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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西安偵破間諜案紀實:台灣間諜潛伏7年,代号“3450”

作者:春天是一朵盛開的桃花

1997年6月9日夜。

西安某軍事院校大門外,一輛藍色桑塔納轎車靜靜地“趴”在陰影裡,像一隻正在狩獵的貓,等待着老鼠出洞。車内,西安市國安局的三名偵察員小張、小趙和小尚,瞪着眼睛警惕地觀察着校門口的動靜。

快到12點的時候,一名中年男子走出校門,伸手攔了一輛計程車,打開車門坐了上去。計程車剛要起步,桑塔納一個加速從陰影中沖出來,急轉、刹車,死死擋住了計程車的去路。

與此同時,三名偵察員飛身跳下車,小趙和小尚一左一右卡住計程車兩側,小張拉開車門,亮了亮手中的證件,問道:“你是田先生吧?”中年男子被這突如其來的架勢吓蒙了,一時未緩過神,機械地回答:“是,是,我是姓田。”

“我們是西安市國安局的,找你有事,跟我們走一趟吧!”這位田先生聽了,似乎明白了什麼,一句話沒說,垂頭喪氣地下了計程車。

至此,西安市國家安全部門曆時4年偵查,代号為“3450”的台灣潛伏間諜案終于告破。田躍進這個潛伏7年之久的間諜,終于落入了法網。

1997年西安偵破間諜案紀實:台灣間諜潛伏7年,代号“3450”

時間撥回到1993年6月6日。

這天早上,西安市國家安全部門的上司剛上班,一封加蓋絕密印章的信函便送了過來。這是一份關于間諜活動線索的通報。通報上說:自1990年3月以來,台灣軍情局先後8次與一個代号“3450”的潛伏間諜進行聯絡,内容主要有對其加入台灣間諜組織表示歡迎;向其傳授密寫劑的配制方式以及雙方聯絡暗号;要求其搜集上司人的人事資料和中央檔案等。

通報還說,“3450”間諜多次向台灣軍情局寄密寫信,報告其搜集到的陝西省掃“六害”檔案、物色的發展對象王有才等情況。看完通報材料,西安市國家安全部門的上司相當重視,立即向省國家安全局作了報告,并召開案情分析會。

很快,他們就發現了一條線索。“3450”間諜每次投遞信件都選在河南鄭州或者廣州,但其使用的信封卻是西安印刷廠印制,結合他搜集的密報内容與陝西省有關。大家分析判斷,這名間諜極有可能藏身在陝西省或者西安境内。他多次進行異地投遞,說明其具有較強的反偵察意識,顯然受過專業的訓練。

會議結束,一支由10多名業務骨幹組成的專案組立即成立,對“3450”間諜開展調查。

1997年西安偵破間諜案紀實:台灣間諜潛伏7年,代号“3450”

間諜活動的區域初步确定,可第一步就讓專案組犯了難。偌大的陝西省有數千萬人口,想從裡面揪出一個受過訓練的潛伏間諜,談何容易?

為了尋找突破口,專案組對掌握到的情況做了進一步分析。從台灣軍情局給“3450”間諜的任務訓示、該間諜向境外投遞的密信内容以及語言、筆迹分析,該間諜可能是1989年底或1990年初在境外加入間諜組織的,教育程度在高中以下,年齡在25-35歲之間,主要任務是“發展組織,搜集情報”。

根據這些線索,專案組确定了偵查方案,分頭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調查。然而,真實的破案工作,并非影視作品中那樣刺激和浪漫,整個過程非常辛苦且枯燥乏味。由于間諜使用的是化名,投寄使用的信封銷售範圍廣,辦案人員跑了許多地方,都沒有取得有價值的線索。

通報中提過,“3450”間諜曾發展過一個下線,名叫王有才,專案組決定沿着這條線索往下捋。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在西安找到兩個同名同姓的男子,經過進一步的調查,發現陝西某報社的王有才曾到過廣西邊境,且經常全國各地出差,交往人員複雜。

于是,專案組立即對其進行調查。遺憾的是,調查并沒有發現任何可疑證據,線索再次中斷。

1997年西安偵破間諜案紀實:台灣間諜潛伏7年,代号“3450”

一轉眼,兩年多過去了,偵破工作沒有任何進展。1996年底,西安市國家安全部門召開會議,進一步分析了案情,并對這幾年的工作進行了總結和檢讨。會上,上司提出了一條新的工作思路,除了安排相關人員繼續摸查外,重點圍繞王有才的交際圈進行查找。

調整思路後,偵破工作很快有了轉機。經過5個多月的調查,專案組了解到一個情況:1990年初,王有才與田躍進、王志雲二人在海南合夥做生意,期間,田躍進從海南去過泰國曼谷。掌握這一情況後,專案組立即約談王有才,經反複做說服,王有才向專案組提供了一條重要情況。

據王所說,田躍進在1993年初去了一趟泰國,回西安後主動給他送禮,說曼谷有一個台灣人對其很照顧,想從他那了解大陸的情況。“因為我在報社工作,交際很廣,他拉我為台灣人工作,我沒有答應。”

根據王有才提供的情況,結合已掌握的線索分析,這個田躍進嫌疑很大。于是,他們立即對田躍進的個人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并對其筆迹進行了鑒定。調查結果表明:此人确曾在1990年初去過泰國,筆迹亦與密信字迹完全相同。由此證明,田躍進正是專案組找了三年多的“3450”潛伏間諜。

艱苦偵察數年的間諜案即将告破,專案組的同志們感到無比興奮。

1997年西安偵破間諜案紀實:台灣間諜潛伏7年,代号“3450”

1997年6月9日,經陝西省公安廳準許,專案組終于要收網了。為了順利完成抓捕任務,西安市國安局專門抽調精幹人員,組成一支行動小組,由高處長親自指揮實施抓捕行動。

田躍進在西安市開了一家茶葉店,一般下午7點左右關門。當天下午6點30分左右,行動組分乘兩輛桑塔納來到茶葉店附近,準備在其關門回家時實施抓捕。為了便于行動,高處長指令偵察員小張等三人,把車停在茶葉店十幾米外的地方,他與李科長停在稍遠處,準備應付突發情況。

小趙他們剛到茶葉店門口,發現田躍進已經提前關了店門,和他女朋友在路邊上了一輛紅色夏利計程車。他們立即向高處長作了彙報,并開車尾随其後。

1997年西安偵破間諜案紀實:台灣間諜潛伏7年,代号“3450”

計程車一路向西,在郊區某工廠家屬院停了下來,田躍進的母親就住在中間一棟樓的二層。家屬區都是老式樓房,環境雜亂,而且當天正好是端午節,高處長在周圍勘察一番,為了防止發生意外,也怕驚到家中老人,他決定暫停實施抓捕,指令偵查員守住出口等候。

晚上8點多,就在大家坐在車裡啃燒餅的時候,家屬區突然停電了。院内一片漆黑,觀察遇到了困難,偵察員們放下手中的燒餅,瞪大眼睛、集中精力,生怕一不留神讓人跑了。又等了兩個多小時,一男一女挽着手走了出來,從桑塔納附近路過時,偵察員辨認是田躍進和其女友。

因其與女友在一起,偵察員不便抓捕,隻好繼續跟蹤,相機行事。二人出了家屬院,步行約20分鐘,進了一所軍事院校的後門。高處長立即讓小趙等三人到前門堵截,他與李科長在後門守候。晚上11點45分左右,田躍進一人走出了校門,于是就發生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1997年西安偵破間諜案紀實:台灣間諜潛伏7年,代号“3450”

田躍進被捕後,立即送往預審室審訊。此時,已近淩晨一點,行動小組顧不上休息,迅速前往田家執行搜查任務,查出密寫劑、密碼本等證據。

鐵證如山,田躍進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原來,他長期收聽台灣廣播,對宣傳的燈紅酒綠産生幻想,便有了投奔台灣的念頭。1990年2月,他手持僞造的泰國護照前往曼谷,根據台灣廣播中提供的位址寄了投靠信,但是沒有收到回音。幾天後,他又與台灣駐泰商務處聯絡,表示願意為台工作,受到了熱情接待。

台灣人給他安排了高檔酒店,生活上給了許多“熱情”照顧,但是對于田躍進的要求,他們卻拒絕了。台灣人告訴他,留在大陸工作,“貢獻”會更大一些。在台灣情報人員的訓練下,田躍進學會了收聽和記錄密碼廣播、書寫密件等技能。之後,他簽了一份宣誓書,拿了3000美金活動經費,登上了回國的飛機。

1997年西安偵破間諜案紀實:台灣間諜潛伏7年,代号“3450”

回到西安,田躍進立即按要求給台灣軍情局發了報安信。随後,他又去找王有才、王志雲,希望把他們發展為間諜。台灣諜報機構對王有才很重視,曾兩次訓示田躍進報告他的情況。在發展諜報組織的同時,田躍進還積極搜集情報,将我國一些内部檔案、軍事資料等編寫成要點,密報給對岸軍情局。

1991年,田躍進從深圳偷渡至香港,向台灣諜報人員彙報工作,并領取了6000美元活動經費。1993年,他又去泰國與台灣諜報人員聯系……

雖說田躍進竊取不是什麼絕密情報,但其參加台灣諜報組織,從事間諜活動,已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田對其所犯罪行也供認不諱。1998年1月2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判處田躍進有期徒刑6年。至此,潛伏7年之久的台灣間諜,終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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