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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民心、守住人心:鄉村建設行動的關鍵所在

作者:張雅勤(湖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華中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這一重要論斷,是中國共産黨百年奮鬥曆史經驗的精辟總結,是黨長期執政必須時刻遵循的“鐵律”。人民是國家之基,民心是國家之根。赢得民心、守住人心,是黨和國家一切事業興旺發達的決定性要素。新時代鄉村建設行動,是繼脫貧攻堅取得偉大勝利之後又一項旨在造福億萬農民的偉大“民生工程”,是鞏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偉大成果、凝聚億萬農民向着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宏偉目标奮勇前進的偉大“民心工程”。這一偉大工程關系千家萬戶,涉及廣大農民長遠利益,尤其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順應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通過紮紮實實的舉措和實實在在的效果赢得民心、守住人心。

在紮實推動共同富裕上赢得民心守住人心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更是廣大農民群衆的熱切期盼。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帶領全國人民打赢了人類曆史上規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脫貧攻堅戰,為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總體上已經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對獲得公平發展機會、共享發展成果、提升生活品質抱有更高期待,鄉村建設重點開始向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作共同富裕的目标轉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促進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長期以來,廣大農村在基礎設施、人居環境、市場機制、服務标準、資源享有、制度保障等方面,仍然與城市存在着較大差距。城鄉發展條件的不平等和城鄉居民發展機會的不公平,顯然與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相适應,與渴求共同富裕的“民心所向”有所背離。這正是黨中央決定“十四五”時期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紮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深刻曆史背景和現實國情依據。

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是造福全體人民,實作共同富裕的主體力量是依靠全體人民。隻有人民群衆的積極性主動性都充分調動起來,萬衆一心向着美好目标共同奮鬥,共同富裕才能真正實作。這就要求我們,在鄉村建設行動中必須始終站穩人民立場、堅持人民至上,緊緊依靠人民群衆的勞動和創造統籌推進城鄉一體化,着力補齊農村發展短闆,在實作共同富裕上赢得民心、守住人心。在行動理念上,要在“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理念指導下統籌搞好鄉村建設規劃、鄉鎮空間布局、資源要素配置與公共服務供給;在行動目标上,要明确指向廣大農民群衆美好生活需要的充分滿足和基本權益的實質實作,努力形成確定農民主體地位與參與權利的“治理有效”、兼顧集體利益與個體利益的“産業興旺”、凸顯公共精神的“鄉村文明”、統籌“富口袋”與“富腦袋”的“生活富裕”、展現産業發展與留住鄉愁的“生态宜居”;在行動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群衆主體意願,絕不能一廂情願地搞大攤派、一刀切,注重處理好“經濟發展”與“農民權益”的關系,協調好“能人先富”與“農民共富”的張力,實作好“展現效率”與“促進公平”的平衡。通過穩紮穩打、久久為功,努力形成以發展促進共同富裕、以均衡夯實共同富裕、以農民幸福感衡量共同富裕的良好格局。

在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上赢得民心守住人心

民生緊連民心,民生狀況決定民心所向。人民群衆之是以對黨的上司和社會主義制度衷心支援和擁護,歸根到底是因為中國共産黨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複興的先進政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一個顯著展現,就是通過不斷改善民生,使人民群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實在在地建立在民生利益基礎之上。新時代鄉村建設行動之是以要把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放到突出位置,其深邃的曆史邏輯和現實邏輯正在于此。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各級黨委政府不斷加大對農村特别是貧困地區的基本公共服務投入,逐漸改善農民群衆生活狀況,兜住兜牢農村基本民生底線。随着絕對貧困問題的徹底解決,農民群衆對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交通、環境等方面的要求必然不斷提升,這就迫切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必須進一步把提升農村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作為推進鄉村建設行動、促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應當清醒地看到,目前一些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不充分、不均衡,是制約農民群衆美好生活需要的痛點堵點問題,也是掣肘城鄉進一步融合發展的現實因素。針對這一現實問題,2021年中央一号檔案明确強調,要“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建立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強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逐漸實作标準統一、制度并軌”。新時代鄉村建設行動的一個核心任務,就是要通過優化配置城鄉公共服務資源,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數量、品質、公平性與可及性,以補齊農村社會發展短闆,構築新農村建設的民生底線。

提升農村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是簡單追求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平均化,而是通過推動優質公共資源下沉到農村,着力提升農村“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覆寫面和服務度,使農民群衆從實實在在的民生改善中享受到鄉村建設行動帶來的實恵。一些地方的成功實踐表明,目前加強農村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着力抓住幾個基本環節:一是基于農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保民生”。以農民的真實意願和迫切需要為導向,建構完善的公共服務訴求表達機制,實作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與農民實際需求的動态比對。二是通過共建共治共享“解民憂”。鄉村建設行動既需要各級政府自上而下地執行推進,也有賴于農民群衆自下而上地創新創造。推進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農民是受益主體、也是行動主體,不是“旁觀者”而是“當事人”。應通過公開公共服務相關資訊、拓展村民決策參與形式、完善合作供給機制,增強農民的共建共治能力,防止出現“幹部在幹、農民在看”等消極現象。三是建構以人民為中心的問責機制“護民利”。以農民群衆的獲得感、滿意度為标準,評估診斷農村公共服務均等化績效,加大對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決策及營運過程的群衆監督力度,凸顯通過提升公共服務赢得民心、守住人心的價值導向。

在改善居住環境、建設美麗鄉村上赢得民心守住人心

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村,是推進鄉村建設行動的一項戰略性任務,事關廣大農民的根本福祉,承載億萬農民的殷切期待。新時代鄉村建設行動,在根本意義上是提升廣大農民文明素質、創造新時代鄉村文明的行動。人是鄉村建設的主體,提升人的現代文明素質是鄉村建設行動的核心價值;人是環境的産物,人的文明素質離不開文明的環境。是以,順應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的期望,對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建設美麗鄉村下大功夫、出大實效,就成為推進鄉村建設行動中赢得民心、守住人心的最現實舉措。

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是以農民群衆為中心、以提升人的文明素質為根本的“文明建立工程”,是切實保障和充分實作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向往和追求的“系統惠民工程”。習近平總書記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重要訓示:“要尊重廣大農民意願,激發廣大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活鄉村振興内生動力。”這是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的根本指南。廣大農民群衆是農村居住環境整治的受益主體、建設主體和治理主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要實作提質增效,美麗鄉村建設要獲得民心認同,必須一切從實際出發,尊重農民個體意願,充分調動基層政府和農村組織兩方的積極性,依靠農民群衆的主體力量把“難事辦好、好事辦實”。

近年來,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在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建設美麗鄉村實踐中,通過紮實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積累了成功經驗。在規劃制定中,廣泛傾聽、充分采納廣大村民的意見和建議,根據農民群衆“急難愁盼”問題,科學确定目标任務。在工作開展中,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引領作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搞包辦代替、強迫指令,通過建立多元合作、分工明确的協同機制,把各方面積極性都調動起來,集中力量解決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廁所革命等最直覺、最突出的“髒亂差”問題。在日常維護中,引導農民群衆樹立主人翁意識,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機制,在潛移默化中引導村民養成愛護環境、文明生活的良好習慣。總之,隻要我們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把赢得民心、守住人心作為一切工作的根本岀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就一定能實作建設美麗鄉村的美好目标,讓億萬農民同步邁向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在實作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中作出新時代新農村和新農民的重大貢獻!

《光明日報》( 2022年01月21日06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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