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旭生,1969年11月出生,199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92年8月入黨。曾任杭州實業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原杭州實業投資集團)副總經理、杭州實業投資集團黨委委員、副主席、總經理,2018年6月辭去公職。
2019年7月,羅旭生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杭州市紀委追究,被處留置。2020年1月,經杭州市紀委常委研究決定,羅旭生被開除黨籍,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20年11月,羅旭生因國有企業人員賄賂、濫用職權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心理失衡貪婪學生,低成本住房犯罪開始
"你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深夜,羅旭生經常回想過去,審視分析自己,"凍三尺不一天冷,小事粗心大意,心理失衡,貪婪滋生,讓我下台,走上違法犯罪之路。"
"我家不是很好,一路走來,吃了很多苦。大學畢業後,羅旭生被配置設定到一家造紙廠當技術勞工。憑借着拼搏和幹勁,他走上了上司崗位,不到38歲就被任命為杭州某大型國有企業副總經理。"他一開始很平順,很謹慎,生活也很簡單。"案件官員說。
羅旭升晉升為市級管理幹部後,長期還住在經濟适用房小區,身邊一些老闆朋友經常跟他開玩笑說:"駱家輝你太簡單了,還住在這種地方。"
說話者沒有意圖,聽衆的意圖。羅旭生的心漸漸變了:"聽了不少之後,我開始覺得我住的房子跟我的身份不太相符,尤其是看到一些老闆住的豪宅,開着豪車,我甚至覺得自卑。就這樣,羅旭生内心的貪婪逐漸滋生,"有了權力,為什麼不把錢兌現呢?從那時起,他就有了利用權力謀取私利的想法。
"駱旭生是杭石集團為數不多的受訓上司幹部之一。他很清楚下屬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這也為他的腐敗和腐敗提供了便利的條件。"介紹案件官員。
2011年,經過現場考察和選拔對比,羅旭生看中了杭石集團旗下的一家房地産企業,投資開發一家知名房地産。成為杭石集團副總經理後,羅旭生多次幫公司出資貸款,當羅旭升透露買房的想法時,公司董事董立即被安排。"董是一個驕傲的人,當這處房産的外部價格隻能打9.5%的時候,他覺得這個優惠的實力有點失控,于是給了我7.9%的折扣,自己的錢補了差價近90萬元,還送了我價值超過1000萬元的停車位。"羅旭生說。
從下屬企業到超低成本采購,羅旭生為了私利邁出了上權的第一步,之後他失控了,陷入貪婪的泥潭越來越深。"貪婪是違法的原因,"他說。那些尋求非法利益而永遠不知道的人最終會變得悲慘。有過猶豫和掙紮,但一切都在貪婪和理性中打敗了,成為物質奴隸,絕望了,忘記了。"
貪婪逐漸增長,經常收受賄賂,隐藏和多樣化的方式
"老闆賺錢我也可以賺錢,認為自己有項目資源,老闆們都要求我,我能同時做好這個大型複雜項目,為自己謀利"
2010年,杭仕集團成員分工調整,羅旭升負責一個大型綜合體項目建設。這是當時杭州市的一個重點工程,羅旭升一心想打一場漂亮的仗,為自己的政治成就,往往加班加點,手拉手看項目。"我在這個項目上投入了大量精力。"羅旭生說。
随着項目進入全面建設階段,羅旭升接觸到的人越來越多,看到有些老闆的能力不如他強,反而容易賺錢,賺得更多,他的心态更加不平衡。
"老闆賺錢我也可以賺錢,以為他們有項目資源,老闆們不得不求我,我能把這個大複雜項目同時做好,為自己謀利。羅旭生坦言,自己被錯誤的想法所支配的底線,一次又一次地被打破,利用項目牟利的行為變得魯莽。
從民用工程、工程監理招投标,到寫字樓中央空調采購,再到精裝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裝修合同,幾個重要項目的大型綜合體項目都有羅旭升賄賂的陰影,賄賂金額從數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而這些送禮的企業主,也趁機與羅旭生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
項目承包商Pan就是其中之一。為了感謝羅旭升在施工、項目協調、成本結算方面的關心,給了羅旭升現金30萬元。
2013年9月,潘某要求羅旭生幫助其公司上市,并承諾将他持有的公司3%的股份交給他,雙方簽訂了股權轉讓協定。"我們同意,隻要駱家輝先生提出兌現3%的幹股,無論公司是否上市,我持有的幹股都将按市場價值兌現給他。潘說。據價格評估,這部分股權當時的市值在424萬元以上。
"除了潘,張商人也是《賄賂之路》的'長期合作夥伴'。該辦案官說,"張某是一個擅長'投資'的人,2007年,他和羅旭生在工作中相識,當時羅旭生隻是杭州實業資産管理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張安通過邀請吃飯和發送消費卡與羅旭生保持聯系。"羅旭生成為杭石集團總經理後,他也沒有忘記張的"老朋友",多次在拆遷補償、借款、商标股權轉讓等方面為張某謀劃而戰。張某"桃報李"在得知羅旭生離開的念頭後,主動邀請他到公司,并答應給他"家費"。2018年下半年,羅旭生辭去公職,在公司任職,扣除手續費後,他獲得了261萬元的"上門手續費"。
"駱旭生以'居家費'的名義接受利益轉移,目的是規避調查。時間是在羅旭生離開之後,資金的流動不是直接從張某公司流向羅旭生,而是先流向業務相關公司,然後從關聯公司員工的個人賬戶轉移到羅旭升,經過三次手續繳納兩次稅款,意味着更加隐蔽。"案件官員說。
然而,無論你穿了多少層"隐身",收受賄賂的違法行為最終都會暴露在陽光下。2019年7月,杭州市紀委對羅旭生的案件進行審查和調查,并采取了留置權。經調查,羅旭生受賄共計1050多萬元,他聰明絕頂,最終沒能逃脫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處罰。
無視體制濫用職權,國有資産遭受損失
"面對權力和晉升,我實作了自己的目标,無視有關規定,違法經營,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産的重大損失。這是我應得的,我真誠地忏悔。
"這些系統是為别人設計的,我從基層一路走來,從不犯錯誤,也從不犯錯誤。作為杭石集團培養的上司幹部,羅旭生熟悉集團的規章制度,但随着職位的晉升,尤其是2013年成為集團總經理後,他開始放寬要求,隻要工作能夠完成,就不必在架構中。正是對紀律的蔑視和漠不關心,讓羅旭生一再突破紀律的底線。
2013年,據杭州市政府關于搬遷的市政企業做土地調撥,新華集團陽錯廠址由杭石集團負責,羅旭生具體負責人。為了順利完成項目,杭石集團同意提前支付搬遷賠償費,但要求控制風險。2014年至2017年,羅旭升安排杭世集團旗下子公司支付新華集團搬遷補償費,但并未要求對方提供有效的抵押等财務保障,資金使用也未實施監管措施,導緻資金處于控制狀态。随後新華集團的資本鍊斷裂,賠償費用于其他目的。
作為項目的實際負責人,明知國有資産面臨重大損失風險,羅旭升為自己的政治表現不受影響,沒有上級上報,但未經董事會研究,決定讓兩家下屬企業多次非法借給新華集團, 導緻2億多元未收回。
據辦案人員介紹,羅旭生未遵守公司報告程式,未經董事會研究,未經授權決定和非法使用資金,造成國有資産損失超過此事。2015年3月,羅旭生非法安排兩家子公司支付1億元購買親戚推薦的基金産品。據調查,該産品在2019年贖回時實際虧損超過4000萬元。
2015年7月,杭州市委對杭石集團進行檢查,羅許生擔心自己此前的一系列違法行為被發現,遂訓示他人僞造董事會決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嚴重幹擾檢查工作。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羅旭生在思想上不重視,行為不落實,繼續非法借款給新華集團,非法購買理财産品,最終導緻國有資産重大損失。
"面對利益,我不禁受到誘惑,迷失了自己,面對權力和提升,我為了實作目标,無視有關規定,非法經營,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産的重大損失。我該犯罪,真誠地悔改。羅旭生坦白道。
國有企業上司是黨執政黨在經濟領域的中堅力量,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律,牢記為黨工作,管理好國有資産的首要職責。相反,羅旭生,從技術勞工到成為副辦公室級幹部,一路走來,雖然有很多努力和努力,但是,他在面對金錢和權力時迷失了自己,忘記了共産黨員的第一顆心,忘記了國有企業首腦的公衆心, 并最終成為低階的俘虜,發人深省,發人深省。
羅旭生的自白(節選)
我來自農村,通過自己的努力進入重點大學,大學畢業後進入國有企業工作。在組織的關心和培養中,我從技術員一步步走向大型國有企業上司幹部。2007年,37歲的我成為市政管理上司幹部,2013年,43歲的我晉升為市管局級上司幹部,擔任黨委委員,航石集團副主席兼總經理。
道路一帆風順,事業一帆風順,但一切順利,因為嚴重違紀違法,破法。沒有未來,沒有自由,我即将成為赤富所指的囚徒。恐懼,絕望,我在生活中失去了信心和勇氣一段時間。在漆黑的夜裡,我開始回想起自己的過去,原來在很多方面都有錯誤。
2010年,杭石集團團隊分工調整,我開始負責一個複雜的項目建設,随着項目進入全面建設階段,我接觸到的人越來越多,看到一些老闆的能力不好,但賺錢容易賺更多的錢,我開始逐漸失衡, 感覺自己有項目資源和資金控制權,老闆們要找我,盡量做好與我的關系,我能做好項目的同時,也為了自己的利益。帶着這個錯誤的想法,從2013年開始,我逐漸利用自己的力量,為了自己的私利,在幫助相關機關和個人獲得項目、物資采購、資金支援和投資收購等過程中,接受機關和個人的現金、工藝品、幹股等,向相關機關所有者借錢和投資。2018年從系統辭職後,我以為自己可以自由地為關聯公司工作,無視相關規定,基于原來對關聯公司的支援,非法接受"房貸"。
在組織的關心和培養下,2013年我從航石集團副總經理晉升為總經理。随着職位的晉升,我的權力和影響力也越來越大,優越感使我對職位的晉升更加重要,認為老董事長在2015年底退休,如果他能在這兩年内取得更多成就,快速取得成果,組織應該考慮接任。是以我在工作中都有快速成功的行為,盡量做到千方百計,心态浮躁,注重眼前,"短暫而順利"的政治成就,為個人的未來着想。在搬遷工作中,我一味自信樂觀,沒有風控措施,不按規範操作,進而做到失敗,造成國有資産的重大損失。
由于我嚴重的違紀行為,我從國有企業上司幹部淪為犯人,對此我感到遺憾。是組織關心和培養造就了我,是組織的信任給了我一個發展的平台,我辜負了組織對我的信任和期望,我一直沒有堅持自己最初的心,沒有堅持父母的教誨,作為黨的幹部,我沒有用好手的權利, 沒有以身作則,一心一意地為公衆服務。面對利益,我無法抗拒誘惑,失去了自己,面對權力和提升,我為了實作目标,無視有關規定,非法經營,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這是我應得的,我錯了,我真誠地忏悔。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
原标題:為政治成就推行 巨額國有資本無法回報
浙江省杭州市工業投資集團原黨委、總經理羅旭生分析嚴重違紀案件
專欄編輯:秦紅 文字編輯:李林偉 标題 圖檔來源:翟照片編輯 蘇偉
來源:作者:中國紀檢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