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是什麼:是過去傳到将來的回聲,是将來對過去的反映。——雨果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掃平六國,至此自西周末年之後紛紛擾擾鬥了百餘年的天下又短暫的太平了。對于秦始皇而言,他能夠統一寰宇靠的正是當年商鞅為秦國留下的“商鞅變法”,而秦始皇接觸到了韓非之後更是也認識到了“依法治國”的重要性,是以在統一六國之後在全國推行秦法。
秦始皇的想法是沒錯,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完整的法度那麼整個國家就會呈一種混亂不堪的狀态。然而秦始皇雖然雄才大略,可是他并沒有意識到商鞅當年留下的秦法實在是過于嚴苛,他更适合于一個戰時狀态,而秦朝統一天下之後天下已無戰事再用這樣的法律合适嗎?
最終可以說秦朝是成也秦法,敗也秦法,秦始皇死後,胡亥無力控制朝局,相反他反而更加的橫征暴斂,最終秦朝隻經曆了二世就滅亡了。
然而随着1975年,中國在湖北地區挖掘出了《睡虎地秦簡》,對于秦朝的人們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而且以往認為秦法嚴苛也産生了颠覆性影響,而在這其中有一條法律是很有意思的:身高六尺,不用坐牢,而在這其中就記載了兩個生動的案例:

秦法之中的案件
案件一說的是一個農民無意之中丢失了一匹馬,而這匹馬也踏壞了别人的青苗,本來按照刑法這是會受到很嚴重的懲罰的,而由于他身高不足六尺,是以免于懲罰。
案件二說的是一個女子,在當時她已經結婚,可惜卻不守規矩,背後偷偷地跑了,甚至刻意隐瞞他人已經結婚的事實,我們知道古時候的女子地位很低,像這種女子則明顯犯了古代的“七出之罪”。
我們知道古代女子地位特别低,按照古代的家庭地位,這個女子可能會被重罰,然而由于這個女子身高也是不足六尺,是以當時也免于責罰。
是以這兩個案子說明了在當時身高不足六尺是可以免于刑罰的。
六尺有多高,為何會這樣規定?
根據考古學家的換算以及靠着秦代的一尺相當于現在的23.1cm,這也就是說六尺就連現在的1米4都沒有到,放到如今的來看就是妥妥的未成年人,而身高不足六尺不用承擔責任就是古時候對于未成年人的保護。
秦朝統一天下之後,為了在全國範圍之内推廣法律,便決定将原來六國的人口進行統計,可是秦始皇的想法倒是挺美好的,可惜這個難度實在太大。
因為當時全國法度推行還不久,各國之間都尚未适應,根本無法做到有效率的統計人口,這對于當時而言是一件麻煩事。
因為假設不統計人口的話,那麼全國各項工作都無法展開,因為秦朝是按照人丁來計算賦稅的,全國都不知道有多少成年人,你怎麼收稅銀呢?
是以就在這個基礎上秦朝想了一個折中的辦法,按照身高不足六尺來計算,身高超過六尺承擔賦稅同時一旦犯錯那麼必須接受懲罰,身高不足六尺等于是未成年人,可以免去刑罰,也算是一種變相的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這種做法在當時雖然有不足之處,但是這對于一個新興的王朝來說能考慮到這一層真的已經很不容易了,不過有句話說得好“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秦朝的法度的實行對于後世王朝來說已經有了一個借鑒之處,是以後世王朝的法度很多都是在秦朝法律之上繼續加以改良,比如最典型的就是漢朝,我們常說秦承漢制,漢朝的一部分法律正是學習秦朝的。
是以可以說始皇帝的偉大正在于此,他不但統一了六國統一了文化,也讓後世有了一個制定法律的标準,正是有了這一層,是以我們現在常說秦朝是以另一種方式延續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