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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緊盯新型洗錢通道,“淨網2021”專項行動收繳虛拟貨币價值110億餘元

作者:華夏時報
公安部緊盯新型洗錢通道,“淨網2021”專項行動收繳虛拟貨币價值110億餘元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王永菲 冉學東 北京報道

2021年,打擊洗錢犯罪成果成為公安部、檢察院、人民銀行、法院重點總結的内容之一。洗錢犯罪與腐敗、電信詐騙、傳銷、集資詐騙、販毒等犯罪行為互相交織,是為虎作伥的角色。面對大陸各部門愈發嚴格的打擊,洗錢手段也在不斷更新疊代,涉案金額也有上升趨勢。利用虛拟貨币等更加隐蔽的方式進行洗錢也成為目前打擊的重要領域。

2022年1月17日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擴大)會議上提到,2021年檢察機關持續加大反洗錢工作力度,起訴洗錢犯罪1200餘人;1月14日,公安部也通報提出,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淨網2021”專項行動工作中,在支付結算環節,聚焦非法第四方支付、跑分等平台強化打财斷血,特别是針對虛拟貨币洗錢新通道,緊盯形勢變化、創新打擊政策,破獲相關案件259起,收繳虛拟貨币價值110億餘元。

嚴打虛拟貨币洗錢等新通道

2021年,大陸進行了多部門聯合打擊反洗錢行動,各部門密集行動,“反洗錢”還成為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的2021年度十大刑事檢察熱詞。而虛拟貨币洗錢作為新型洗錢手段,也給各部門帶來新挑戰。

歐科雲鍊研究院進階研究員蔣照生向本報記者表示,虛拟貨币的去中心化、匿名性、國際性和快捷性等特點為洗錢活動提供了極大便利,加上目前各國關于虛拟貨币的監管措施不一,且交易模式複雜,傳統監測方式難以追蹤,才使得虛拟貨币市場成為洗錢活動的高發區。

2021年10月28日,金融行動特别工作組(FATF)專項更新了《虛拟資産和虛拟資産服務提供商風險為本反洗錢指引》,明确提出各國虛拟資産P2P交易面臨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及應對措施。FATF表示,密切關注虛拟資産和虛拟資産服務提供商,尤其是“穩定币”、P2P、非同質化代币和去中心化金融等内容,并根據形勢變化進一步解釋或修訂FATF标準。

中國人民銀行還将“陳某枝利用虛拟貨币洗錢案”作為中國打擊利用虛拟貨币洗錢的成功案例提供給金融行動特别工作組。

2021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釋出了6個懲治洗錢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陳某枝利用虛拟貨币洗錢案”引發關注。陳某波(系陳某枝前妻)設立虛拟貨币交易平台、發行虛拟貨币卻最終限制提币,上海市警察局浦東分局對陳某波以涉嫌集資詐騙罪立案偵查,涉案金額1200餘萬元,陳某波潛逃境外。

陳某枝用非法集資款購買的車輛以90餘萬元的低價出售。随後在陳某波組建的微信群中聯系比特币“礦工”,将賣車錢款全部轉賬給“礦工”換取比特币密鑰,并将密鑰發送給陳某波,供其在境外兌換使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枝以銀行轉賬、兌換比特币等方式幫助陳某波向境外轉移集資詐騙款,構成洗錢罪。

蔣照生介紹,目前利用虛拟貨币洗錢的方式比較多樣化,主要包括直接利用虛拟貨币洗錢,即以非法資金購買虛拟貨币,再通過虛拟貨币平台進行多輪次的複雜交易,進一步掩飾非法資金來源,最後将虛拟貨币轉換為法币或相關産品服務;此外,向他人提供非法産品或服務時要求以虛拟貨币付款,然後在交易平台進行多輪交易後将虛拟貨币轉換成法币,将非法所得洗白,比如非法賭博、傳銷詐騙等。

不過,方達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汪靈罡認為,通過虛拟币和虛拟資産來洗錢,是新興的洗錢手法,多見于跨境資産的轉移。但是與傳統洗錢手法相比,違法金額堪稱滄海一粟。因為不了解虛拟資産交易,社會輿論誇大了虛拟币和虛拟資産在洗錢活動中的作用和角色。

執法治理更進一步

經過幾年的發展,大陸執法部門對虛拟貨币洗錢也有了更多的治理手段。比如,加強監管部門的職能整合,建立虛拟貨币多部門間監管協作機制;加強國際合作,建立對跨境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監管協調機制,共同防範和打擊虛拟貨币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由于虛拟貨币洗錢活動一般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相關監管部門應與國内區塊鍊安全公司建立合作機制,利用前沿技術進行涉案資金追逐,提高反洗錢監管的标準化和智能化水準,強化對可疑交易的技術追蹤和監測,進而更好地對洗錢犯罪行為開展調查和形成威脅。

比如歐科雲鍊等相關的區塊鍊企業,連續多年深耕區塊鍊大資料領域,并推對外連結上天眼pro等産品,輔助公檢法部門處理和應對涉虛拟貨币的新型網絡犯罪,幫助公檢法實作一鍵調證高效辦案。

此外,大陸仍需繼續建立完善相關監管法規體系,基于現行的《反洗錢法》和《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出台專門的虛拟貨币洗錢監管原則和更詳細的監管規定。

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蔣照生強調,要警惕市場上打着“區塊鍊技術”和“虛拟貨币投資”的幌子,以高收益、高回報為噱頭的各類投資交易産品和服務,不要随意參與。但由于虛拟貨币洗錢的隐蔽性和專業性較強,使用者可能在無感覺的情況下,被動成為不法分子運用虛拟貨币洗錢的幫兇。但如果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察覺出些許異樣,應及時向監管機構反映,切實保障自身權益。

虛拟貨币洗錢等網絡黑灰産在衆多網絡犯罪活動中發揮着“推波助瀾”和“幫兇”的關鍵作用,在“淨網2021”會議上,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二級巡視員孔長青介紹,近年來,受網際網路快速發展影響,傳統犯罪結構中的資訊流、技術流、資金流彙聚異變,形成交織複雜的網絡黑灰産生态體系。目前,網絡黑灰産可分為物料供應、技術支援、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

警方提醒,網絡黑灰産背後埋藏着巨大“陷阱”,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卻為其提供技術支援或幫助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廣大網絡從業人員切記要擦亮眼睛、遠離網絡黑灰産,若存在僥幸心理铤而走險,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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