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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要收北京外國兵營,三國不配合,北京軍管會:指令必須執行

(說曆史的女人——第1778期)

欲說起這北京的外國兵營,就要大略說一下這個曆史背景。

北京的外國兵營,可謂是有一定曆史的,可以追溯到第二次鴉片戰争,當時清朝還沒有退出曆史舞台。當然盡管清朝還在曆史舞台上,但是所表演的空間,或者給它的戲份,已經全是醜角。也正是在這個曆史時期,清政府在列強的武力威脅下,被迫與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分别簽了一個條約,叫《天津條約》。這個條約中有一條是允許該四國在北京常駐公使,公使常駐自然不是來這玩的,自然是代表自己的國家來跟清政府談大生意的。

其他列強一看,這事不錯,也分别拿着堅船利炮對着清政府的腦門,要求簽條約,駐公使。清政府哪裡還有抗拒的力量,隻得同意,于是加上前面的四國,後面又出現了一大群列強,比如德國、意大利、日本、比利時、西班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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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他們不但駐公使,而且還在北京東交民巷那一片堂而皇之地建立了公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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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建了公使館,那自然是要把公使館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是以各國的公使館便開始派駐武裝衛兵站崗駐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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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堂堂大清帝國,這是莫大的恥辱,但是恥辱又能怎樣呢?更大的恥辱還在後頭,尤其是1901年的義和團運動失敗後。清政府又在列強的武力淫威之下簽訂了更恥辱的《辛醜條約》。在這個條約中,東交民巷又被擴大後,幹脆就成了外國人的地盤,随意駐兵和建設使用,比如建醫院、銀行、兵營、郵局,甚至修築了城牆和炮樓和碉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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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東交民巷被外國人占據後,八個出口全部安裝鋼鐵大門,然後由荷槍實彈的外國衛兵把守,中國軍民沒有他們許可,不可入内——俨然是“國中之國”!

真是曆史罕見,奇恥大辱!

在此之後的一段曆史時期之内,這些列強對中國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侵害。後來清政府在列強混戰中,終于走下曆史的舞台,至1927年國民政府遷移至南京後,列強随之在南京建立新的外交機構,但是在北京的舊機構卻并沒有撤除,而是降格為領事館,繼續占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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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抗日戰争勝利後,在北京的外國兵營,僅僅隻收回了戰敗國——日本和意大利,以及奧地利的兵營占地。但是在東交民巷内的其它列國之兵營,卻并沒有撤除,原因是新條約中的一句規定,言曰:

“為公務上的目的······有繼續使用之權······”

說起來,其實很可笑,所謂公務,不過是一種托辭。說到底,不過是人家強大,蔣介石覺得這是恥辱,卻也沒有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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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這種情況,自古皆然。要想真正把這些外國兵營理直氣壯地趕出去,還得靠中國共産黨。

這不,時至1949年2月,解放軍開進了北京城,北京和平解放。

在之後的人民政協第一屆會議中,通過了一份會議總綱,叫《共同總綱》。在這份綱領中,我黨明确指出帝國主義在中國的一切特權必須徹底取消,與外國所簽訂的各種條約、協定等,新中國要進行嚴格的稽核,不合理的必須修改,甚至徹底廢除。

結果這個北京東交民巷的外國兵營問題,也在稽核之列,根據要求,那是必須廢除的,也就是說,這些建在北京東交民巷的外國兵營必須收回,這是中國的土地,外國政府無權在此建兵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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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軍管會收回外國兵營被刊登在《人民日報》

時間走到1950年1月6日,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日子,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公開頒發了一份布告,當日列印,當日下午便出現在了東交民巷的外國兵營門口,當時留存的外國兵營有美國、法國、荷蘭、英國、俄國。在此有必要交代一下,因為特殊的外交關系,這五國兵營是分兩批撤出的,美、法、荷是第一批撤出兵營,而英國和俄國屬于第二批。先說第一批,美、法、荷。

當天,北京軍事管制委員會的布告貼到美法荷三國兵營外面後,三國人員都被布告中的内容吓了一跳,因為布告不僅要求他們撤出兵營,而且還給他們了時間期限。在此,我們不妨摘取布告中的兩句内容大略一看:

“······廢除某些外國過去利用不平等條約中所謂的‘駐兵權’在北京市内占據地面建築之兵營······此項征用自布告之日起七日後落實······”

這份布告,是毛澤東主席和周恩來總理都親自圈閱和審定過的,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1月7日,美國、法國和荷蘭的在京領事,分别都再次親自收到了這份來自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的布告。根據布告的要求,給他們的時間是7天,也就是一周,要求他們騰空兵營占地,14日接受軍管會從業人員的接受。

根據當時參加該項工作的成員之一李正修(當時的工作關系在北京市政府外事處)回憶,當時收回這三國兵營一事,并不是特别順利,這個不順利,分開來說,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法、荷兵營移交事宜,第二階段是美國兵營移交事宜。

當時,北京市軍事管委會工作小組的人員,把那份布告分别送達三國時任領事——三國兵營駐地和時任領事分别為,其一美國的兵營占地在東交民巷22号,時任領事的人叫柯樂博;其二法國的兵營占地為台基廠三條1号,時任領事為伯亞樂;其三是荷蘭的兵營占地在東交民巷42号,此處原來是德國的兵營占地,一戰後,德國把這塊地盤轉給了荷蘭,荷蘭在北京的時任領事叫費淵。

三份布告傳達給美、法、荷三國的領事後,三國領事并沒立即執行北京軍事管制委員會的指令。他們妄圖在新中國耍無賴,極度不配合,于是,他們一方面把這裡的情況給自己的政府進行彙報,另一方面拿出舊條約《中美條約》對北京軍管會、甚至中國外交部進行抗議。

但是無論這三國列強如何狡辯,北京軍管會最後給他們的答複隻有一句話:

“軍管會的指令必須執行,如果不移交,後果由你們負責。”

近代史百年,在新中國成立之前,對待列強,我們從未如此硬氣過。

列強沒有想到會得到這樣的答複,心裡也忽然有點虛,不敢過分胡鬧,自己當然也掂量了一下,覺得新中國的政權,跟清政府、蔣介石政府,那是有着本質的差別的。是以,當1月13日,軍管會的從業人員再次來到三國兵營檢視,并且嚴肅地告訴他們:我們明天來接受這裡。他們的态度已經開始發生質的改變。到了14日,北京市外事處副處長馬振武來到了軍管會辦公室,親自坐鎮,然後從業人員兵分三路前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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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荷蘭兵營占地時,發現荷蘭的兵營已經騰空,兵營的管理者是英國人赫治齊,親自帶着我軍管會接受從業人員白平察看了兵營的每一處,對兵營中的房屋等設施進行了清點登記。然後,荷蘭領事費淵在交接清單和檔案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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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國使館舊址

接着是法國兵營,因為新中國已經亮了自己的态度,迫于壓力,法國兵營跟荷蘭兵營一樣,都全部騰空,進行了登記驗收。但是法國領事伯亞樂卻不肯簽字,原因是奉本國政府之指令,不在任何兵營相關之檔案上簽字。但是,伯亞樂口頭承認兵營接受一事,并且說兵營接受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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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相比美國,法國算是聽話的了。為何呢?

因為美國,還想在東交民巷亮一亮他的肌肉呢!

當日軍管會的從業人員,大概預料到美國兵營移交沒那麼容易,是以北京外事處秘書主任李幻山親自帶隊,帶着四名從業人員來到美國兵營占地。但是,出現在眼前的這一幕,令人很失望。因為美國兵營沒有騰空,到處堆放着東西。美國領事柯樂博,以及副領事包華德也在場。他們面對我軍管會從業人員,态度很不好,說他們已經向新中國外交部進行抗議,如果軍管會要堅持征用此地,那麼後果将會由軍管會負責。

美國領事柯樂博原以為靠這威脅之話吓退我軍管會從業人員,但是李幻山卻絲毫不懼,以對方之話進行回擊,說如果柯樂博故意違抗軍管會指令的話,那麼後果由柯樂博先生負責。

柯樂博一看,我軍管會從業人員不吃他這一套,态度變軟,表示騰兵營,但因物品過多,請求寬限一點時間。我軍管會從業人員經過商量,便對其寬限至1月16号。

到了1月16日,我軍管會從業人員再次來到東交民巷22号美國兵營,這次看到的情況令人開心多了,兵營騰空,柯樂博還親自帶着我軍管會從業人員對兵營各處進行了檢視和清點,一切頗為順利。

1950年要收北京外國兵營,三國不配合,北京軍管會:指令必須執行

美、法、荷的兵營接受順利,政府滿意,人民振奮,一洗半個世紀列強在華特權的恥辱。

最後再說英國和蘇聯兵營,是以兩國情況特殊,兵營接受稍有延遲。

原因是就在接受兵營的布告貼到英國兵營門口的那日——1950年1月6日,英國外交大臣親自緻電大陸總理周恩來,宣布英國承認新中國,并願與新中國建交。

因中英建交,有諸多事務商談,故使英國兵營延期至1950年4月11日,才全部交接完畢。

再說蘇聯,在新中國1949年10月成立的時候,蘇聯是第一個承認新中國的國家,并且立即就與新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因為同屬社會主義國家,北京軍管會并未在蘇聯兵營占地貼布告,但是不久蘇聯領事負責人羅滿甯主動表示願意交回蘇聯兵營占地,于1950年7月正式交還中國。

至此,有關外國兵營的事情,基本全部得到了妥善的解決。

(文/說曆史的女人·綠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