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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創新金融審判機制,支援和保障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區建設

作者:第一财經

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關于人民法院支援和保障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要求健全完善與科創闆及注冊制相适應的專業化審判機制,公正高效化解涉科創闆沖突糾紛,助力浦東建設海内外重要投融資平台。開展法定數字貨币試點過程中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支援建構貿易金融區塊鍊标準體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支援和保障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

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支援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支援和保障浦東新區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1.深刻認識浦東新區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重大意義。支援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是黨中央、國務院着眼于建構以國内大循環為主體、國内國際雙循環互相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國理念、中國精神、中國道路的重要舉措。人民法院要準确把握國内國際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推動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提高司法效能,支援和保障上海“五個中心”建設,更好服務全國大局和帶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實施,支援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

2.始終堅持支援和保障浦東新區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上司。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上司,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制度優勢,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貫穿人民法院工作全過程。

——堅持法治引領。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立完善與支援浦東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相适應的司法保障體系。

——堅持改革創新。完善審判機制和司法服務保障措施,為支援浦東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區、國際貿易中心核心區、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區、國際消費中心提供有力司法支撐。

——堅持需求導向。精準把握浦東新區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司法需求,為浦東建設成為在全球具有強大吸引力、創造力、競争力、影響力的城市重要承載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二、加大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力度,支援和保障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

3.健全證據保全和審查機制。聚焦浦東在內建電路、生命科學、人工智能、民用航空等技術領域的創新研發,切實加強涉相關産業的知識産權訴訟指引,充分發揮證據保全機制的作用,引導當事人有效舉證。準确把握證據規則和證明标準,有效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加大對舉證妨礙行為的司法懲戒力度。探索與公證機關建立資料對接機制。健全技術調查官制度,增強技術事實認定的準确性。加強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司法保障科技創新研究(上海)基地建設,研究解決技術創新中的知識産權保護前沿問題,助力浦東加快關鍵技術研發,依托長三角産業叢集優勢,強化高端産業引領功能。

4.完善侵權損害賠償機制。聚焦浦東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改革,優化創新創業生态環境,準确運用知識産權侵權賠償計算方法,努力使侵權損害賠償與知識産權市場價值相适應,合理确定并細化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計算方式,依法實施知識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降低維權成本、提高侵權代價,建立更高水準的知識産權保護制度,助力浦東做強創新引擎,提升産業鍊水準。

5.健全知識産權裁判機制。聚焦浦東打造世界級創新産業叢集,發展更高能級總部經濟,積極支援以知識産權作價出資入股,依法妥善審理相關股權糾紛案件。深化上海法院知識産權“三合一”審理機制,完善知識産權刑事案件證據認定和量刑規則,加大知識産權刑事犯罪打擊力度。依托上海知識産權法院、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建設科技法庭,探索線上化解新模式。深度參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架構下的全球知識産權治理,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建立涉外知識産權案件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助力浦東成為全球産業鍊供應鍊價值鍊的重要樞紐,推動自主創新新高地建設。

三、創新金融審判機制,支援和保障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區建設

6.健全涉外金融審判機制。聚焦浦東發展人民币離岸交易、跨境貿易結算和海外融資服務,完善涉外金融案件管轄機制,依法對發生在大陸境外的金融活動擾亂境内市場秩序、損害境内個人或者機構合法權益的證券、期貨等金融糾紛實施集中管轄。依法管轄經金融監管機構準許的碳交易市場相關金融衍生品交易、離岸人民币交易、國際金融資産交易等新型業務引發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尊重當事人選擇糾紛解決方式和适用法律的權利,合理認定管轄依據,依法行使涉外金融糾紛司法管轄權,助力浦東進一步加大金融開放力度,更好服務和引領實體經濟發展。

7.完善國際金融規則銜接機制。聚焦浦東建設國際金融資産交易平台,在涉跨境金融糾紛案件中正确适用國際條約,合理采納國際市場交易規則、清算規則、自律規則和慣例。釋出典型案例,建立系統化案例資料庫,發揮金融審判典型案例對金融市場規則的示範引領作用。健全完善與科創闆及注冊制相适應的專業化審判機制,公正高效化解涉科創闆沖突糾紛,助力浦東建設海内外重要投融資平台。

8.打造金融審判創新試驗區。聚焦浦東完善金融基礎設施和制度,加強中國法院金融審判國際交流(上海)基地建設,積極運用支援訴訟機制、示範判決機制、代表人訴訟機制妥善化解涉外金融糾紛案件。創新上海金融法院專業化金融審判機制,積極穩妥探索金融市場案例測試機制,依法保障各項金融創新舉措的實施。建立健全與各類糾紛解決機構的合作機制,探索聘請國際金融法律專家,提供專業咨詢意見,參與國際金融糾紛化解。開展法定數字貨币試點過程中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支援建構貿易金融區塊鍊标準體系。

9.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機制。聚焦浦東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健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架構的需要,依法審理好各類擾亂、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刑事案件,以及因金融創新試點引發的涉資訊披露、虛假陳述等金融類民商事糾紛案件,研究形成裁判指引規則,兼顧鼓勵創新、風險防範和金融消費者及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進一步加強與金融監管機構、行業協會的互動協作,深入推進金融業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推動建立健全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宏觀審慎評估和協調關聯體系,營造良好信用環境和營商環境,助力浦東提升區内金融創新競争能力,促進上海經濟金融健康良性發展。

四、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支援和保障國際貿易中心核心區建設

10.完善涉外商事審判機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管轄機制,依法對跨境投資貿易、離岸交易等行使司法管轄權。支援浦東新區加強國際商事審判組織建設,創新國際商事審判運作機制。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探索簡易涉外商事案件快速審理機制。根據相關法律不斷完善域外送達、證據遠端認證、調查驗證、線上庭審等機制,探索跨境線上審判程式,提升涉外商事案件辦理效率,積極推動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和規則體系,更好發揮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驗田”作用,助力浦東營造有利于外商投資和保護的法治環境,增強中外投資者信心。

11.創新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充分尊重當事人對糾紛解決方式的選擇權,加強與國際商事調解機構、仲裁機構的協作,健全訴訟與調解、仲裁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支援境外知名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在浦東新區設立業務機構,就國際商事争議開展仲裁業務,依法支援和保障仲裁案件當事人的财産保全、證據保全、行為保全等臨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助力浦東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和吸引力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

12.健全國際商事糾紛法律查明與适用機制。建立健全域外法律查明機制,支援法院建立域外法查明平台,完善多邊、雙邊域外法查明合作機制,引入域外法查明專家作為專家證人參與訴訟制度,提升國際商事審判法律适用水準。加強對國際法的研究和運用,推動大陸法域外适用的法律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國内法治與涉外法治。通過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助力創新和豐富國際商事交易規則。

五、發揮海事審判職能,支援和保障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區建設

13.完善現代海運司法服務體系。強化上海港、浦東國際機場與長三角港口群、機場群一體化發展,通過審理多式聯運合同糾紛案件,合理審查配置設定各區段責任,促進江海陸空鐵一體化管理體制機制創新。聚焦浦東建設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區規劃,提升國際海空樞紐能級,助力整合放大長三角航運資源要素,加快同長三角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

14.加大海事司法前沿問題研究力度。加強對外國及港澳地區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利用其全資或控股擁有的非五星旗國際航行船舶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為在大連港、天津港、青島港與上海港洋山港區之間,以上海港洋山港區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試點提供司法保障。發揮最高人民法院國際海事司法上海基地的研究作用,加強對航運金融、國際船舶運輸、國際船舶登記管理、國際航運經濟等航運業務創新發展過程中法律适用問題研究,妥善處理涉外海事案件司法管轄權争議、平行訴訟等問題,推動建設具有較高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海事司法中心。

15.提升海事審判資訊化建設水準。支援上海海事法院建設智慧海事法院(上海)實踐基地,依托現代人工智能和大資料平台,探索建立符合海事審判司法規律、高度資訊化的海事審判執行工作機制,助力打造智慧海事法院的“樣闆間”。

六、提高消費者權益保護水準,支援和保障國際消費中心建設

16.公正審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充分發揮消費糾紛審判職能作用,嚴厲制裁違法、失信經營者,促進經營者樹立工匠精神、提升品質意識,實作由“重量”到“重質”的轉變,助力浦東增加高品質産品和服務供給,切實滿足消費提質更新需求。提升消費維權司法保障的專業化和國際化水準,依托全方位、廣覆寫、強實效的消費維權司法保障體系,促進快速有效的消費糾紛處理機制建設,依法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助力營造上海國際大都市、國際消費城市的良好消費環境。

17.依法保護跨境消費合法權益。正确認識跨境消費中跨境保稅區模式、境外企業入駐國内電商平台模式、向境外經營者購買模式、境外個人代購模式等不同模式特點,正确認定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準确适用法律化解跨境消費糾紛。依托智慧法院建設,運用人民法院線上訴訟平台、線上調解平台,為跨境消費當事人提供“線上線下”融合的全方位司法服務。鼓勵和支援跨境電商發揮平台主體作用,建立和完善消費争議和解、調解和先行賠付制度,提升跨境消費糾紛解決效率,助力浦東積極發展免稅經濟,幫助境内外消費者便利維權、放心消費。

18.完善網際網路平台治理規則。聚焦浦東建設國際資料港和資料交易所,加強網際網路案件審判,支援上海網際網路司法研究中心建設,積極開展司法裁判規則研究,推動形成切實可行的網際網路平台治理規則,完善網際網路平台責任體系,依法保護網絡購物合法權益,促進網際網路行業規範發展。依法嚴懲電信詐騙、網絡違法和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灰黑産”的整治和規範。加強司法前瞻性研究,穩妥應對無人零售、直播電商、定制化消費等新業态、新模式下的新問題,助力浦東新消費領域發展,增強新消費對全産業鍊的引領和帶動作用。

七、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完善系統完備的法治保障體系

19.強化理論保障。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強對浦東新區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司法需求和突出問題的前瞻性調研,強化總體指導,監督任務落實,總結經驗做法,完善政策機制。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要抓好支援和保障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措施落實;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絡,統籌協調推進長三角區域協作,不斷總結疑難複雜和新類型案件的裁判規則,及時釋出各審判領域白皮書和典型案例,提升司法裁判的國際影響力和公信力。

20.強化資訊化保障。加強智慧法院建設。推動司法大資料和行政管理大資料的互聯互通,加快完善全流程網上辦案和線上訴訟服務體系融合,提升司法大資料預警預測功能,加強網絡和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協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助力浦東打造現代城市治理的示範樣闆,促進“一網統管”智慧城市建設。

21.強化法治隊伍保障。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培養、引進和交流機制,加大貿易、投資、航運、金融、知識産權等領域法治人才培養力度。強化法官教育教育訓練工作,全面提升法官專業化審判水準,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審判隊伍。健全法官參加對外交流和涉外教育訓練的保障機制,鼓勵支援法官參與和推動相關領域國際規則制定,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法治人才隊伍。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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