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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歡迎《網絡資訊内容生态治理規定》施行?

為什麼要歡迎《網絡資訊内容生态治理規定》施行?

     2020年3月1日日起,《網絡資訊内容生态治理規定》(簡稱《規定》)開始施行。對網絡資訊内容生産者、服務平台、服務使用者提出相關規定,如不得制作、散布含有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網絡資訊内容生産者應當采取措施,防範和抵制制作、複制、釋出含有标題黨、庸俗低俗、煽動人群歧視等不良資訊。

為什麼要歡迎《網絡資訊内容生态治理規定》施行?

  主流媒體的觀點認為,《規定》的實施,意味着我國依法治理網絡的能力邁上了新台階。  然而,這個《規定》的出台總會影響到一些人的利益,自然而然會跳出來說一些反對的觀點。  在這其中,有一篇文章《好消息!以後沒有壞消息了!》影響力最大,在朋友圈傳的非常廣泛。這篇文章用明褒實貶的寫作手法,表達了對《規定》的揶揄,一些網友在跟風轉發的時候,表達了對《規定》的諷刺和反對。  這兩天就《規定》的出台引發的類似讨論,我接受了一家媒體的采訪,表達了我的一些觀點和看法。  在我看來,《網絡資訊内容生态治理規定》相比之前的規定,它更明确的規定了網絡資訊内容生産者不得制作、複制、釋出的内容細則,對指導網絡内容生态創作和傳播意義很大,也對淨化網絡生态空間有極大的助益。  那是什麼樣的人反感、反對《規定》呢?很簡單,就是違背《新規》中第六條禁止細則的人,也就是那些在網絡上亂寫亂畫、胡亂造謠诋毀企業和個人、宣傳惡俗内容吸引流量完成KPI、散步黃賭毒資訊的人,因為他們的切實利益受到了影響。

為什麼要歡迎《網絡資訊内容生态治理規定》施行?

  對于我們遵守法律法規,進行内容創作的人,應該歡迎這樣的《規定》,因為《規定》的出台也是一個良币驅除劣币的過程。  我說的通俗一點,《規定》對于我們大部分内容創作者、傳播者來說,是利遠遠大于弊的。為什麼這樣講?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中文網際網路每天有100億恒定的流量,如果任由這些亂七八糟、烏煙瘴氣的内容在網際網路橫行,它們占據了90%的流量,那麼我們真正符合規定的内容隻能占據剩餘的10%的流量,我們的内容就很難被網友看到。 而現在假如因為《規定》的出台,導緻那些亂寫亂畫的人沒有了或者減少了,那麼我們符合《規定》的内容就直接占用100%的流量,就會有更多機會被讀者看到,被公衆知曉,進而有機會探索更大的社會價值和商業價值,這麼簡單的道理,還不明白嗎?  當然,我還是那句話,各類網際網路《規定》不是萬能靈藥。即便出台再多的規定,我們的網際網路世界依然無法真正的100%的實作入“網絡空間清朗”。我們的市場和行業必然而然會存在“不清朗”的内容,因為市場是多元的,是分級的。隻要市場有“不清朗”内容生存的土壤,“不清朗”的内容就依然有它的生命力。

為什麼要歡迎《網絡資訊内容生态治理規定》施行?

  即便在長遠的未來,“好内容”也無法将“不好内容”徹底消滅,整個行業依然呈現兩極分化甚至多級分化的态勢發展。  對于我們立志長期從事自媒體行業的同仁來說,哪怕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限制,也要堅守自媒體的自律,創作真正原創的、有獨到見解的、能給讀者帶來價值的内容。  附錄:  本來這個話題我想展開來講,但最近十幾年來,關于網絡内容生态治理的文章已經寫了很多,也接受多家媒體采訪談了很多觀點,一些觀點再提就會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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