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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兩年内拐賣46名兒童,上榜A級通緝令,最終卻未被判死刑

作者:勵志人生鋪

現在社會上有這樣的聲音,說人販子和購買人口的買家一樣,都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隻有這樣才能夠讓人販子和買家因為害怕,不再違犯法律,做出買賣人口這樣惡毒的事情。

之前因為很多群衆法律意識淡薄,再加上部分地區重男輕女,還有部分落後地區娶不到媳婦的現象,許多地方買賣人口十分猖獗。

而就有這樣一個人販子,她因為拐賣人數衆多,被警察局列為a級通緝令的通緝對象,但最終被抓後卻沒有被判死刑,這個人販子她是如何兩年内做到拐賣46名兒童之多,又是為何上了a版通緝令被成功抓捕之後仍未判死刑,她未被判死刑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人販子兩年内拐賣46名兒童,上榜A級通緝令,最終卻未被判死刑

陳蓮香就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販子,也是一個拐賣人口團夥裡專門負責拐的下線,她也是建國以來拐賣人口數量最多的人販子之一,甚至上榜了a級通緝令。

陳蓮香出生在一個貧窮的農民家庭,因為家裡的條件很差,于是她很早就辍學在外打工了,她在外面打工的時候非常節儉,辛辛苦苦掙錢、攢錢,然後把攢的錢都寄回家裡。

因為早年間的經曆,是以陳蓮香把錢看得特别重。

原本陳蓮香将會和許多的農村女性一樣,早早辍學外出打工,為家裡掙幾年的錢,之後又被家裡說一門親事,然後嫁過去洗衣做飯生孩子,還一定要生個男孩。

好不容易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了,又該給孩子掙錢娶媳婦,之後帶孫子,最終等待生命力消逝,養幾年老,等待死亡,這樣沒有意義的、沒有希望的一生。

然而在2009年,陳蓮香為了錢,選擇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因為聽說賣孩子很掙錢,于是她開始進行人口買賣。

59歲的陳蓮香馬上就要享受天倫之樂,就要過上安穩的養老生活了,可是她卻把罪惡的雙手伸向了無辜的孩童。

陳蓮香主要是拐賣三歲以下的孩子,對于這些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如果情況允許的話,陳蓮香會直接當街搶走,如果沒有辦法搶奪,她就會偷偷的誘騙孩子,尋找機會将孩子拐走,為了拐賣人口掙錢,陳蓮香無所不用其極,短短兩年時間就拐賣了40多個孩子。

而把孩子拐到手之後,陳蓮香又通過團夥裡專門負責聯系買家然後賣孩子的人,迅速把孩子轉手賣出去,盡快出手,短短兩年間,通過拐賣孩子,她牟利幾十萬。

人販子兩年内拐賣46名兒童,上榜A級通緝令,最終卻未被判死刑

陳蓮香和别的人販子不一樣,她拐賣的腳步沒有停下,反而變本加厲,一點都不會良心不安。

因為陳蓮香拐賣的人口數量極多,甚至說她的行為已經在當地引起了恐慌,每個家裡有孩子的家庭都不敢單獨帶孩子去外面,都把孩子看得緊緊的,就唯恐自己的孩子被那個傳說中的大拐賣孩子頭目給拐走。

陳蓮香法律意識淡漠,目無法紀,滿手罪惡,她的行為給當地造成了恐慌,嚴重影響了社會風氣,還違反了法律,于是警察局在一次破獲拐賣人口案件時,終于發現了陳蓮香的線索,根據陳蓮香的犯罪事實,将陳蓮香列為a級通緝犯,釋出到網上進行全國通緝。

因為陳蓮香的各種資訊都被公安機關公布到了網上,包括她的姓名、長相、籍貫等等,是以說這對于那些隻聽說過陳蓮香的事迹。

但是對沒有見過本人的群衆來說,會是很好的一個辨識線索,隻要看過通緝令的群衆,可能在人群中就能把陳蓮香認出來,并迅速反映給當地的公安機關。

到了2010年底,廣西市公安機關得到一位熱心群衆提供的舉報線索稱,在廣西看到了一個女人的身影,看起來和a級通緝令上陳蓮香的長相非常的像。

聽說廣西有了陳蓮香的線索,當地的公安機關迅速申請跨區域辦案,申請廣西警方的援助,廣西的警方趕緊針對熱心群衆提供的線索排查當地的錄像和尋訪當地的群衆,終于找到了陳蓮香活動的軌迹。

人販子兩年内拐賣46名兒童,上榜A級通緝令,最終卻未被判死刑

最終,2010年10月18日,守株待兔的警察在廣西防城港上思縣發現了陳蓮香的蹤迹,于是立刻通知警察局專案組,緊急調往一大批警力前往上思縣,終于在高速公路的一個橋洞裡,把躲藏在這裡的陳蓮香成功抓捕了。

陳蓮香被抓捕歸案之後,警方在審訊的時候,問及她為什麼要拐賣孩子,如此作惡多端,違法犯罪,兩年間拐賣40多個孩子,她難道對這些可愛的孩子毫無同情和憐憫之心嗎?

誰知道陳蓮香對警方的話十分冷淡,她說那些孩子關她什麼事,她就是為了掙錢,畢竟她拐賣這46個孩子,賺了幾十萬塊錢,如果老老實實打工的話,什麼時候才能賺夠這麼多錢,幹什麼工作能兩年賺幾十萬?

陳蓮香甚至還十分惡毒地說,那些被她拐走孩子的家庭,孩子沒了再生不就是了,又不是生不了。

陳蓮香甚至還大言不慚地說,一般的孩子她還看不上眼呢,要被她拐走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三歲以下,因為三歲以下的孩子年紀小不記事,非常好騙。

到了新的家庭裡會把養父養母當成自己的親生父母,不會有仇恨,比較聽話,第二個條件就是,孩子必須長得好看,長得醜的賣不了好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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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陳蓮香居然把孩子當一個商品一樣,像是在談論一個商品的價值一樣,談論别人疼愛的孩子,辦案警察們都覺得這個人簡直骨子裡就是個惡魔,毫不善良并且毫無共情能力。

陳蓮香在警方審訊的過程中,甚至随意地說起了自己殺人的事實,她說她有一次拐賣了一個孩子,但是因為那個孩子被拐後在路上一直在哭鬧反抗,她覺得不耐煩,就把這個孩子扔到河裡淹死了。

聽說她親手淹死了一個兩三歲的孩子,民警都覺得這個女人簡直是魔鬼,她在說起自己殺害小孩子的時候,臉上的表情甚至于十分的冷淡,好像就是在談論今天的天氣一樣,對孩子的死無動于衷。

警方多次追問陳蓮香,明明以前還好好地打工,為什麼50多歲快60歲,要養老的時候突然去拐賣孩子了,陳蓮香卻說還不是因為賺錢。

陳蓮香說,很多買孩子的人不一定是生不出來是以想要個孩子,就花錢買回去當自己的孩子,還有很多根本就是職業乞丐,把這些孩子買走之後故意打成殘疾,然後扔在街頭向人乞讨要錢。

還有一種賣的管道,就是這些孩子會被賣往國外,最後如果連國外都賣不出去的話,那麼被拐的孩子就會由專人送去黑市上,賣身上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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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蓮香這些話中,警方得知了一個巨大的圍繞着人口買賣的利益鍊條,從拐到中間人,到賣,到途中的轉手運輸,甚至到黑市,甚至與國外的拐賣團夥都有聯系,還有專門的買賣器官的黑市,俨然是一個深不見底的黑洞。在這個黑洞裡,還不知道藏着多少的罪惡。

陳蓮香說,其實她們團夥裡面也有其他負責拐賣婦女和大一點孩子的人,但是她選擇隻拐賣三歲以下的,因為那些婦女有一定的警惕心了,拐的途中會逃跑。

那些大一點的孩子也不好哄騙,隻有三歲以下的小孩子非常好哄騙,隻要給個糖就跟着你走了,要是給糖騙不了,那就趁家人不在或者是看的不緊的時候,直接當街搶走,一個三歲的小孩子,掙紮起來力氣都是輕飄飄的,抱着就跑了。

警方又繼續問陳蓮香,那些被拐賣的孩子你都賣到哪裡去了?陳蓮香說她哪知道,他們是一個很大的拐賣團夥,她隻負責拐,賣的話是由别人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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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再三審訊,都問不出來那些被她拐賣的孩子的下落,于是警方決定從陳蓮香這裡入手,将他們這個大的拐賣團夥抓捕歸案,這樣就能盡快找出那些被拐的孩子的下落了。

最後陳蓮香被抓捕歸案,她交代了自己做下的事之後,以她的拐賣人口的數量,根據當時的法律,她卻沒有被判死刑,隻判了10年有期徒刑。

陳蓮香的案件震驚全國,大家十分不解,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人販子為什麼沒有被判死刑?

隻有判死刑才能大快人心,可是因為當時法律考慮到,如果對買賣人口下重刑的話,那些買來孩子的人為了隐藏事實或掩蓋證據,會殺死那些被販賣的孩子,為了不把人販子逼急之後铤而走險,于是大部分量刑的時候都沒有重判。

陳蓮香被判有期徒刑入獄之後,她在服刑期間,因為監獄的改造教育居然開始改變了,她意識到自己之前為了賺錢犯下的罪行,害了40多個家庭,她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在監獄裡忏悔認罪。

因為陳蓮香在服刑期間表現很好,通過減刑,于2013年初,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陳蓮香減刑一年六個月,三年之後,陳蓮香因為認錯态度良好,被法院予以假釋。

人販子兩年内拐賣46名兒童,上榜A級通緝令,最終卻未被判死刑

其實到了現在,關于人販子和買家要不要死刑的問題,都發生了很多的争論,那些孩子被拐的家庭都希望人販子盡快死刑,而且也呼籲買賣同罪、嚴懲買家,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為了不把人販子逼急了,還是不要下重刑。

關于人販子的量刑問題,現在社會上還有很多的不同意見,隻能說我們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仔細觀察那些帶有孩子卻又不像是家人的人,一定要及時觀察。

人販子兩年内拐賣46名兒童,上榜A級通緝令,最終卻未被判死刑

如果說真的碰到了一個人販子在拐賣孩子,那把孩子救下來,就是拯救了一個家庭,而且有孩子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看緊自己的孩子,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

最後就是加強法制教育,不要為了不該掙的錢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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