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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公共屬性注入問題

今天在使用Spring的抽象Bean時,出現了很多差錯,可以說十分多。仔細排了一下,原來是我了解錯了。對于公共屬性注入,在抽象Bean中必須是公共屬性。我以為Spring繼承和類繼承一樣,于是乎,把全部屬性寫進了抽象Bean。現在想想,還是我的想法好。Spring既然開發出了公共屬性注入,那麼将非完全公共屬性放進抽象Bean中應該更好。誰需要誰就繼承嘛,幹嗎非要讓所有Bean都有才可以嘛!!要不抽象類使用的太偶然了。

我對Spring的底層不是十分了解,不過選擇繼承應該不會引發其他問題吧。如果Spring這麼做不是為了避免某些問題,希望在以後的版本中支援選擇繼承。(不知道Spring3怎麼樣,我一直用的是Spring2.5)。這樣Spring的效率應該會得到更多人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