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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遺棄的女人

作者:江山毛春旺

鄭姓女,尊女,是一個真誠的女人。二十歲,嫁給了一位木匠主為妻。

聽老公講,服侍老公,老公從家外,會給老公泡熱茶,洗水忙着來,給老公擦幹毛巾,老公擦臉,女人匆匆忙忙地搬去洗腳盆,洗臉盆倒進洗腳盆,老公脫鞋, 抽煙後,女人匆匆忙忙地給丈夫洗了腳。洗淨,晾幹,為她的丈夫穿上鞋子。

一個女人沒有脾氣,像水一樣柔軟,放在什麼容器裡,她是什麼形狀,沒有個性,都是被丈夫揉捏的。

鄰居們說鄭的丈夫命運很好,娶了這樣一個有道德的妻子,但鄭的丈夫沒有笑,隻是哼哼。

鄭女肚子不錯,五年要生三個孩子,但喜歡媽媽,真誠,老公不喜歡。

鄭女不善于語言,面對丈夫,沉默寡言。她的丈夫罵她是個死南瓜,有點無情的玩意,她沒有反駁,與話題相反。靜靜地做你應該在家裡做的一切。

公衆想要這樣一個兒媳婦,說我們勞動的人,要活在世上,需要這樣一個真誠的人。

婆婆不喜歡兒媳婦,她說兒媳婦不活潑,太木讷,不讨人喜歡。

丈夫喜歡愛女郎,在他面前可以嬌小、活潑的點,可以打扮自己的點,才能讓他進入眼球。

久而久之,就算鄭女服務員老公有多好,任傅打人,任傅罵人,任夫捏,老公已經累了,經常不回家。

後來,丈夫積攢了錢,開了一家工廠,沒有回家。

鄭依然不着急,不高興也不傷心,做家人該做的事,照顧兒子。

幾年後,丈夫達成離婚協定,丈夫願意掃門,家裡的一切,包括家裡的一切都是女兒。

鄭女士被丈夫抛棄。但她仍然堅持着,維持着這個家庭,獻給她的兒子,為他不知疲倦的工作。

丈夫娶了一個年輕的妻子,在城裡買了一套房子,老夫妻幸福。但鄭卻不認識她的丈夫,被遺棄了,還在丈夫的家裡堅持。二十年了,還沒有結婚,留着兒子消磨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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