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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紀委原副書記馬玉蟬(正廳級)被逮捕(附履歷)

作者:閩南網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馬玉蟬決定逮捕

  河北省紀委原副書記馬玉蟬(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河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馬玉蟬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高檢網)

  2022年1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馬玉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詳情如下:

  河北省紀委原副書記馬玉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據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準許,河北省紀委監委對省紀委原副書記馬玉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玉蟬身為黨員上司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紀法底線失守,親情觀念錯位,甘于被“圍獵”;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調動工作謀取利益;貪欲膨脹,通過民間借貸擷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将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在企業經營、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馬玉蟬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河北省委準許,決定給予馬玉蟬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馬玉蟬履歷

  馬玉蟬,男,漢族,1955年12月生,河北石家莊人,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曆。

  1972.12--1978.12 山西省軍區獨立團四連戰士、放映員

  1978.12--1980.01 山西省軍區晉東南軍分區獨立一營書記員

  1980.01--1983.08 山西省軍區晉東南軍分區政治部組織科、組織幹部科副連職幹事

  1983.08--1984.06 山西省軍區司令部辦公室正連職秘書

  1984.06--1986.03 解放軍石家莊陸軍學校政治部宣傳處正連職、副營職幹事

  1986.03--1987.12 河北省公安廳政治部幹部科幹事

  1987.12--1989.05 省公安廳政治部幹部科副科長

  1989.05--1992.06 省公安廳政治部地方現役幹部科科長

  (1986.09--1989.06在中國政法大學函授經濟法專業學習)

  1992.06--1993.03 省公安廳政治部現役幹部處副處長

  1993.03--1994.12 省公安廳政治部幹部處副處長

  1994.12--1998.09 省公安廳政治部副主任兼幹部處處長

  1998.09--2002.03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1997.08--1999.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2.03--2003.04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政治部主任

  2003.04--2006.07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06.07--2008.05 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

  2008.05--2009.11 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上司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09.11--2011.01 省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秘書長

  2011.01--2011.05 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

  2011.05--2013.06 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3.06--2013.11 省紀委常務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3.11--2016.11 省紀委常務副書記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省十二屆人大内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9.01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