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網綜合訊】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上個月檢方将林起訴後,新北地方法院認為,林秉樞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反複實施恐吓、強制犯行之虞,裁定1月27日起羁押禁見3個月。林男提抗告,被高等法院駁回。

涉嫌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的林秉樞(中)。(圖檔來源:台北中時新聞網資料圖)
台北中時新聞網報道,針對林秉樞提出的抗告,高院認為,依林男供述及卷附之證據資料,足認他涉犯私行拘禁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他供述反複,與證人之證詞有所出入,複持有證人等之私密資料,可能以不當方法影響證人,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
高院指出,林男情緒控制能力欠佳,有事實足認有反複實施強制及恐吓罪之虞,一審認為其有羁押并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并無不合。
高院表示,林與被害人曾為親密關系,并曾持有私密檔案,确有幹擾證人或對其等造成心理壓力之可能,一審此部分所為認定亦無違誤。至于他主張罹患精神疾病部分,依卷内既有事證,并無出所接受治療之急迫性,林抗告均無可采,裁定駁回。
據此前媒體報道,檢方上月起訴指出,林自去年9月起截錄高女9張裸照、訓示助理化名在網絡上威脅恐吓高嘉瑜,甚至将高拘禁在飯店内施虐;得知媒體欲爆料此事後,還多次緻電威脅高要“一起死”;另曾訓示賴姓助理、郭姓秘書幫助他僞造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照片,利用修圖軟體篡改帳戶餘額等。
林秉樞委任律師陳頂新說,林願意與高嘉瑜達成和解,給予和解金、賠償金,雖然高未提出民事賠償,但林仍展現誠意,甚至願意接受保密條款、懲罰性違約金等條件,認為自己做了法不容許的事,本來就應該接受司法制裁,沒有要閃避,希望社會大衆給林自清的機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