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公司,一看,替外公司釋出的蘋果應用,果然被拒了。被拒原因如下:
Guideline 4.3 - Design
硬着頭皮看了一下說明,大意是跟别的應用重複。WHAT?咱這個确實是馬甲,可是為别人做的啊。怎麼就不能發了?趕緊搜尋看看。找到以下資料,發現事情有點麻煩。這個是為其他公司做的馬甲包,如果要用申請其他賬号就要交錢,那還是等合同之後再說吧。
規避4.3的重心
切斷目前馬甲包與以往馬甲包的所有相似性關聯
-
ipa包特征:
包括有代碼相似性,資源相似性;
- 代碼相似性解決辦法:
a. 已有代碼的混淆(改類名、改函數名)
b. 添加一些無用的代碼
- 資源相似性解決辦法:
a. 資源改名
b. 适當添加一些無用的資源
開發者帳号:
馬甲包不要關聯到同一個開發者帳号
材料相似:
iTunes應用材料如宣傳圖,AppIcon,版權人等不要相同
推薦工具
SpamCode 垃圾代碼生成器下載下傳工程,配置Scheme并運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