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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新股申購穩賺不賠”旗号代人“理财”,騙得5人170萬,甚至還殺害3名無辜女孩.....最高人民法院判了

作者:這是憤世嫉俗的

每經記者:王硯丹 每經編輯:何劍嶺

打着“新股申購穩賺不賠”旗号代人“理财”,騙得5人170萬,甚至還殺害3名無辜女孩.....最高人民法院判了

圖檔來源:攝圖網_500572013

在近年來證券行業大熱的投資者教育中,大家可以了解到私自委托他人理财、非法集資等都可能讓普通投資者蒙受損失。但在下面這個案子中,投資者面臨的不僅是陷阱,更有可能是黑洞。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裁定書顯示,被告人李濤高中文化,2017年,李濤以新股申購穩賺不賠誘騙五人向其陸續投資170餘萬元,後李濤将其中161萬元用于購買彩票、攜帶模特旅行等個人消費。2018年,李濤又預謀作案,采用蒙眼割喉的方式連續殺害三名女性。經過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海南省進階人民法院再審後,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海南省進階人民法院的判決,決定對李濤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币四十萬元的刑事裁定。

利用主資金賬戶資金可自由劃轉至輔資金賬戶騙财170萬

刑事裁定書顯示,李濤,1980年8月16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高中文化,杭州人。他在二十多歲的時候,已有了前科——2007年6月21日,李濤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千元,2009年2月11日刑滿釋放。

從後續的人生軌迹來看,李濤并未因入獄而接受教訓,反而變本加厲地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2017年3月,李濤以新股申購穩賺不賠為由,勸說程某等人投資股市。同年4月10日,李濤用其父親李某3的身份證在中信證券設立主資金賬戶和輔資金賬戶,其中主資金賬戶綁定李某3的中國工商銀行卡,輔資金賬戶綁定李某3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

同年4月15日,李濤與五名被害人——程某、趙某2、趙某3、牛某、趙某4簽訂了合作理财委托協定,協定約定由程某等五人出資,委托李濤使用主資金賬戶進行股市運作。

為博取信任,李濤将李某3的中國工商銀行卡交給趙某2保管,并将趙某2的手機号碼設定為預留電話。但李濤向五名被害人隐瞞了其辦理輔資金賬戶并綁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的事實,也為其盜用五位“客戶”資金埋下了伏筆。

“主資金賬戶”和“輔資金賬戶”,對于大部分A股投資者而言,也是個冷知識。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事向某券商人士進行咨詢。他表示,目前其所在的券商仍有這項服務。具體而言,每位個人投資者可以在一家券商開設一個主資金賬戶、四個輔資金賬戶。三方存管銀行卡必須與主資金賬戶綁定,也隻有主資金賬戶可用于股票交易。輔資金賬戶隻有轉賬功能,每個輔資金賬戶可綁定一張本人銀行卡。主資金賬戶的資金可以自由轉入輔資金賬戶,但必須要T+1日輔資金賬戶上的資金才能轉入所綁定的銀行卡。

“輔資金賬戶在過去銀行跨行轉賬不大友善、且手續費高的時候比較受歡迎”,上述券商人士指出:“但現在手機銀行很發達,許多跨行轉賬已經無手續費還可實時到賬,是以雖然券商沒取消這項服務,但實際使用者已經很少了。”

對于李濤利用輔資金賬戶騙取“客戶”錢财,該券商人士指出,隻要證券賬戶是李濤所控制的,即使所謂的“客戶”手裡拿着他的三方存管銀行卡,也毫無意義。“他甚至可以不使用輔賬戶功能,隻要更改了三方存管銀行卡,就可以輕松将主資金賬戶的錢轉入新更改的三方存管銀行卡。是以,千萬不要輕信他人代客理财,更不要将錢輕易交于他人賬戶。”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2017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程某等五人共向主資金賬戶投入約170萬元。其間,李濤在五名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将主資金賬戶上的161萬餘元陸續轉入輔資金賬戶及李某3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中,用于購買彩票、攜帶模特旅行等個人消費。“上述事實,有第一審、第二審開庭審理中經質證确認的中國工商銀行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等物證,合作理财委托協定、個人投資者開戶申請單、資金對賬單、存款憑證及交易明細影印件等書證,證人李某3、趙某1、陳某2、趙某5、楊某、戚某等的證言,被害人趙某2、程某、牛某、趙某4、趙某3的陳述,支付寶交易記錄等證據證明。被告人李濤亦供認,足以認定。”

騙财後又心理扭曲殺人洩憤

但拿着騙來的錢沉迷聲色犬馬顯然也不能滿足李濤,按照最高法院的說法——他過渡到“心理扭曲欲殺人洩憤”。

2018年3月,李濤以杭州××廣告有限公司名義招聘五名19至23歲的年輕女孩當平面模特或教育訓練老師。2019年4月,李濤邀請五名女孩去三亞遊玩,最終殺害了其中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用極其嚴厲的語氣,對李濤的行為進行了譴責:被告人李濤連續殺害三名女性,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情節、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應依法懲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的行為,還構成盜竊罪,應依法并罰。最高人民法院對李濤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币四十萬元的刑事裁定。

李濤伏法是罪有應得,但五名信任他、“投資”于他的被害人積蓄灰飛煙滅,更有三名年輕女孩無辜殒命。有一句話是最好的總結——除了受害者和受害者的親屬,沒有人有資格對罪犯說原諒。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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