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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評論的回複參見圖檔一個評論如下:“我們83年上班,92年7月份開始交社保,到現在已經交了快30年,還得交3年半才能

作者:偉大的長征

對一個評論的回複

參見圖檔一個評論如下:

“我們83年上班,92年7月份開始交社保,到現在已經交了快30年,還得交3年半才能退休,算上92年以前到83年快40年了,能和交15年的一樣嗎?多交多得,沒毛病!”

回複:

你知道什麼是“多繳多得”嗎?

就你說的“快40年了”又如何呢?就算你是(40+3.5=)43.5年,比較人家參加社會勞動年限44年的你還是差點的吧?

但是,你比人家44年的還要“多得”你又如何解釋呢?

就因為你個人繳費比人家多嗎?這還是“多交多得,沒毛病!”嗎?

你不要隻“和交15年的”比較吧?也應當與這44年的比較一下吧,如果都是你說“的一樣嗎?”說明你有道理,否則,說明你是在瞎說了。

另一方面,你也是在這裡不分領取統籌(基礎)養老金和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分不清“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的混賬管理的胡說吧了。這也是你贊同“多交(繳)多得”的掩蓋以個人繳費“多得”的一個伎倆。

個人繳費隻是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個人繳費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而不應當“視同繳費”!不知有你嗎?

最後與你說,計算統籌(基礎)養老金公式中的“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是不公平不合理的禍害,應當廢除。這樣,在領取統籌(基礎)養老金中,無論是15年的還是44年的和你40年(44.5年)的都将是公平合理的而不是“的一樣嗎?”了。這就是均等統籌(基礎)養老金對應均等社會統籌繳費。

(你自己就可以計算一下了而不是那麼的複雜了),如果你還堅持“多繳多得”觀點不放那就是可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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