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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遊市峰墓群考古新發現

江津,古巴國地。在夏之《禹貢》中,江津地為梁州域,商因之,周并入雍州。南齊永明五年(公元487年),江州縣自郡城江州移治僰溪口,地域縣份自此設立。北朝西魏(公元535—556年),改江州縣為江陽縣,置七門郡,郡治江陽,領江陽一縣。北周孝闵帝元年(公元557年),縣治遷至今幾江。隋開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因縣城地處長江之要津而改江陽縣為江津縣。唐宋縣域幾經變動,直到宋末,江津縣建置未再動。元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江津縣屬四川省重慶路總督府自轄的錄事司。明清隸屬重慶府[1]。

遊市峰墓群位于江津區油溪鎮吳市社群蜂崗村三組。據《江津縣地名手冊》記載:“因明末将領吳鞭逃于川主廟為僧,士紳逢迎,廟為吳氏寺,鄉亦改現名。23平方公裡,14726人。駐地吳市場,場期一、四、八”[2]。又吳氏寺在吳氏場[3],吳氏場距城八十裡[4]。民國《江津縣志》載:“吳市場隸屬九區,右屬六合鎮[5]”。遊市峰墓群西南距吳市1.9千米,周邊地形開闊,以淺丘、低山為主,墓群整體面向西北,坐向東南。西北方向為雲霧山末端,雲霧山在此先分叉,再合攏,分叉區域為平行槽谷,槽谷内溶洞發育。東南方向為牛背山,跨過牛背山即為長江,長江在此處形成“幾”字形灣,将牛背山環抱其間。

江津遊市峰墓群考古新發現

圖一 遊市峰墓群周邊地勢圖

一、發現概況

2021年8月至11月,為配合江津至泸州北線高速公路(重慶段)建設,重慶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聯合江津區文物管理所對遊市峰墓群開展了配合性考古發掘工作,發掘面積600平方米。本次工作共清理墓葬42座,絕大多數時代為明代,部分墓葬破壞嚴重,未見出土遺物,時代可能進入清代。42座墓葬中,磚室墓12座、石室墓30座,磚室墓中有單室、雙室和三室幾類,以雙室為主;石室墓有單室、雙室和多室幾類,以雙室和多室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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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遊市峰墓群發掘區場景

二、墓葬形制

石室墓共計30座,其中單室墓5座,雙室墓15座,多室墓10座。石室墓因早期盜擾和施工破壞,整體儲存較差。墓葬整體構築方式基本相同,均由墓門、墓室、側龛、棺床、排水溝、墓頂、後龛等部分組成,墓室之間均共用墓壁。殘存有墓門的墓葬,墓門多為豎向對開門,也有少量以單塊石闆封門者。從現有材料看,墓室内部結構個體差異不大,個别墓葬墓室左右兩側設有側龛,多數墓葬不見側龛。墓頂有平頂和藻井頂兩種,以平頂居多,後龛以火焰形門框頂為主,少量為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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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 40号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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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M17-2後龛

磚室墓共計12座,其中單室墓3座,雙室墓7座,多室墓(三室)2座。磚室墓構造方式基本相同,均是先挖豎穴土圹,然後在墓圹内營建墓室,墓室平面呈長方形,用規整的青色楔形與長方形磚構築,磚之間采用石灰糯米粘合劑粘合,墓頂表面澆築厚約1厘米的石灰漿,起到防潮和一定程度的防盜作用。墓葬由拜台、墓外排水系統、墓門、棺床、排水溝、墓室、券頂和後龛等部分構成。拜台和墓外排水系統僅在個别墓室可見;墓門一般以單層為主,個别墓葬為雙層墓門;棺床一般是采用一順一丁鋪築,個别墓室不見棺床或者用石灰鋪築棺床,棺床四周設有排水溝;後龛有方形、三角形和梯形三類,以梯形為主;部分墓葬兩室之間有通道相連;無論是雙室墓還是多室墓,墓室之間均不共用墓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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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 11号墓

三、随葬器物

該墓群出土随葬品較為豐富,共出土随葬器物137件,主要有瓷器和銅器兩類,以瓷器為主。瓷器主要包括帶流壺、谷倉罐、碗、燈盞、碟等,銅器主要是銅簪和銅鏡。瓷器除本地燒造的一般瓷器外,還有少量青瓷和白瓷。從随葬器物來看,壺、罐、碗、燈盞是渝西地區明代墓葬常見器物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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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六 33号墓出土器物

四、初步認識

家族墓地一般指的是大緻處于同一地域内的同一家族成員,按照一定的順序來排列和分布的墓地。家族墓地的布局、排列方式是一個家族的輩分關系、血緣親疏關系的展現。這批墓葬整體來看有一定的布局規律,沿山形地勢,自下而上呈排分布,共計4排。但是,排與排之間、每排墓葬之間又存在多組疊壓打破關系。另外,墓葬方向整體呈坐東朝西向,但是個體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墓向介于249°(11号墓)到282°(5号墓)之間。一般而言,家族墓地會有統一規劃,墓葬的分布、朝向、規格、位置等會有相對統一的要求,尤其是不會存在明顯的早晚疊壓、打破關系。綜合上述考古現象初步分析,該墓群時代延續較長,由于沒有發現明确的墓志或墓券,推測應該不是統一規劃營建的家族墓地,應該是多個家族(家庭)的公共墓地。

另外,二次葬現象從史前時期一直延續到近現代,根據埋葬特征,二次葬大緻可以分為單人二次葬、多人二次葬、二次葬與其他葬式并存的墓葬及遷入葬和遷出葬。根據埋葬過程的不同,二次葬存在同穴同室二次葬、同穴異室二次葬和異穴二次葬等[6]。對于二次葬,目前學術界通常将其定義為一種較為獨特的葬式。王計生先生認為:“二次葬的葬式是将死者的皮肉和内髒等軟組織焚燒之後,把骨骼收拾起來再加以埋葬,它是大陸葬俗中的一種埋葬形式。”[7]也有學者認為:“所謂二次葬,是指采用風化、土化、火化、水浸等不同方式使死者的皮肉、内髒等軟組織腐爛之後,把骨骼收拾起來再作一次或兩次以上的處置的埋葬行為[8],也有人稱之為洗骨葬,或撿骨葬[9]。這類墓葬的主體既有成年人,也有嬰幼兒。同時,甘青地區史前時期的未成年人墓葬的考古發現表明,未成年人聚葬區所在的位置有兩種可能形式:一是聚葬于房址附近,二是聚葬于墓地邊緣。這些單獨埋葬的未成年人可能以年齡較小的嬰幼兒為主,葬俗與成年人有别[10],顯示一種維系家族(氏族)親屬血緣的關系。

遊市峰墓群類似這類墓葬發現兩座,規格較小,編号24号墓和25号墓。24号墓,石室墓,單室,緊鄰12号墓,疊壓在11号墓之上。寬約0.5米,進深1.2米。墓室構造極其簡單,簡單用條石圍合蓋頂,墓内未見任何遺物。25号墓,石室墓,并列三室,緊鄰37号墓,疊壓在22号墓之上。單個墓室長0.94米,寬0.32米,高0.32米。墓室構造極其簡單,也是簡單用條石圍合蓋頂,不見任何随葬品。這類墓葬在發掘過程中對其墓室内填土進行了仔細辨識,由于保水性過強,加之填土較淺,未見任何遺物和其他迹象,其性質是否為二次葬?埋葬主體為未成年人還是成年人?還有待進一步考古發現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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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七 25号墓

總體來看,遊市峰墓群發現的墓葬雖然遭到破壞,部分僅剩墓室底部,但其整體規模較大,疊壓打破關系較多,出土随葬品較豐富,器物組合固定,為研究重慶地區明代墓葬的空間布局、喪葬習俗和出土遺物的演變規律增添了新的實物資料。

注釋:

[1]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江津年鑒》編輯委員會:《江津年鑒(2020)》,四川民族出版社,2020年。

[2] 江津縣地名辦公室:《江津縣地名手冊》,1987年。

[3] 王煌修、袁方城等纂:《江津縣志》卷二《地輿志·寺觀》,清光緒元年刻本,鳳凰出版社,第469頁。

[4] 《江津縣志》卷二《地輿志·場鎮》,清光緒元年刻本,鳳凰出版社,第476頁。

[5] 聶述文等修,劉澤嘉等纂:《江津縣志》卷一《地理志·市鎮》,民國十三年刻本,鳳凰出版社,第25頁.

[6] 許彩蓮:《 磨溝齊家文化墓地二次葬的初步研究》,西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年。

[7] 王計生:《事死如生——殡葬倫理與中國文化》,百家出版社,2002年。

[8] 徐吉軍,賀雲翺《中國喪葬禮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

[9] 萬建中:《中國曆代葬禮》,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8年。

[10] 陳洪海、周浩然:《甘青地區史前時期未成年人埋葬問題分析》,《考古與文物》,2013年第2期。

文稿:高 磊 牛英彬

責編:董永嘉

編務:劉 微

稽核:林必忠

作者簡介:高磊,重慶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考古研究所,文博館員。牛英彬,重慶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石窟考古中心,文博副研究館員。

轉載自 重慶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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