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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億美元案将重審:加州理工恐難獲蘋果和博通專利侵權的全額賠償

2月4日,美國一個上訴法院駁回了陪審團關于蘋果公司和博通公司(Broadcom)需賠償加州理工學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1億美元的Wi-Fi技術專利侵權裁決,并下令進行一個新的審理來重新決定賠償數額。

11億美元案将重審:加州理工恐難獲蘋果和博通專利侵權的全額賠償

美國聯邦巡回區上訴法院(C.A.F.C.)表示,關于這個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專利案件之一,該洛杉矶的聯邦陪審團于2020年1月作出的裁決“在法律上不成立”。但法院也維持了該陪審團的另一些裁決,即蘋果和博通的确侵犯了加州理工學院的2項專利,并下令重新審理他們是否侵犯了第3項專利。

加州理工學院于2016年5月起訴蘋果和博通,指控數百萬部使用博通晶片的iPhone、iPad、Apple Watch和其他裝置侵犯了其資料傳輸專利。陪審團指令蘋果向加州理工學院支付8.378億美元,并要求博通額外支付2.702億美元。蘋果是博通晶片的主要采購商,2020年1月與博通簽訂了150億美元的銷售協定,到2023年結束。博通估計其20%的收入來自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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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理工學院的損害賠償模型基于這樣一個論點,即學校本可以同時與蘋果公司就其使用博通晶片的裝置進行授權許可的談判,并與博通公司就其銷售給其他公司的晶片進行授權許可談判。巡回法官Richard Linn拒絕了這一理論。“博通和蘋果是互相獨立的侵權者,僅基于這一事實,博通的晶片可能處于供應鍊上的不同環節,但這些晶片始終沒變化,是以我們在法律上也不應對相同的晶片進行不同的處理,”Linn寫道,“加州理工學院的兩級損害賠償理論是不合法的。”

加州理工學院還起訴微軟公司、三星電子公司、戴爾科技公司和惠普公司涉嫌侵犯相同專利。這些案件正在審理中。

(來源:CIPMAGAZINE、細軟知識産權)(圖源網絡,侵權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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