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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鍊的關鍵競争點在哪裡?GIAC大會深圳站感悟

  12月1日-12月2日,我參加了GIAC大會深圳站,主要聽了幾個區塊鍊議題,也和幾位講師交流,有一些收獲和感悟,本文是我對這些收獲和感悟的總結。

  公鍊的關鍵競争點在哪裡

  這次大會上,Bytom(比原鍊)的朱益祺,公信寶的陳有才,Zilliqa 的賈瑤琪,Nebulas(星雲鍊)的王峰,YoYow 的呂文哲,阿希鍊(ASCH)的錢漢濤都分享了各自的公鍊的架構以及特性。

  基礎公鍊本質上是一個公有賬本,認可這個賬本的人越多,使用這個賬本的人越多,越有競争力。而比特币,以太坊所遇到的問題以及瓶頸也都有目共睹,而如何吸引别人使用自己公鍊的賬本呢?關鍵競争點在哪裡?解決性能瓶頸?增加新特性?還是焦距某個具體領域?還是币值更高?

  Bytom 的假設是區塊鍊關鍵是資産數字化,是以它主打原生多币種。在 BTC 的基礎上改進了 UTXO,可容納多種資産币。前一段時間分析 ETH 的 Token 漏洞機制的時候我也說了,通過智能合約發行的 Token 很容易出問題,如果 Token 是直接在鍊上實作,并且通過 UTXO 來追蹤,那出問題的機率會小很多,而後來正好看到 Bytom 就是這樣實作的。

  而 Zilliqa 則聚焦在區塊鍊的可擴充性(性能随着節點數目增加而增加)問題上。BTC 的 PoW 被人诟病浪費資源,同時也影響伸縮。于是 Zilliqa 隻通過 PoW 生成 ID,避免女巫攻擊。然後通過網絡分片和 PBFT 來實作共識,一方面提高吞吐和伸縮性,另外一方面也避免了資源浪費。同時通過一種函數式程式設計語言來保證智能合約的安全性。但區塊鍊分片的技術難度确實很高,至今尚無成功的主網運作案例。

  Nebulas、ASCH 則焦距在 DApp 以及開發者支援方面。不僅僅是提供使用最廣泛的 Javascript 程式設計語言支援,還增加衆多的針對 DApp 的特性支援。當然,二者對 DApp 的了解也是不一樣的。Nebulas 認為 DApp 就是智能合約,是以提供更好的智能合約支援就行,通過 DPoS 提高性能,支援 Javascript,設計開發者激勵機制。而 ASCH 則認為 DApp 應該是一條獨立的側鍊,這樣才能 DApp 之間互不影響,ASCH 主要做好跨鍊以及資産發行就好,但這也同時增加了開發者的成本。

  ThunderDB 則獨辟蹊徑,要做基于區塊鍊的去中心化 SQL 資料庫,通過主子鍊模式,一庫一子鍊。最早和 ThunderDB 的創世人敬宓聊的時候,實際上開始我沒有太了解他想做的東西。當時我的了解是區塊鍊本身就是一個資料庫,區塊賬本相當于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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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到各節點,導入資料庫中就可以提供資料庫服務了,那做個基于區塊鍊的資料庫的價值在哪兒呢?實際上,技術上來看,這是一個通用資料庫和面向特定業務資料庫的差別。比特币的賬本記錄的是 UTXO,實際上是一個面向特定業務的日志。ETH 則主要記錄的是 ETH 的交易餘額以及智能合約結果。ETH 的通用性高于 BTC ,主要是通過智能合約達成的。而 ThunderDB 則在鍊上直接記錄資料庫 binlog,來實作通用的資料上鍊。這個對一些需要上鍊,但規模又很難撐起一個獨立的鍊的場景很有用。交流的時候,我建議他們考慮支援下智能合約。因為如果資料上鍊不能通過智能合約進行校驗,也就并不能把資料庫完全開放給第三方使用,就會限制它的應用場景。

  如果前面幾家都主要是從技術切入,自低向上,而 YoYow 和 公信寶則焦距到了某個垂直的領域,一個是内容,一個是資料。在 YoYow 看來,真實的資産什麼時候數字化還不好說,但網際網路時代已經實作了内容的數字化,隻差一條鍊來實作内容的資産化以及激勵了。而在公信寶看來,個人資料則是更有價值的資産,尤其在使用者對隐私越來越敏感,法律監管也越來越嚴厲的情況下(歐盟GDPR ),網際網路時代粗狂的個人資料處理規則需要到改變的時候了。它們的共同假設是,一旦通過垂直領域積累大量使用者,涉足其他領域乃至反推區塊鍊底層技術的變革都是可能的。

  區塊鍊發展到現在,它所展示的藍圖的令人向往,但如何到達那個藍圖,大家都不清楚。隻能每團隊根據自己看法,做出取舍,花時間趟一下試試。

  比如以 UTXO 和智能合約的支援為例。Bytom 堅持通過 UTXO 保證資産安全,同時提供了更完備的智能合約的支援。但 UTXO 模式上,合約是附加在 Output 上的,沒有 ETH 那種合約位址,無法通過一個輸入來觸發合約的執行,實際上限制了合約的使用場景。比如類似拍賣募資的合約都很難實作。而 Zilliqa 為了更好支援智能合約,則借鑒 ETH 引入了 Account 機制,放棄了 UTXO。

  再比如各種治理機制,經濟模型的激勵機制上的取舍和嘗試。

  總之,無論結果最後如何,我個人認為這些嘗試都是有意義的,努力都是值的尊敬的。市場中的變革和創新都是通過各種大規模的試錯産生的。

  關于聯盟鍊以及金融,溯源,防僞

  紙貴科技的陳昌分享了聯盟鍊的現狀,和公有鍊與聯盟鍊的混合實踐,以及他們對 Fabric 的改進點。京東的孫海波分享了區塊鍊溯源以及防僞的應用實踐。小赢科技的蔣開亮分享了金融場景中的探索。這些領域實際上都是區塊鍊純作為一種技術方案來說,比較适合的應用場景。

  當然,也有人認為區塊鍊并不能保證源頭的資料為真,是以溯源和防僞都是不可能的。這個我同意孫海波分享的觀點,溯源和防僞不是個絕對的 true/false 的問題,而是一個度的問題,隻要能增加僞造成本的手段都是有益的。真實世界到資訊世界的映射的問題,說深了實際上是一個哲學問題, 并且人類世界從來就沒實作過,為什麼區塊鍊時代就一定要實作?這個有機會再細說。

  但聯盟鍊其實也有很多問題。聯盟如何加入?準入标準是否可以量化?如何退出?如果不能通過代碼邏輯實作出一種聯盟治理方案,就會陷入線下的談判紛争中去。如陳昌所說,聯盟鍊現在還主要是一家獨大,拉小弟入夥的模式,很少見到有通過對等模式建立出的聯盟鍊的。

  我個人認為,公鍊和聯盟鍊二者之間不應該有明顯的界線,尤其不應該以是否有币來劃分。

  拿溯源來說。溯源最後正真的價值會如何展現?隻是用來防僞?還得依賴使用者每次掃碼校驗?我覺得溯源最後實際上是在定義數字資産。每個商品,如果把它從生産運輸銷售中的所有環節的追蹤到了,實際上就是定義了這個商品的數字标志,把它 Token 化了,使用者購買的時候,實際上購買的是 Token,拿 Token 兌換實物。這個過程會涉及整個産業鍊的每個環節,以及其中的金融機制,肯定不僅僅是一個資訊采集和共享的事情。

  是以聯盟鍊實際上是需要一個獨立的組織來運作,通過 Token 激勵,鍊上治理。拿 EOS 打比方,如果 EOS 要求所有的見證者都是金融機構,那它就實際上是一個金融機構的聯盟鍊,準入條件隻有一個『必須是合規的金融機構銀行』,其他規則都通過鍊上進行,而 Token 相當于聯盟成員持有股份的憑證。當然,這樣的操作遇到的法律挑戰會比較大,目前實施的可能性比較小,至少金融機構比較困難,但其他領域我覺得可以嘗試。

  本次GIAC大會已經完美結束,稍後會有ppt放出,各位感興趣的技術人可以關注高可用架構公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