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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資料的時代,我的個人隐私資訊誰做主?

編輯 | 于斌

出品 | 潮起網「于見專欄」

在網際網路和大資料的時代,資訊技術的快速發展正不斷地催生出各種新業态與新模式,資訊與資料已經成為推動經濟、科技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

然而這同樣是一把雙刃劍,個人的私密資料洩露會給社會及個人都帶來巨大的風險與隐患,個人隐私資訊的保護問題也正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與重視。

在大資料的時代,我的個人隐私資訊誰做主?

在繁榮的資訊時代,資料的潛在價值在與日俱增

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曆,當你在購物網站或App上搜尋了一個商品以後,再使用其它的網站、程式或App時,經常會遇到與該商品相似的廣告或資訊,或者你在平時會接到一些銷售推廣電話,當你未購房時,對方會向你推薦房源資訊。

若你已經購買了房産,對方會問你是否有意願轉租或出售房産,令你奇怪的是,對方知道你的名字,甚至還清楚關于你的一些比較私密的資訊,這說明你的個人資訊已經或多或少地洩露了,那麼資訊洩露的危害是什麼?同時又該如何做好對個人隐私的保護呢?

2021年正式實施的民法典首次對隐私進行了定義,法典指出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甯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其特征在于“私密性”,不受他人侵害。

在當今這個科技迅猛發展的時代,個人資訊已成為高價值的資料資源,它對一個企業的發展而言是至關重要的,現在個人資訊的範疇,已不再局限于傳統的姓名、電話、位址、身份證号等内容,個人的生物識别、金融消費、資産負債、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迹等都屬于個人資訊。

誠然,大多數人對個人隐私問題還是比較重視的,但是使用者在個人資料的保護方面,完全是屬于弱勢群體,比如國内有不少App單方面設定了一些霸王服務條款,這些條款涉及到對個人資訊搜集與商業化利用的問題。

如果使用者不同意這些條款,那就不能正常或完全不能使用該類型的App,這樣迫使很多使用者為了使用App而不得不放棄個人在隐私方面的權益,他們大多數會選擇同意授權。

當然,也有一些App由于其用途就決定了,為了更好地提供服務,需要使用者允許其使用部分個人隐私資訊,如地圖類App在提供導航服務時,當遇到這種情況時,App應當履行好告知義務,完全尊重使用者的選擇。

在App所搜集的使用者個人隐私資料中,最常見的是使用者的位置或定位資訊,早在2018年中消協曾進行過一次對App收集資訊情況的調查研究,結果顯示有近60%的App會收集使用者的此類資訊。在App搜集了使用者的位置或定位資訊後,App的所有者就可以依靠大資料分析技術或特定算法,勾勒出使用者的工作生活軌迹。

比如使用者家住那裡?在什麼地方上班?個人常去的地點有那些?使用者有那些愛好和習慣?使用者的經濟狀況及社交關系如何?等等,這還隻是一個定位資訊而已,如果獲得了更多的權限,程式還能分析出更多的個人特征。

在大資料的時代,我的個人隐私資訊誰做主?

無限制地授權,會給個人隐私保護帶來那些影響?

目前國内市面上的App數量達到了300多萬款,龐大的數量無疑會給監管帶來不小的難度,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等部門每年都會查處大量的違規收集使用者資訊的App。

其中有不少還是知名的App,使用它的人還比較多,這類軟體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會更大。雖然表面上看來,App收集使用者個人資訊的行為都經過了使用者的授權,但實際上很多App都存在着過度索要權限的情況。

其向使用者要求的權限隻是為了給使用者精準畫像,以更好地發掘出使用者中潛在的商業價值或為了實作更加精準的資訊推送,如依靠算法推薦技術向使用者推薦商品、使用大資料殺熟等都可以看成是此類行為,而多數使用者卻并不清楚同意授某種權限的後果是什麼。

正是由于獲得了各種權限,是以包括App在内的各種程式才能投使用者所好,它們會按照使用者的特定習慣和個人喜好來推薦相似資訊,這樣就很好解釋,為什麼一個視訊軟體也想知道你的位置,因為知道你常去那裡,程式就會推類似的廣告資訊給你。

當使用者接收到這些個性化的推薦資訊後,程式還會根據使用者的點選頻率、浏覽時間、有無下單、是否評論轉發收藏等行為,來詳細勾勒出使用者的習慣和喜好,再結合更多的資訊進行全面的分析後,還能進一步分析出使用者的個人習慣、經濟狀況、社會地位、消費結構、生活愛好、健康狀況等深層次資訊。

再比如去年曾被不少媒體報道的,一些房地産機構私下拍攝和采集客戶人臉資訊的事情,對于這種類似的情況若任其發展而不加限制的話。

就可能出現少數的不法商家借助人臉識别技術,再加上從其它管道擷取的個人隐私資訊,就能生成關于一個客戶的超乎我們想象的詳細資訊,這些資訊在不規範使用或被非法出售以後,無疑會帶來比較嚴重的影響或後果。

當App搜集了使用者的個人隐私資料以後,如果保管不當,就可能會因為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造成使用者個人隐私資料的洩露,這樣會帶來很多我們無法預料的嚴重後果。

雖然在條款中App都會表明搜集個人隐私資料隻是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并且會嚴格地保護使用者的個人隐私資料,但實際上因為各種原因導緻使用者資料洩露的情況也并不在少數,如黑客攻擊、人為失誤、内部人員盜賣等都會導緻使用者的資訊洩露。

另外,與個人隐私資訊相關的灰色買賣産業鍊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賣家會按照個人隐私資訊的詳細程度和購買數量來收取費用,一般的資訊有與姓名對應的身份證号等,如果出價更高,還可以買到被查詢人的銀行卡及其流水資訊、購票記錄、手機定位、微信與QQ好友名單、在酒店的登記資訊等等。

買家的來源就比較複雜了,如房産中介、貸款服務、保險推銷等,這些都還算是好一點的了,如果這些個人隐私資訊落入了網絡及電話詐騙犯的手中,那麼個人的财産安全就會受到嚴重的威脅。

守護個人資訊安全,需要多方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于見專欄」認為,加強個人隐私資料的保護需要堅持體系化的共治思維,建構起多層次、多元度的個人資訊保護體系,監管部門、各種App下載下傳平台的營運方和個人使用者三者之間要形成合力,以確定App能夠按照國家網絡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合理地擷取使用者個人資訊。

在政策層面上,國内目前在這方面的規範亦是愈來愈細化,民法典在第四編人格權中專門列出了“隐私權和個人資訊保護”章節,其中的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權。

這兩年還陸續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個人資訊安全規範》等法律法規,目前已經形成了個人隐私資料保護的基礎制度架構和操作規範體系,這為各項個人資訊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起到了推動和指引的作用。

在執法層面上,監管部門需要依靠技術手段,逐漸加大對各種App下載下傳平台和App所有者的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并查處涉及到個人隐私方面的違規行為,同時要變事後處罰為事前限制,持續推動與資訊安全相關的各行業都能向着規範有序的方向發展。

App下載下傳平台的營運方作為責任的主體機構,應當對App在涉及個人隐私方面的風險權限需求進行嚴格的稽核把關,以確定平台能動态剔除掉涉及個人隐私風險過高的應用,營運方除了在App下載下傳界面對程式申請的權限、收集使用者資訊的類型進行标注與說明以外,對有超出服務範圍申請權限的App應不予上架或及時下架。

同時營運方也應當看到,更嚴格的個人隐私保護已經是大勢所趨,平台營運方若能切實保障好使用者的隐私安全,使用者在獲得了更佳的體驗與感受以後,平台就能吸引更多的使用者來關注與使用,進而實作平台與使用者雙方共赢的良性發展局面。

當然,使用者自身也應當提升個人的資訊保護意識,避免在各種公共網絡和社交媒體上透露出自己的隐私資訊,如在網站或App上使用真實照片作為頭像、分享個人的工作生活動态或展示自己的地理位置、在各種賬号上填寫詳細的個人資訊、登入賬号的密碼設定得過于簡單、在發帖聊天時無意間洩露個人資訊等等。

因為在人工智能和大資料的時代,這些資訊很容易被不法之徒收集利用,他們借助相關的程式對其進行歸納與分析之後,就能得到使用者的各種資訊。

「于見專欄」認為,資料為王的時代漸成過去,技術+資料為王的時代正迎面而來,站在科技進步與技術創新的角度來講,在監管從嚴的大環境下,随着各項法律法規制度的出台與後期的逐漸完善,在確定個人資訊安全的基礎上,網際網路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的資料壟斷優勢将會受到進一步地限制和削弱。

以往那種單純依靠資料驅動盈利的模式已經逐漸走不通了,這将倒逼企業逐漸調整發展思路,未來擁有更多技術創新優勢的企業才會有更強的市場競争力。

在大資料的時代,我的個人隐私資訊誰做主?

結語

由于個人隐私及資訊保護是與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是以這兩者同樣也是大家最關心的話題,大家在享受網際網路與資訊技術所帶來的便利時,也面臨着個人隐私洩露可能會造成的風險或隐患,這幾年全球關于這方面的報道也是時不時地見諸報端。

不少人在日常的工作與生活中也會遇到此類問題所帶來的麻煩與困擾,這一切現象到最後都表明了一個道理,個人隐私的保護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顯得更為迫切,這需要我們采取更嚴格的辦法措施和更科學的技術手段來為個人的資訊安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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