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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養老院院長、書記合謀虛報套取五保金謀利,兩人雙雙獲刑

作者:二三裡資訊

2021年4月30日,湖北省公安縣南平鎮農村福利院黨支部書記、報賬員胡昌友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公安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不到2個月後,該福利院的原院長盧春華同樣接受審查調查。

日前,記者從湖北省公安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盧春華、胡昌友因犯A錢罪,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罰款。

湖北省公安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10月,原公安縣南平鎮鄭東福利院與原公安縣南平鎮福利院合并成立公安縣南平鎮農村福利院。2014年3月10日,盧春華任該院院長,負責全院經費開支審批及全面日常工作。胡昌友任中國共産黨公安縣南平鎮農村福利院支部書記兼報賬員,負責經手該院經費開支的報賬工作,2016年第二季度後,胡昌友同時負責該院生活物資采購及資金管理工作。

2016年第二季度的一天,盧春華與胡昌友在該院辦公室商量。盧春華提出該院院民生活費每月都有結餘,但接待費開支沒有支出名目核銷,要求胡昌友在報賬的時候把院民生活費金額報大一點,用來核銷接待費。胡昌友當即表示同意。同年第二季度,盧春華與胡昌友通過虛列開支的方式,從公安縣民政局套取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五保)資金人民币44000元,該筆資金由胡昌友結轉入第三季度。為便于與盧春華對賬和分錢,胡昌友在随後的每個季度都制作了《資金盤底表》并将實際采買及支出所開具的單據影印件附後,用于記錄公安縣南平鎮農村福利院真實的收支情況,同時對所套取資金進行管理。

2016年第三季度,盧春華、胡昌友二人以虛列支出的方式套取了公安縣民政局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五保)資金42476元,加上上季度套取的資金44000元,共計人民币86476元。二人商議對該筆資金予以私分。2016年9月28日,胡昌友通過自己名下存放公安縣南平鎮農村福利院資金的中國農業銀行借記卡賬戶将人民币35000元轉賬至盧春華名下湖北公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記卡賬戶,另向盧春華給付現金人民币10000元。餘下資金人民币41476元由胡昌友轉至其名下其他銀行賬戶内,據為己有。

據悉,2016年第三季度至2018年第三季度期間,通過少支多報、虛列支出等方式,盧春華、胡昌友共計套取了公安縣民政局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五保)資金人民币510922.40元。其中,盧春華分得贓款人民币259000元,均已揮霍;胡昌友分得贓款人民币251922.40元,均已揮霍。從2018年第四季度開始,因害怕敗露,盧春華、胡昌友商議不再截留私分所套取的公安縣民政局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五保)資金。胡昌友也停止制作《資金盤底表》。

湖北省公安縣人民法院認為:盧春華、胡昌友身為國家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互相勾結侵吞公共财務,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A錢罪。最終一審判決如下:盧春華犯A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二十萬元;胡昌友犯A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二十萬元;對盧春華A錢所得贓款人民币259000元予以追繳并上交國庫;對胡昌友A錢所得贓款人民币251922.40元予以追繳并上交國庫。

記者 郝錦龍

湖北一養老院院長、書記合謀虛報套取五保金謀利,兩人雙雙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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