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受難的國度》是哈佛大學校長福斯特所寫,這本書獲得了美國史學界的最高獎項班克羅夫特獎,在美國曆史學占有重要地位。

在這本書中展現了美國内戰前後人們心理與社會的發展脈絡,作者描寫了無數的個人經曆,用這些個人的經曆渲染出種族問題、正義性問題,進而上升到整個國家的高度,渲染出危險而悲涼的氣氛,給人以凝重之感。
在這本書中作者也對一個沖突已久的問題進行了說明。許多信奉天主教的人民和國家,在戰争來臨之時卻堅持殺戮。以美國内戰為例,當時南北雙方絕大部分士兵信奉基督教,而在基督教的經典《聖經》中卻反對殺生,他們是如何協調二者之間的沖突的呢?
宗教與戰争的沖突,可以進一步闡釋為“殺戮”與“以身報國”之間的沖突。
殺戮明顯違背了《聖經》的律法,但在南北戰争(美國内戰)中,基督教的牧師們卻塑造着殺戮不被上帝認可,但正義與防衛的戰争可以免除殺戒限制的準則。在這種條件下,南北方軍隊都在自己認為的所謂正義下進行殺戮,并且将上帝作為自己的精神之托。雙方在戰争中尋找宗教上的“正義”,并以“正義”給予自己心理安慰,進而達到“暴力合法化”的結果。
但是“合法化”這個概念用并不十分恰當,在這裡不妨稱之為“暴力合理化”。畢竟“正義”隻是戰争雙方為争奪戰争輿論塑造的理由,具有主觀的特性,“合理”更加符合這種相對主觀的色彩,又可指基督教的義理。不過這種殺戮的合理性隻是在當時的戰争環境下,被部分牧師所定義的,并不能被所有基督教信衆所認同。
是以即使當殺戮在戰争的參與者眼中合乎基督教的教義,但在部分外人(包括後人)眼中,這些戰争的參與者仍然“丢掉了人性”。也就是說戰争在部分基督教的信衆眼中仍是與《聖經》相悖的,而認為戰争具有合理性,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在美國南北戰争之中,殺戮使人們的精神與最原始的野蠻得到了釋放。它使人長期處于巨大的壓抑之下,以至于産生了心理上的麻木與畸形,或者是說野蠻的回歸。戰争扭曲了人性,使人的天性得以充分的展現與發洩,而戰鬥裝備和技術的進步則繼續加深了戰争的慘烈程度。
以後人的眼光客觀來說,戰争的行為無疑背離了《聖經》最初的理想,而牧師們對戰争的掩飾是在塑造戰争正義性上的努力。通過對戰争的掩飾,也能使士兵擁有戰鬥的信念,進而獲得更大的優勢。
在書中,福裡斯特批評戰争是一種“違背人性的,背離文明的存在方式”。
在公衆對戰争的恐懼和反感下形成了一種準則,那就是戰争的參與者必須為自己尋得正義。或許戰争中的雙方一開始尋求正義隻是為了一種旗号,但在戰争的進行過程中,這種被塑造的正義很快就占據同化了他們自己的内心,認為自己的行為的确帶有正義性。這種“正義”存在于戰争的始終,是自我慰藉與獲得認同的工具。
戰争是沉重的,即使交戰雙方在戰争中為自身塑造了正義性,仍不能掩蓋戰争的本質。
在戰争參與者看來,戰争與《聖經》并無相悖之處。而在後人看來,戰争卻是對《聖經》精神的背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