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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賺錢才是文化繁榮的源動力

碼字君語:

随着網絡文學的日益興盛,網絡作家的收入水漲船高,近幾年來頻頻出現的網絡作家富豪榜更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然而傳統文學作家的收入情況卻并不樂觀。下文講述作家們關于稿費那些事。

2016農曆新年剛過,青年作家甫躍輝收到了他今年的第一筆稿費——1.7萬元,這是《芳草》為他一部3.7萬字的話劇劇本發來的稿費,約為千字460元。甫躍輝在微信朋友圈笑稱:“大概還是可以靠寫作過上好日子的。”但他同時也為這個結論設定了一個必不可少的前提,那就是“如果回老家村裡待着”。如果甫躍輝不“回老家村裡待着”,而是留在他現在所生活的城市上海,他能靠稿費養活自己、甚至過上好日子嗎?國内各大文學刊物的稿費标準究竟是多少?這樣的标準對作家們究竟意味着什麼?

寫作賺錢才是文化繁榮的源動力

1、稿費滄桑:從“商量着給”到千字千元

2010年,韓寒《獨唱團》以“千字千元”的天價稿費,高調挑戰廣受诟病的中國作家稿酬标準,在國内的文壇引發了一場不小的地震。在此之前,中國的原創作品稿酬标準是“每千字30元至100元”,這一标準自1999年文化部制定以來,長達11年不變。

随後,《收獲》、《人民文學》等知名文學刊物迅速跟進,紛紛宣布“稿費标準至少增長兩倍以上”,這使得全國的純文學期刊界不再平靜,也引來了不少作家“不再窮寫作”、“投稿緻富”等各種美好期待。

這次促使多家文學期刊作出回應的稿費震動,其實是對積壓多年的“文學期刊稿酬太低”呼聲的一次集中回應。11年間,物價多輪上漲,薪資标準也随之不斷上調,稿費标準卻始終堅如磐石、巋然不動。

事實上,中國的稿費标準并非一直沒有變化。在建國後的60多年間,稿酬制度曾經曆了多次調整,可謂變化巨大。

新中國成立之初,稿酬制度自動開啟“君子模式”——1950年的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規定:稿酬要在兼顧作家、讀者及出版家三方面利益的原則下,“與著作家協商決定”。

到了1953年,這種“商量着給”的稿費為定額支付稿酬所代替;到1958年,這一方式又被“基本稿酬和印數稿酬相結合的方式”所取代,于是第一個基本稿酬标準出台——每千字為4元至15元。

随後,稿酬标準又經曆了1980年、1984年、1990年和1999年的四次提升,最後調整為“原創作品每千字30元至100元”。

千字30元至100元的标準,對作家們意味着什麼呢?有人算了一筆賬,中國一線城市裡,2015年春季的平均薪酬為6600元以上,按照“每千字30元”的标準計算,一個作家每個月至少要寫20多萬字的文學作品,也就是每天7000多字,而且還要保證每個字都能發表,收入才能與這一平均薪酬持平,而對于需要創造和靈感的文學創作來說,這顯然是做不到的。

作家畢飛宇認為,從表面上看,這些年來稿費的确是上漲了,但是作家們“相對貧窮化“的現象卻越來越嚴重。他回憶說:“1991年,我的中篇處女作《孤島》稿酬大概是1700元,這個數字相當于當時我3年的工資。而如今,我發表一個中篇拿到的稿酬是幾千塊,但是隻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

寫作賺錢才是文化繁榮的源動力

2、作家靠寫作能養活自己嗎?

直到2014年11月1日,國家版權局頒布新規,《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正式施行,稿酬标準才再次得到提升,為千字80元至300元。

那麼,調整後的稿費标準真的能給作家們帶來實惠嗎?不久前,媒體人、作家多默士用了一年時間,向對海内外作家、學者、教授、官員、稅務專家等發起了一項問卷。對“單純靠寫作能養活自己”這個問題,大多數作家都給出了否定的回答。深圳詩人王小妮的回答極為幹脆:“當然不能”。周濤也斷然表示靠寫作根本養不活自己,“沒有機關保障我得去要飯。”

林白則調侃說:“如果沒有孩子,不用養家,有房子住,買淘寶上最便宜的衣服,經常吃友善面,那還是可以的。”

在韓少功看來,雖然中國出版市場大,比很多小語種國家養活作家的機會大得多,“但90%的作家恐怕還是不能完全靠寫作養活自己的。不過,如果“養活”的定義隻限于溫飽、餓不死,上面那個比例會下調很多。”

黃孝陽則認為,能不能靠寫作養活自己,首先還要看作家寫什麼,“如果寫暢銷書,而且還寫成了‘腕”,那能養活自己;如果寫嚴肅文學,那就基本上不可能,除非他的作品很幸運地被列入經典範疇。”

楊顯惠感慨地回憶起自己這些年拿的稿費。他說,他的孩子是靠妻子的工資和機關的工資養大的,“出版第四本書之後,這些書能夠每年都加印五千冊一萬冊的,是以每年便都有點進項,能夠勉強維持自己的貧窮日子了。”

3、多少稿費才能讓作家養家糊口?

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中國作家能拿到的稿費實在是少得可憐。據了解,在美國,全國發行的刊物的稿費在每千字750美元至2000美元之間,如美國《紐約客》雜志基礎稿費是每千字1500美元,折合成人民币将近萬元;歐洲的報刊,每千字稿酬折算成人民币也有四、五千元之多。

即便按照最新調整的稿費标準,除了極少數大腕級作家以外,“寫作緻富”對大多數中國作家來說也仍然是天方夜譚。不過,對作家們來說,“緻富”畢竟并非寫作的初衷,對因熱愛而寫作的他們來說,能夠用稿費養家糊口,就足以令他們欣慰了。

那麼在作家們的心中,多少稿費才能夠讓他們養家糊口呢?

畢飛宇表示,養家糊口對于他來說不成問題,但是這部分的收入并不是依靠單純的稿酬,更多的是來自轉讓作品影視改編權獲得的酬勞。“如果單純靠現在的稿費,别說養家糊口,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成問題。”

作家薛冰認為,千字千元在目前的情況下是比較合理,而這個數字是他算了一筆賬後得出的。現在,出一本書要征收14%的稅,而這個個稅的起征點還停留在800元。而目前市場上,文學作品類的書刊雜志,銷售量都是持續萎縮的,能夠達到1萬冊的銷量,已經算非常好的了。按一本書30元、作家版稅拿10%算,一萬冊也隻能拿到3萬元。再刨去個稅,隻能有2萬左右的收入。“要知道,一部作品寫出來,不是一兩個月就能完成的,有的甚至要花上三五年的時間。”

來源:征稿公社

(圖檔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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