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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雲南一“末代土司”被公審槍決,他都犯下了什麼罪?

1951年3月25日,雲南新平縣的一位土司在衆人義憤填膺的注視下,被公審槍決。而公示欄上,赫然有着這樣一行大字:“大惡霸地主李潤之”等字樣。

在李潤之為禍一方的時期裡,他不斷地搜刮民脂民膏,使百姓苦不堪言。更是組建了一支私人武裝,用來保護他的不義之财。

那麼,李潤之究竟是為何,可以擁有如此之大的勢力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1951年,雲南一“末代土司”被公審槍決,他都犯下了什麼罪?

▲李潤之被公審槍決

土司制度,是我國的一個已經被廢棄的舊制度之一。元朝時期,由于我國疆域過于廣闊,再加上國内衆多民族的存在,使管理變得極為困難。各民族之間文化不同,語言不通,更是使統一管理變得困難。是以,由少數民族自己管自己的“土司制度”,就誕生了。

而李潤之,就出生于這樣一個世襲的土司家族。李潤之的老祖宗,曾經在乾隆年間立下過一些功勞,被封為土司級别的七品官。管理着東到鬥門界80裡,西到漠沙江50,南到戛灑江50,北到哀牢山100裡的一片地界。

别看這官小,但在偏遠地方,卻是一手遮天,說一不二,如同土皇帝一般。也正是是以,李潤之的祖上在雲南楚雄地區積累了不少人望,有着極大的影響力。

并以此為基礎,四處斂财,積累了極多的财富。如此循環往複,待到李潤之這代,不論是地位還是财力,都達到了一個令人咋舌的程度。

1951年,雲南一“末代土司”被公審槍決,他都犯下了什麼罪?

▲李潤之的部分财寶

李潤之本身就十分機靈,善于思考,并且很會判斷局勢,進而選擇依附的對象。清末民初時期,社會動蕩不安,腐朽的晚清政府已然搖搖欲墜。見狀不妙,李潤之十分果斷地放棄了朝廷給予他的官職,憑借着雄厚的财力,走上了經商的道路。

他先是在新平縣城創辦了一家商号,名為“富昌隆商号”。并且以這個商号為基礎,将自己的産業擴充至各個領域。除了正經的買賣生意以外,李潤之還憑借着自己的财力與地位,大規模肆無忌憚地研究槍支彈藥,甚至還為此設立了一個專門的槍炮廠,用以生産槍炮。

在那個動蕩的年代裡,手中有槍炮,便是一件讓人忌憚的事情。也正是是以,李潤之在當地變得更加強大。山高皇帝遠,難以管轄,成為了李潤之最大的憑仗。為了發展自己的力量,李潤之完全沒有一點道德與法律可言。

他先是研究貨币,設立了一個貨币鑄造廠專門鑄造假币,企圖以假亂真牟取暴利。直到後來民國成立,政府控制銀元的流通,這才在賺了個盆滿缽滿之後罷手,轉向其他領域。

1951年,雲南一“末代土司”被公審槍決,他都犯下了什麼罪?

▲圖檔來自網絡

就在李潤之開始為轉攻哪些領域犯愁的時候,他想起了昔日裡那些鴉片的事情。這才讓李潤之意識到,搞煙土是真賺錢。二話不說,李潤之又開始在雲南等地大肆違法種植煙土。

民國時期,販賣煙土也是重罪,一旦發現,必然會受到嚴厲打擊。而李潤之這個地頭蛇,卻是絲毫不懼。除了在國内販賣之外,李潤之更是憑借着自己廣闊的人脈,成功地與東南亞地區搭上了橋,将煙土一批又一批地運往國外,做起了跨國的生意。

正是憑借着這些違法的勾當,讓他擁有了巨額的财富。李潤之看着這片“屬于”自己的土地,笑得愈發猖狂。随着财富的不斷累積,李潤之意識到,有必要發展一些武裝力量來保護自己的這些錢财。而這對于有錢又有槍的李潤之來說,實在是再簡單不過了。

他在當地,以優渥的待遇,組建了一支親兵衛隊,人數最多時達一萬人。這支親兵衛隊中的士兵,大多都是些地痞流氓,奔着待遇而來。

1951年,雲南一“末代土司”被公審槍決,他都犯下了什麼罪?

▲劇照

而在進入親兵衛隊之後,這些人的本性也未曾改變,反而因為有着李潤之的撐腰而愈發變本加厲。這支親衛隊在當地,代表了李潤之的威嚴,更是有着極高的權力,視法律為無物。

在街上,人們一旦遇到這些親兵衛隊,都避之不及。因為他們無論如何執法,都不會得到懲罰。是以,這些士兵在街上,搶劫财富等等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

而李潤之為了讓他們保護好自己,對他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後來,有人将親衛隊的所作所為,報告給了民國派來的當地官員,但最終卻如同石沉大海一般,了無音訊。

有人可能會覺得奇怪:明明民國都已經派遣政府官員入駐,為什麼還治不了這個李潤之的嚣張氣焰呢?

其實,李潤之也知道隻憑借自己的資本和地處偏遠的優勢,并不能讓自己真正成為土皇帝。隻有擁有足夠的靠山,才可以讓他高枕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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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潤之被捕後簽字畫押

而其中的第一個靠山,也是李潤之手中的王牌,便是這擁有着數量衆多的親兵衛隊。規模如此龐大的親兵隊伍,在那個時候是一股不小的勢力,自然是誰也不敢得罪。

其中的第二個靠山,便是這些所謂的官員。李潤之雖然是當地的地頭蛇,卻也不敢惹當時的民國政府。既然如此,便隻有巴結政府這一條路了。每到各種節日,李潤之就會帶着大量錢财和各種禮物,去拜訪各個官員,讓他們支援自己的“商業行動”。

這些官員收下了李潤之的好處,加上他在當地的勢力過大,自然也對李潤之的所作所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聽之任之。這是李潤之與官員之間的暗中勾結,才導緻李潤之以及他的手下,可以在當地如此目無法紀,為禍一方。

這其中的第三個靠山,則是李潤之自己給自己打造的名望。李潤之雖然在當地的名聲極差,卻大多來源于他的手下,而李潤之本人,則很巧妙地“避免”了這些惡事。

與此同時,李潤之還做了其他的事情,來宣傳自己,控制輿論。其中最有名的當屬李潤之的“私立潤之中學”。私立潤之中學由李潤之大力投資建立,是當地遠近聞名的一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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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潤之中學

學校不僅裝置齊全,并且來這裡上學的學生,都會得到極大的優惠。如此一來,李潤之不僅收獲了人才,還同時收獲了一個好的名聲,可謂是一舉兩得。

不得不說,李潤之這個人在亂世之中,還頗有些手段。隻可惜,作為一個土司家族,一個封建地主階級出身的大地主來說,他的路,從一開始就走偏了。

李潤之作為一個封建地主,他的資本積累是來源于對于人民的壓榨和各種非法的管道。而時代的車輪滾滾而過,這樣的封建地主,必然要被打倒。

随着國民黨的迅速衰敗,舊封建地主的報應終于來了。我軍在人民的擁護下,一路打土豪、分田地。而李潤之為了保護住自己的财産,決定和民國政府一起聯合對抗我軍。

但就李潤之手下那些蝦兵蟹将,怎麼能是我軍的對手呢。沒多久,李潤之的人就被打得抱頭鼠竄,作鳥獸散。而民國政府也被我軍打敗,退守台灣。李潤之也狼狽逃竄,不見蹤影。

1951年,雲南一“末代土司”被公審槍決,他都犯下了什麼罪?

▲李潤之家搜出的物品

就這樣,失去了自己所有憑依的李潤之開始變得瘋狂了起來。為了守護住自己經營了大半輩子的基業,1950年4月,李潤之率領着自己召集的土匪們,殺回了新平縣城。光這一次,李潤之就率人殺害了新平縣城的幹部和征糧隊員100餘人,令人觸目驚心。

但李潤之覺得這樣還不夠,5月3日,他又率領匪衆将隴西的60多名征糧隊員悉數殺害。之後,更是一手造成了“血染嘎灑江”、“蒿芝地慘案”等一系列令人發指的案件,使我軍戰士以及普通老百姓傷亡過百。

李潤之的瘋狂行徑,最終加速了他走向滅亡的過程。1950年10月,在滇中獨立團和42團曆時三個月的共同進攻下,土司府被攻下,李潤之被活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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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潤之被捕

可誰能想到,李潤之為了保住這些财富,居然将它們全部換成了300箱金條,并藏匿了起來至今無人發現,哀牢山地區也由此流傳着土司寶藏的傳說。

李潤之,作為一個封建的地主,作為一個舊制度最後的繼承人。他的貪婪和他瘋狂的、毫無人性的行為,最終導緻他被押送到了處刑台之上。他犯下的罪,唯有槍決,才能還人民一個公道。

曆史的大潮,絕不會因為一個人的行動而有所改變。這些舊時代的惡人,終将在新時代的光芒之中覆滅。老百姓當家做主的未來,才是時代的真理。有些人可能會想,這丢失的300箱金條究竟去了哪裡。但無論它們去了哪裡,都再也掀不起什麼風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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