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你太漂亮了,怪我太痴迷了,绅士分手了十四年,又是4月1日。
十四年,很荣幸见到你们这一代人,可悲的是,你们在四月的日子里睡着了。
我没有在你的全盛时期遇到你,但是电影和歌曲,它不能自我控制,有点轻微的热情越来越强烈,几乎是原来的。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你是"霸王贝吉"。
十四年前,在他了解他之前,他离开了。十四年后,我在这里,而他...有时候我会想起我们的人生,会有多少人遇到,永远不知道,永远不在乎,只管他,离不开多么幸运,在有生之年认识他。
最遗憾的是,我没有早点认识他。他是一个内心让人忍不住一见钟情,却在眼神中不禁流下了眼泪。看他的电影,哼着他的歌曲,看着他的表情,看着他的眼睛,得到他的微笑,得到关于他的一切的模因,谈论他的骄傲和骄傲。很高兴在数千万人中见到他。
他说他会在掌声最响亮的时候离开,这样别人就会一直记得他,还说他小时候叫鲍比,但他喜欢别人叫他哥哥。
其实比起每天把弟弟挂在嘴里吸引注意力的人,我更怕没人会提起,会忘记它。我认识的很多人都说他们没见过他,不认识他,不认识他。十四年,还有人记得他,有人想念他,有人爱他,如果记得他的人走了,他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他不是程蝴蝶衣,不是何宝荣,不是宁泽辰,不是欧阳枫,不是阿飞,不是十二少,他只是张国荣。
十四年前,在愚人节跳进去已经不再有趣了。他走得如此坚定,以至于他似乎对这个世界没有怀旧之情。但是我们一辈子都在说话!你不是也说一年、一个月、一天、一次都算不算一辈子吗?你怎么能放弃先走?我知道,你只是累了,你只是住在榕门的旅馆,隐居在裕廊堂。风吹过了第十四年,因为我们回来了,就像一个谎言,让你很快回来。
每年四月,却没有张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