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頭條幫忙贛州站釋出了一條個人消費維權求助:本人2021年9月29日認購了贛南大道與潇雨東路交彙處“保利堂悅”26棟1601房源,簽訂認購協定之前已經向銷售顧問表明自己征信存在逾期,銷售顧問稱沒有關系,認購書先簽。于是9月30日前往銀行列印征信報告,當日銷售顧問将征信發給中信銀行後得到銀行确認可以辦理貸款的答複。之後銷售聯系中信銀行約定10月14日面簽,在銀行簽了相關材料,銀行經理表示沒問題。同日銷售聯系我們說銀行面簽已過叫我們簽訂購房合同及交清首付款。10.24日,交清了首付款,10.25日簽訂了購房合同。11月4日,銷售告知本人銀行拒絕辦理按揭貸款,理由是面簽後征信報告産生了新的逾期次數,共計17次。因對該說法心存疑惑,2022年1月12日本人去銀行重新列印征信報告,顯示的資料與2021年9月30日列印的資料一緻,沒有産生新的逾期。現未辦理下銀行按揭貸款,因自己沒有全款購房能力本人向開發商提出退房要求,卻被告知要支付違約金,現希望職能部門能幫助協調解決辦理退房,并退還全部首付款;此外本人發現保利堂悅開發商(戶名:贛州保達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2021年9月28日辦理的預售許可證,但是該企業在2021年9月25日就收取了本人明确購房房号的1萬元意向金,且本人所支付的263528元首付款并沒有進入蓉江新區房管局的監管賬戶,請相關媒體為本人主持公道,核實開發商的行為是否合法合規,請相關部門幫助處理。[/cp]@頭條幫忙 @江西都市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