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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王朝之中,哪個朝代百姓的平均賦稅最重?

中國五千年的稅制,皆以征收土地之生産物及人民之勞動力為主,廣義言之,即将兩者合而稱為“賦役”。狹義上講,前者謂之“田租”、“田賦”等,後者稱為“賦役”,又稱“力役”、“搖役”。 那麼在中國古代諸王朝之中,哪個朝代百姓的平均賦稅最重?

一、古代稅收

1、古代賦稅的發展

我國自古以來以農業為本,故基于農戶征收的田租賦役制度是古代社會最重要的經濟制度。唐中後期、五代及宋,因為國家财政收支需要量大,僅靠田賦是資金緊張,慢慢對鹽、酒、茶、礬、礦冶等各種各樣領域加稅,附稅的收益在國家财政局中的比例日益擴大。伴随着稅款範疇的擴張,稅收制度構造也相對産生變化。

中國古代王朝之中,哪個朝代百姓的平均賦稅最重?

2、早期稅收的來源

公元前21世紀,以夏朝建立為起點,我國解決遠古時代的宗族規章制度而慢慢被階級社會替代,後經曆商、西漢,國家機器日臻健全,做為其運作和存有的基本,地方稅規章制度也随着日趨完善。

二、曆代王朝稅收制度

1、秦朝稅制改革

不同的階層征收不同數量的賦稅。商勒對于賦稅搖役輕重的規定,完全是從是否有利于農戰政策的推行這一角度考慮的,賦稅、搖役的數量必須能保證戰争及國家其他财政力量的需要。

是以,他反對無差别地輕搖薄稅,采取農輕商重的原則。對于從事農業生産的農民,主張減少農業稅,禁止濫興勞役。商鞅變法的實施,廢除了井田制,建立了封建主義土地私有制度,并為秦國日後兼并諸侯、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商鞅實行的賦稅措施,主要是為他的農戰政策服務,最終達到富國強兵、統一天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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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點,他不主張無差别的薄賦斂,而是根據農戰的需要來決定賦稅的輕重,對農業活動薄賦,對一切非農業活動尤其是商業加征重稅,這對于促進封建經濟主要部門農業的發展,鞏固封建主義的經濟基礎是有一定積極作用的,但過分極端的采取重稅打擊工商業,抑制工商業的發展,嚴重影響了商品貨币經濟的發展,這也正是中國古代商品貨币經濟發展極端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

2、三國時期屯田制

三國時期,諸侯割據,戰亂連年,國家正常的賦稅系統被徹底打亂,财政失去了保障。為了解決軍糧問題,曹操開始實行屯田制。屯田分為民屯和軍屯兩種。民屯招募無地流民進行。民屯的屯田民由國家撥給土地,按軍事編制。軍屯以将兵屯田,每十人群中,八人佃耕,二人巡守。因為既要戰鬥又要屯田,其所受的盤剝和奴隸,比一般的農戶和屯田民更重。屯田使比較有限的生産制造資源獲得了效率高的分派。

它将閑置不用人力資本安裝在國家土地上從業生産制造,進而靈活運用了明确的生産制造資源。屯田制確定了封建社會我國伴随着生産主力的提升得到了日益增加的房租,解決了軍用口糧難題,而且使北方地區的農村經濟獲得再生和發展趨勢,為曹魏的财政确立了牢固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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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屯田制的剝削較重,屯田農民被束縛在土地上,失去自由,但曹魏政權在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上考慮到了農民的利益,并做出部分讓步,如将比例稅率改為定額稅率,并按戶計貨征收,這或多或少減輕了農民的賦稅負擔。

三國時期屯田制的稅制改革,标志着中國賦稅史進入了一個新階段。自租調制創立後,曆經兩晉南北朝和隋唐,沿用達五百年之久,一直到唐中期實行兩稅法後,才被徹底取代而完成了曆史使命。

3、明朝一條鞭法稅收制度

明初,賦役制度混亂,賦、役分開征收。賦稅按田畝征收,搖役按丁派差。除正役外,還有許多雜役。萬曆九年,張居正在清查全國土地的基礎上,進行稅制改革,全面推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是中國賦役制度史上繼兩稅法之後又一次重大的改革,出現了“攤丁入畝”的稅收形式,這為雍正時期攤丁入畝的賦稅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先期環境。

根據量地計丁、計畝征銀的原則,原先有田不納稅、不服役的豪強地主也必須納稅服搖役,且農民對封建官府的人身依附關系有所減弱,這樣就相對減輕了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的負擔,緩和了階級沖突,同時對于改善農民的處境,也有一定的作用。在全國各地攤丁的全過程中,除民丁外,一些地區依然由于人口數量攤入了地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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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權利法案上不會再有人口數量之争。自然全國各地仍存有着一些地區性、暫時性的差役征收,但這僅僅是徭役制度的殘留。

清朝針對各種各樣名目地差徭調遣,曆朝持續開展梳理、改革創新。“攤丁入畝”完全擺脫了在中國曆史上持續了幾千年的對人頭數繳稅的模式,有益于衆多農戶解決封建社會的人身拘束。

另外,因為在法律法規上要求不會再按丁派役,取消了征繳丁役的戶丁規章制度,衆多農戶具備了相對性的人身自由權,進而有益于資産階級勞務關系的萌芽期和發展趨勢,有益于提升農戶對農業的主動性,并為工業的發展趨勢出示了靠譜的勞動者後備軍。

而且實行地丁合一之後,人頭稅并入田畝,在法律上規定無地的農民和工商業者不再負擔丁賦,亦在客觀上有利于工商業的發展。從一條鞭法到攤丁入畝,是中國古典稅制的終結,對于百姓生活是有着跨時代的意義。

三、中國曆代稅制思想

1、稅負平衡

中國古代曆次的稅制改革家都重視稅負的公平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稅負平衡思想。商鞅的“賦稅平”的平均稅負思想、曹操的賦稅負擔平均思想、王安石的“摧抑兼并,均平賦役”的稅收思想等等又分别以其獨有的特色思想充實了稅負平衡理論。

商鞅提出的不同階層征收不同數量的賦稅的思想,更類似于現代稅負公平原則中的縱向公平。由此可見中國古代的稅制改革家已經意識到了稅負的平衡對于整個稅制的制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調節國家内部納稅人與統治者的沖突,還可以保證統治者集權的鞏固,維護社會的穩定。

中國古代王朝之中,哪個朝代百姓的平均賦稅最重?

調整和改革的時候了。從古到今,曆代國家皆如此。稅收公平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和納稅人對公平的自然願望。稅收制度不均針對保持社會穩定,防止暴發改革或社會發展動蕩也是必不可少的。

2、稅制思想

我國古代的分稅制改革經曆了從人頭稅到财産稅、賦役分征到賦役一體化的改變。早期征稅按丁、戶征,再加上名目繁瑣的各種賦稅和搖役,稅收種類繁多,稅收程式複雜,百姓稅負加重,苦不堪言。

後期進行稅制改革,将賦稅征收改為計資征收,一切賦稅和搖役都納入田畝中,按田畝的多少統一征收,大大簡化了征稅的項目和納稅手續,減輕了百姓負擔,統一了國家的稅收,便于政府的征收和管理。這充分展現了簡化稅種、降低稅率的稅制改革思想。

結語:

曆朝曆代稅收制度影響着社會的貧富階級分化。貧富關系成為了社會經濟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貧富關系的發展不僅與古代經濟關系和階級關系的發展密切聯系,而且也關系到古代社會的穩定。

中國古代王朝之中,哪個朝代百姓的平均賦稅最重?

從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到明清思想家提出的“均利”、“均天下”,從先秦諸子的“均貧富”、“均無貧”到農民戰争中提出的“均貧富,等貴賤”,雖然均平的内涵和所指不相一緻,但始終貫穿着對均平理想的追求。中國古代的若幹土地和賦役政策也将均平納入為政策實施的重要出發點。

曆代王朝的賦稅随着生産技術的提高總是在向前發展的,不管是三國時期的“屯田制”還是發展到清朝的“攤丁入畝”都是為了解決社會貧富差距而做出的賦稅改革。

參考文獻:

《史記》

《中國曆代賦稅思想及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