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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購買的煙花爆竹曬在朋友圈“炫耀”後 “自放”竟變成了買賣

将購買的煙花爆竹曬在朋友圈“炫耀”後 “自放”竟變成了買賣

圖說:警方查獲的煙花爆竹 采訪對象供圖

新民晚報訊(記者 徐馳 通訊員 畢迎春)男子在外省購買了煙花燃放,随後在朋友圈炫耀招來不少顧客,于是,“自放”變成了買賣,自己則受到了法律的懲治。

1月21日,奉賢公安分局齊賢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走訪時,某小區平安屋内保安向民警反映稱,前日看到一陌生男子進入小區,手裡拎一袋煙花爆竹,保安提高警惕上前詢問其從何處購買,男子隻是支支吾吾稱送給朋友。這一情況立即引起了民警注意。

根據保安提供的線索,結合小區門口的公共視訊,民警鎖定了一輛送貨車輛,并很快核實到送貨男子的身份資訊。民警通過守候伏擊于1月24日晚将目标男子褚某抓獲,并在其車上查獲一定數量的煙花爆竹。

原來,褚某此前自駕遊的時候在外省購買了煙花爆竹自放,并發在了朋友圈炫耀,引來不少朋友訂購。褚某感覺此路有利可圖,一下進購了5000餘元的“貨物”入滬送貨。嘗到甜頭後的褚某再次購進7000餘元“貨物”入滬,結果這次還未兜售就被抓個正着。

最終,褚某因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警方提示:市民如需購買煙花一定要至指定正規售賣點,私自運輸、售賣都屬非法行為,警方必将嚴懲。市民遇到此類非法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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