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你太漂亮了,怪我太癡迷了,紳士分手了十四年,又是4月1日。
十四年,很榮幸見到你們這一代人,可悲的是,你們在四月的日子裡睡着了。
我沒有在你的全盛時期遇到你,但是電影和歌曲,它不能自我控制,有點輕微的熱情越來越強烈,幾乎是原來的。我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你是"霸王貝吉"。
十四年前,在他了解他之前,他離開了。十四年後,我在這裡,而他...有時候我會想起我們的人生,會有多少人遇到,永遠不知道,永遠不在乎,隻管他,離不開多麼幸運,在有生之年認識他。
最遺憾的是,我沒有早點認識他。他是一個内心讓人忍不住一見鐘情,卻在眼神中不禁流下了眼淚。看他的電影,哼着他的歌曲,看着他的表情,看着他的眼睛,得到他的微笑,得到關于他的一切的模因,談論他的驕傲和驕傲。很高興在數千萬人中見到他。
他說他會在掌聲最響亮的時候離開,這樣别人就會一直記得他,還說他小時候叫鮑比,但他喜歡别人叫他哥哥。
其實比起每天把弟弟挂在嘴裡吸引注意力的人,我更怕沒人會提起,會忘記它。我認識的很多人都說他們沒見過他,不認識他,不認識他。十四年,還有人記得他,有人想念他,有人愛他,如果記得他的人走了,他真的不會再回來了。
他不是程蝴蝶衣,不是何寶榮,不是甯澤辰,不是歐陽楓,不是阿飛,不是十二少,他隻是張國榮。
十四年前,在愚人節跳進去已經不再有趣了。他走得如此堅定,以至于他似乎對這個世界沒有懷舊之情。但是我們一輩子都在說話!你不是也說一年、一個月、一天、一次都算不算一輩子嗎?你怎麼能放棄先走?我知道,你隻是累了,你隻是住在榕門的旅館,隐居在裕廊堂。風吹過了第十四年,因為我們回來了,就像一個謊言,讓你很快回來。
每年四月,卻沒有張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