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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了解Java對象與引用

徹底了解Java對象與引用

本文是最近在複習Java的時候讀到的來自iteye部落格的一篇文章,個人覺得寫的很好,但貌似樓主許久沒有維護該部落格,害怕将來想回顧的時候找不到此文章,故在此重寫文章,并修改了一些排版,有助于以後的學習查閱。

一、關于對象與引用之間的一些基本概念

為便于說明,先定義一個類:

class Vehicle {

int passengers;

int fuelcap;

int mpg;           

}

有了這個類,就可以用它來建立對象:Vehicle veh1 = new Vehicle(),通常把這條語句的動作稱之為建立一個對象,其實,它包含了四個動作:

右邊的new Vehicle,是以Vehicle類為模闆,在堆空間裡建立一個Vehicle類對象(也簡稱為Vehicle對象)

末尾的()意味着,在對象建立後,立即調用Vehicle類的構造函數,對剛生成的對象進行初始化。構造函數是肯定有的。如果你沒寫,Java會給你補上一個預設的構造函數

左邊的Vehicle veh1建立了一個Vehicle類引用變量。所謂Vehicle類引用,就是以後可以用來指向Vehicle對象的對象引用

=操作符使對象引用指向剛建立的那個Vehicle對象

我們可以把這條語句拆成兩部分:

Vehicle veh1;

veh1 = new Vehicle();

效果是一樣的。這樣寫,就比較清楚了,有兩個實體:一是對象引用變量,一是對象本身。

在堆空間裡建立的實體,與在資料段以及棧空間裡建立的實體不同。盡管它們也是确确實實存在的實體,但是,我們看不見,也摸不着。不僅如此,

我們仔細研究一下第二句,找找剛建立的對象叫什麼名字?有人說,它叫“Vehicle”。不對,“Vehicle”是類(對象的建立模闆)的名字。

一個Vehicle類可以據此建立出無數個對象,這些對象不可能全叫“Vehicle”。

對象連名都沒有,沒法直接通路它。我們隻能通過對象引用來間接通路對象。

為了形象地說明對象、引用及它們之間的關系,可以做一個或許不很妥當的比喻。對象好比是一隻很大的氣球,大到我們抓不住它。引用變量是一根繩, 可以用來系汽球。

如果隻執行了第一條語句,還沒執行第二條,此時建立的引用變量veh1還沒指向任何一個對象,它的值是null。引用變量可以指向某個對象,或者為null。

它是一根繩,一根還沒有系上任何一個汽球的繩。執行了第二句後,一隻新汽球做出來了,并被系在veh1這根繩上。我們抓住這根繩,就等于抓住了那隻汽球。

再來一句:

​ Vehicle veh2;

就又做了一根繩,還沒系上汽球。如果再加一句:

​ veh2 = veh1;

系上了。這裡發生了複制行為。但是,要說明的是,對象本身并沒有被複制,被複制的隻是對象引用。結果是,veh2也指向了veh1所指向的對象。兩根繩系的是同一隻汽球。

如果用下句再建立一個對象:

​ veh2 = new Vehicle();

則引用變量veh2改指向第二個對象。

從以上叙述再推演下去,我們可以獲得以下結論:

一個對象引用可以指向0個或1個對象(一根繩子可以不系汽球,也可以系一個汽球)

一個對象可以有N個引用指向它(可以有N條繩子系住一個汽球)

如果再來下面語句:

​ veh1 = veh2;

按上面的推斷,veh1也指向了第二個對象。這個沒問題。問題是第一個對象呢?沒有一條繩子系住它,它飛了。多數書裡說,它被Java的垃圾回收機制回收了。

這不确切。正确地說,它已成為垃圾回收機制的處理對象。至于什麼時候真正被回收,那要看垃圾回收機制的心情了。

由此看來,下面的語句應該不合法吧?至少是沒用的吧?

​ new Vehicle();

不對。它是合法的,而且可用的。譬如,如果我們僅僅為了列印而生成一個對象,就不需要用引用變量來系住它。最常見的就是列印字元串:

​ System.out.println(“I am Java!”);

字元串對象“I am Java!”在列印後即被丢棄。有人把這種對象稱之為臨時對象。

對象與引用的關系将持續到對象回收。

二、Java對象及引用

Java對象及引用是容易混淆卻又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本章闡述Java對象和引用的概念,以及與其密切相關的參數傳遞。

先看下面的程式:

StringBuffer s;

s = new StringBuffer("Hello World!");

第一個語句僅為引用(reference)配置設定了空間,而第二個語句則通過調用類(StringBuffer)的構造函數StringBuffer(String str)為類生成了一個執行個體(或稱為對象)。這兩個操作被完成後,對象的内容則可通過s進行通路——在Java裡都是通過引用來操縱對象的。

Java對象和引用的關系可以說是互相關聯,卻又彼此獨立。彼此獨立主要表現在:引用是可以改變的,它可以指向别的對象,譬如上面的s,你可以給它另外的對象,如:

​ s = new StringBuffer("Java");

這樣一來,s就和它指向的第一個對象脫離關系。

從存儲空間上來說,對象和引用也是獨立的,它們存儲在不同的地方,對象一般存儲在堆中,而引用存儲在速度更快的堆棧中。

引用可以指向不同的對象,對象也可以被多個引用操縱,如:

​ StringBuffer s1 = s;

這條語句使得s1和s指向同一個對象。既然兩個引用指向同一個對象,那麼不管使用哪個引用操縱對象,對象的内容都發生改變,并且隻有一份,通過s1和s得到的内容自然也一樣,(String除外,因為String始終不變,String s1=”AAAA”; String s=s1,操作s,s1由于始終不變,是以為s另外開辟了空間來存儲s)如下面的程式:

StringBuffer s;

s = new StringBuffer("Java");

StringBuffer s1 = s;

s1.append(" World");

//列印結果為:s1=Java World

System.out.println("s1=" + s1.toString());

//列印結果為:s=Java World

System.out.println("s=" + s.toString());

上面的程式表明,s1和s列印出來的内容是一樣的,這樣的結果看起來讓人非常疑惑,但是仔細想想,s1和s隻是兩個引用,它們隻是操縱杆而已,它們指向同一個對象,操縱的也是同一個對象,通過它們得到的是同一個對象的内容。這就像汽車的刹車和油門,它們操縱的都是車速,假如汽車開始的速度是80,然後你踩了一次油門,汽車加速了,假如車速升到了120,然後你踩一下刹車,此時車速是從120開始下降的,假如下降到60,再踩一次油門,車速則從60開始上升,而不是從第一次踩油門後的120開始。也就是說車速同時受油門和刹車影響,它們的影響是累積起來的,而不是各自獨立(除非刹車和油門不在一輛車上)。是以,在上面的程式中,不管使用s1還是s操縱對象,它們對對象的影響也是累積起來的(更多的引用同理)。

三、隻有了解了對象和引用的關系,才能了解參數傳遞

一般面試題中都會考Java傳參的問題,并且它的标準答案是Java隻有一種參數傳遞方式:那就是按值傳遞,即Java中傳遞任何東西都是傳值。如果傳入方法的是基本類型的東西,你就得到此基本類型的一份拷貝。如果是傳遞引用,就得到引用的拷貝。

一般來說,對于基本類型的傳遞,我們很容易了解,而對于對象,總讓人感覺是按引用傳遞,看下面的程式:

public class ObjectRef {

//基本類型的參數傳遞  
public static void testBasicType(int m) {  
    System.out.println("m=" + m);//m=50  
    m = 100;  
    System.out.println("m=" + m);//m=100  
}     

//參數為對象,不改變引用的值 ??????  
public static void add(StringBuffer s) {  
    s.append("_add");  
}   

//參數為對象,改變引用的值 ?????  
public static void changeRef(StringBuffer s) {  
    s = new StringBuffer("Java");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nt i = 50;  
    testBasicType(i);  
    System.out.println(i);//i=50  
    StringBuffer sMain = new StringBuffer("init");  
    System.out.println("sMain=" + sMain.toString());//sMain=init  
    add(sMain);  
    System.out.println("sMain=" + sMain.toString());//sMain=init_add  
    changeRef(sMain);  
    System.out.println("sMain=" + sMain.toString());//sMain=init_add   
}              

}

以上程式的允許結果顯示出,testBasicType方法的參數是基本類型,盡管參數m的值發生改變,但并不影響i。

add方法的參數是一個對象,當把sMain傳給參數s時,s得到的是sMain的拷貝,是以s和sMain指向同一個對象,是以,使用s操作影響的其實就是sMain指向的對象,故調用add方法後,sMain指向的對象的内容發生了改變。

在changeRef方法中,參數也是對象,當把sMain傳給參數s時,s得到的是sMain的拷貝,但與add方法不同的是,在方法體内改變了s指向的對象(也就是s指向了别的對象,牽着氣球的繩子換氣球了),給s重新指派後,s與sMain已經毫無關聯,它和sMain指向了不同的對象,是以不管對s做什麼操作,都不會影響sMain指向的對象,故調用changeRef方法前後sMain指向的對象内容并未發生改變。

對于add方法的調用結果,可能很多人會有這種感覺:這不明明是按引用傳遞嗎?對于這種問題,還是套用Bruce Eckel的話:這依賴于你如何看待引用,最終你會明白,這個争論并沒那麼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你要了解,傳引用使得(調用者的)對象的修改變得不可預期。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int i, j;

public void test_m(Test a) {
Test b = new Test();
b.i = 1;
b.j = 2;
a = b;
}

public void test_m1(Test a) {
a.i = 1;
a.j = 2;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v[]) {
Test t = new Test();
t.i = 5;
t.j = 6;
System.out.println("t.i=" + t.i + "  t.j=" + t.j); // 5,6
t.test_m(t);
System.out.println("t.i=" + t.i + "  t.j=" + t.j); // 5,6,a和t都指向了一個對象,而在test_m中s又指向了另一個對象,是以對象t不變!!!
t.test_m1(t);
System.out.println("t.i=" + t.i + "  t.j=" + t.j); // 1,2
}
           

答案隻有一個:Java裡都是按值傳遞參數。而實際上,我們要明白,當參數是對象時,傳引用會發生什麼狀況(就像上面的add方法)?

總結:

如下表達式:

A a1 = new A();

它代表A是類,a1是引用,a1不是對象,new A()才是對象,a1引用指向new A()這個對象。

在JAVA裡,“=”不能被看成是一個指派語句,它不是在把一個對象賦給另外一個對象,它的執行過程實質上是将右邊對象的位址傳給了左邊的引用,使得左邊的引用指向了右邊的對象。Java表面上看起來沒有指針,但它的引用其實質就是一個指針,引用裡面存放的并不是對象,而是該對象的位址,使得該引用指向了對象。在Java裡,“=”語句不應該被翻譯成指派語句,因為它所執行的确實不是一個指派的過程,而是一個傳位址的過程,被譯成指派語句會造成很多誤解,譯得不準确。

再如:

A a2;

它代表A是類,a2是引用,a2不是對象,a2所指向的對象為空null;

a2 = a1;

它代表,a2是引用,a1也是引用,a1所指向的對象的位址傳給了a2(傳址),使得a2和a1指向了同一對象。

綜上所述,可以簡單的記為,在初始化時,“=”語句左邊的是引用,右邊new出來的是對象。

在後面的左右都是引用的“=”語句時,左右的引用同時指向了右邊引用所指向的對象。

再所謂執行個體,其實就是對象的同義詞。

原文位址

https://www.cnblogs.com/flyingrun/p/12705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