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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打妻子關五天,竟然還和好了,這女的咋想的?

成為嘟嘟特别讀者:

報名嘟嘟親授的《相親&交往》體驗課

其實很多人讓我聊一聊西安男子王某飛暴打妻子,最後關5天的那個事兒。

咋說呢,一開始我也挺義憤填膺的,而主要義憤填膺的點在于原來打的那麼狠,就關5天。

暴打妻子關五天,竟然還和好了,這女的咋想的?

是以我當時說:

哦,知道了,往對象腦袋上狂打,隻要沒打死,也就是拘留五天。

警方會搗漿糊讓被打的那個和動手的互相諒解。

已婚女同胞武裝起自己吧,這不是寬容男人的問題,是寬容動手的人。

不想被揍,多少也得掌握點揍人的本事。女的都别他媽減肥了,減得手腳乏力,還手都沒能力。

多吃肉多練力量爆發。

被家暴就打回去,撐死關五天而已。

枕邊人,正面打不過,他難道不睡覺了?

真的,有結婚證鎮着,五天而已。

我寫這段的初衷是——家暴的代價竟然如此之小。

其實吧,我一看女的和男的互相諒解,男的回歸家庭,我大概就知道咋回事兒了。

這個事咱再往下捋一捋你就會發現——其實這個女的可能一開始壓根就沒打算離婚,因為她沉沒成本太大了。

不隻是這個女的,相當一部分被丈夫按着哐哐揍,還舍不得離婚的女的,差不多都是這麼個腦回路,我給大家捋一下。

可能這個事兒真的有點毀三觀哈,但是找我咨詢的也好,聽同行講的也好,大家把邏輯捋下來,差不多都是這麼回事。

暴打妻子關五天,竟然還和好了,這女的咋想的?

咱們先看這段感情裡是誰嫌棄誰,誰離不開誰。

目前很明顯男的看不上女的,男的不肯給女的花錢。男的終于翅膀硬了,覺得自己還能攀得上條件更好的女的,他巴不得老婆帶着孩子趕緊滾好,讓自己一身輕開始第二春。

女的在這叭叭男的這不好那不好,我們正常人的腦回路是他都已經這樣了,還不分手留着過年嗎?

這女的不是啊。

這女的鬧了半天,本質上是需要通過輿論和警察叔叔的管教,讓她的親親老公老實一點,不要老想着還能找外面的什麼女人,她是在用輿論把這個渣男鎖在家裡并且付出更多。

因為她沒有退路,她家裡人讓她忍讓不要離婚,有這幾個考量:

第一,你要灰頭土臉的帶孩子回來了,娘倆一塊吃我們的,住我們的,還用我們的勞動力,我們好好的日子突然多養了兩個人。

第二,如果你非得把孩子帶回來,你現在去上班,本來該累婆家的,現在跑來累我們兩口子,孩子又不跟我姓,我憑什麼?

第三,孩子不要了,你白給人生個孩子不說,每個月還得付撫養費。而且你本來就工作不行,年紀又大又生過孩子,人老珠黃的,你還能找到什麼更好的?

當然還有可能第四,當年我們都沒看上不讓你嫁,你自己非要嫁。好了,現在出事兒了那你所有的不良後果自己兜着,我們不幫你擦屁股。

也就是說這種沒啥本事的女的,擇偶和婚戀的機會成本确實是用一次就是自己的極大損耗。

你讓她去找一個給高彩禮的農村的,她可能還要嫌棄人家收入不行。以後小孩發展不行。

她非常清楚自己一個已婚已育的狀态下重新找一個她老公這個條件的男的可能有點困難。

那既然找不到更好的,不管怎麼樣,維持和修正現狀對她們來說是最優解,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敲黑闆,咱們是不能用普通人的腦回路衡量這種女人的。因為我們多多少少可能籌碼都比她多一點,别說家暴這麼嚴重的事情了,我們遇到了不舒服的事情有撂挑子的餘地,無論是我們自己的生存能力還是擇偶能力,還是娘家兜底的能力,我們都比她強。

因為我們年輕的時候積累了這些力量,是以我們能做出來這樣的選擇。

她不是為了分手而鬧,而是為了不分手。

是以她選擇曝光這個男人的醜行,讓這個男人社會性死亡。

這女的本身的想法是:我讓你社會性死亡以後,我看你能看上的女人還能不能看得上你。

但是她完全沒有想到玩兒太大了,大到把老公的工作都給搞丢了。

這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關系,就好比一個人養了一頭牛,靠牛拉貨生存。

最近牛不太聽話,活幹得不好,還總是踢養牛的。

養牛的就着急啊,就拿鞭子抽。本意是這牛從此乖乖聽話,好好幹活。

沒想到玩崩了,把牛給打瘸了,牛徹底幹不了活了。

你說她氣不氣??

她不是因為愛這個男的才捏着鼻子跟這個男的過,純屬是希望這個男的作為牛多幹點活,少踢點人。

因為在這個事情裡面,她從頭到尾沒有做錯什麼事情,她覺得自己配得上讓這頭牛好好幹活。

這個牛那麼壞,是要教訓一下,但是她又承擔不了教訓的太狠,把牛打瘸了的後果。

因為她自己要靠牛吃飯。

是這樣的共生關系。

是以生活在這種泥濘世界裡的女人,就會做出讓我們普通人匪夷所思的行為,因為她們真的離不開這個牛。

這牛雖然踢人,但是還是幹活的,是有用的。

沒了這頭牛,她下一次可能就隻能找羊找驢了。

她不甘心找羊找驢。因為羊圈驢棚條件更差。

是以拘留5天這個事情也不一定是這男的幹的事情隻配拘留5天。

你要多拘留幾天的話,可能這女的自己就要跟警察打架了。

我個人覺得這種人可悲又可恨。

因為她把家裡的這些破事搞大,又親自原諒打她的人,結果搞得社會影響很壞,我們路人隻能看到有這麼可怕的暴力,代價隻有關起來5天。

我說過很多次,家庭不是暴力的保護傘。被打的敢報警,警察就敢抓。

後悔了也沒用了。

該怎麼關怎麼關。按打一個陌生人來處理。

被打的要鬧事兒,連着一塊抓進去。

不過可能我比較法盲哈,隔行如隔山。打陌生人打成這樣也關五天嗎?有沒有姐妹解惑一下。

我咋記得有個男的看到多年前霸淩過他的老師,抽了一巴掌,後來關了多久來着?這老師比妻子金貴在哪?

暴打妻子關五天,竟然還和好了,這女的咋想的?

這件事情我很惡心一群攪渾水的,因為警方通告上說是因為女的先有過激言行,是以被打活該。

然後呢,警方又不把怎麼個過激言行給放出來,到底是罵男人兩句呢?還是推了他一下,還是和男的一樣,往頭上瘋狂地打,還是拿刀捅男人,咱們都不得而知。

但是攪渾水的這群人,熟練運用咱們之前講過的煤油燈效應,說女的是故意激怒男的,男的才打她的,然後她設圈套讓男的社死,真是歹毒。

我記得前段時間王力宏那個事兒,其中一方故意激怒另一方,導緻對方歇斯底裡,我也跟大家講了,遇到這種人應該怎麼處理:

第一冷靜對待,

第二該分手分手。

喏,這視訊還在呢。

我們女的在講這個問題的時候從來也沒有說過:

因為你激怒我,是以我要暴揍你。

對不對?

那麼我們不雙标地說,就算這個女的有未知過激言行激怒男方在先,是不是這個男方應該幹的事情是:

第一,冷靜處理,不被激怒。留下女方辱罵甚至動手的證據。

第二,我有證據在手,我要跟你分手,會非常明确地跟大家講清楚,我是因為什麼分的手。

打人做什麼?

而且一看那個場景動手就不是第1次了,拉架的知道自己兒子吃不了虧,早就麻木了做做樣子,小孩隻知道護女的。

退一萬步來說,既然想着跟這女的分手找更好的,親手把這個大把柄送人手裡,讓自己社死,這是多愚蠢又無能的行為。

希望大家都有這個本事不把自己的人生押在婚姻上面,婚姻必然是我們錦上添花的一個東西。

在婚姻之前,我們先把自己的錦上添花的錦給做好。

有獨立的生存能力,有挑選男人的眼光,有和男人相處制衡男人的本事。

不至于讓自己的人生活得那麼泥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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