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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注意繞開“坑”!去年南甯家用汽車消費投訴破千起

1月13日,南甯市市場監管局機動車市場監管所公布2021年家用汽車消費投訴情況。資料顯示,機動車市場監管所全年共處理家用汽車消費投訴1213起(南甯市市場監管局分派信訪件125起、南甯12315中心分派投訴件1088起)。涉及消費金額高達1.29億元,争議金額2554.73萬元,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50.6050萬元。

購車注意繞開“坑”!去年南甯家用汽車消費投訴破千起

據了解,2021年,南甯市家用汽車消費投訴突破1000起,說明汽車消費熱度不減,投訴熱點主要集中在“三包”責任中的車輛退換争議、退訂(定)金糾紛等問題。随着家用汽車消費熱度增高,消費者對汽車選購要求也在逐年提升。消費者對購買、使用了一年以内即出現産品瑕疵的車輛提出的“三包”責任多為整車退換。但是以類車輛的瑕疵問題,經常出現達不到“三包”規定的退換條件情形,最易引發消費争議。經過市場監管部門調解,以及對“三包”規定的廣泛宣傳,都能較好地解決此類問題。

購車注意繞開“坑”!去年南甯家用汽車消費投訴破千起

2021年下半年,由于受全球晶片供應短缺以及疫情的影響,導緻車商無法按時或按原價提供車輛的合同糾紛激增,消費者對于長久等待而沒有得到車輛或比合同價提高幾千元感到強烈不滿,但因車商受廠家供應的限制,最終也無法按原合同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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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類問題,一方面,南甯市市場監管局機動車市場監管所對于一些熱銷品牌的經銷商,督促商家履行告知的義務,在消費者知情的情況下再簽訂合同;另一方面,市場監管部門采取調解、說理勸導等方式,消除糾紛。目前,通過市場監管部門對雙方的積極協調,我市家用品牌汽車市場的消費環境呈穩定健康态勢。

【案例一】

消費者陶先生2021年9月18日在某吉利4S店購買一台吉利帝豪四代旗艦版白色汽車,當天下午提車。在提車現場,發現該車的發動機排放故障燈亮起,經過4S店的處理仍然未能解決故障,吉利廠家售後到店檢測,确認該車噴油管存在品質問題需要更換。對于新車當天就出現故障,消費者很難接受,提出退換車的要求,但遭到商家拒絕,于是投訴到12315要求調解。

經過了解,雙方對争議事實沒有異議。市場監管部門調解人員向消費者講解了《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有關内容,在家用汽車産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産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駛裡程3000公裡之内(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産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産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陶先生的車輛确實未達到退換車的條件,經過調解,最終商家給消費者三千元現金補償,雙方達成和解。

【案例二】

李女士2021年9月10日與南甯市江南區南站大道某日産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訂購車合同,購買一輛東風日産汽車,支付定金5000元,商家承諾10月15日前一定可以交車,但10月8日商家通知說沒有晶片無法按約定時間交車。李女士認為,商家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請市場監管部門幫助,要求商家賠付2倍違約金。

經過調解,雙方協商一緻,消費者繼續等待預定車輛,商家在收到車輛生産商供車後及時傳遞消費者。2021年12月初,消費者提到了所預定的車輛,糾紛得到妥善解決。

調解中,商家曾提出同意退回李女士訂金,但無法進行2倍賠償的和解方案,消費者對和解方案中不能2倍賠償表示不接受,雙方争議不下。後經調解人員向消費者闡明,商家雖然确實存在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車輛的行為,但造成其不能按約定傳遞車輛的主觀原因是車輛生産商缺少産品核心材料,商家并不是惡意拒絕或拖延履行經營者義務,商家與消費者達成了諒解,圓滿解決此次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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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注意繞開“坑”!去年南甯家用汽車消費投訴破千起

來源丨南甯日報記者 楊玲 通訊員 易業浩 何正君

編輯丨黃發發

校對丨吳溪溪

三審丨田 豔 陳滿運

南甯日報新媒體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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