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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官拜宰相後,做第一件事就是殺掉一個女人,為此等了17年

相信人們在很小的時候,都有聽說過司馬光砸缸的故事。司馬光在大陸曆史中,無疑是一位形象特别睿智的人。其實司馬光官拜宰相後,他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殺掉了一個女人。為了殺掉這個叫做阿雲的人,司馬光更是為此等了17年。

司馬光官拜宰相後,做第一件事就是殺掉一個女人,為此等了17年

阿雲本是登州一普通農戶家的女兒,父親早喪的她一直與母親相伴度日。在她十三歲生日那年,相伴多年的母親也因身患重病而亡故。無奈的阿雲,隻能到唯一的叔叔家生活。但令她沒有想到的是,叔叔十分貪财,為了多掙兩個錢叔叔便将她,強行許配給了村裡面的老單身漢韋大寶。韋大寶因長相醜陋而聞名于村中,阿雲又如何會甘心,嫁給又老又醜的農村賴漢呢?随着婚期逐漸臨近,阿雲越發抗拒這段婚姻。某天夜裡,阿雲潛行來到了韋大寶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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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潛入韋大寶家中的她,對着床上的未婚夫舉刀就是一陣亂揮。但因她身體實在太過瘦弱,連續十幾下都沒能将未婚夫給殺死。最終韋大寶隻不過失去了一根手指,而阿雲卻因行兇敗露被當地官府所緝拿看押。阿雲的案件事實很清楚,當地官府很快便破了此案。按照大宋的律法,阿雲應該以謀殺親夫的罪名被斬首。但當時大理寺負責稽核阿雲案件的官員名叫許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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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完案情的許遵認為,阿雲在定親的時候,尚在服喪期間。是以叔叔給她訂的婚事當屬無效,随之阿雲也就不算謀殺親夫,更何況韋大寶還沒有是以身死。最終許遵在大理寺稽核卷宗上,簽署了阿雲無罪的意見。很快簽署着許遵意見的卷宗,又被送到了刑部。刑部的官員卻認為,即使阿雲的婚姻不成立,那麼她也犯下了故意殺人之罪且造成了實質性傷害。按照大宋律法,其也應該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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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與大理寺得出的結論不一緻,随即知曉了此事的宋神宗,便将該案件交給了司馬光和王安石二人,由兩位大宋學士來定奪。論私交王安石與司馬光還算不錯,兩個人都很認可對方的人品和學識。但在治國方面,二人的理念卻南轅北轍。司馬光支援依法斬首阿雲,王安石的意見卻與許遵不謀而合,他認為阿雲罪不至死。此時的王安石代表的是北宋變法派的一面旗幟,另一邊的司馬光卻反對變法算是北宋的保守派。因為阿雲案件,讓兩位學士意見不統一,随之變法派和保守派在朝堂上開始激烈争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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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阿雲案件成為了兩派之間的導火索,竟然升華引出了北宋該不該變法的争論。其實在該案件發生前夕,神宗帝就曾頒布過一條诏令:凡是犯下謀殺之罪,且被害人受傷,官員審理過後罪犯自首的,一律按照謀殺罪減刑兩等來處置。這就等于神宗帝更改了北宋律法,他也是支援變法的。王安石和司馬光的争論焦點,開始由案件本身,上升到了案件的判決,是該由皇帝聖旨來裁決還是該由大宋律法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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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兩邊相持不下,神宗帝也無法做出最終決斷,阿雲的案件被一拖再拖,阿雲本人也一直被官府看押。再後來大赦天下,阿雲被釋放,她回到了平凡的生活中。公元1085年,神宗帝去世,哲宗繼位,此時距離阿雲案件發生的時間已經過去了17個年頭。六十多歲的司馬光官升宰相之職。司馬光剛掌權,便急不可耐地去翻案,将阿雲判處了死刑。回歸平凡生活的阿雲再次被刑部緝拿歸案,并被判了死刑。随着司馬光在阿雲案件中取得了勝利,王安石一黨在北宋朝堂中失勢,北宋變法以失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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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北宋而言,司馬光的理念太過保守,王安石的變法卻又太過激進。其實北宋過于富庶,才是變法最根本的阻力。因為宋人本就富庶,變法的本質其實就是均分土地和錢财,強調宋律與大宋君主集權。沒有任何人希望改變已經富庶的生活格局,其實北宋需要的是一個溫和的變法派。隻有溫水煮青蛙,才能讓北宋在不知不覺中做出改變。變法能夠取得成功,是基于兩點,一是軍事力量的支援,二是在“廢墟”般的大環境中開始。曆史中最知名的變法者有商鞅、王安石、張居正,但這三人最後的結局都不算好,成功變法者唯有一人,那便是掌握了軍權的清朝君主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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