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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拟規定:不得刷榜、刷量、控評,營造虛假流量

國家網信辦拟規定:不得刷榜、刷量、控評,營造虛假流量

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微信公衆号“網信中國”截圖

中國網1月5日訊 據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微信公衆号“網信中國”消息,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今日釋出關于《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提出,應用程式為使用者提供資訊釋出、即時通訊等服務的,應當對申請注冊的使用者進行基于行動電話号碼、身份證件号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資訊認證。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資訊,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身份資訊進行虛假注冊的,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資訊内容稽核管理機制,建立完善使用者注冊、賬号管理、資訊稽核、日常巡查、應急處置等管理措施,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适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定的注冊使用者,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依法依約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号等處置措施,儲存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此外,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規範經營管理行為,不得通過虛假宣傳、捆綁下載下傳等行為,或者利用違法和不良資訊誘導使用者下載下傳,不得通過機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評,營造虛假流量。

從事應用程式個人資訊處理活動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公開處理規則,遵守必要個人資訊範圍的有關規定,規範個人資訊處理活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個人資訊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要求使用者同意非必要的個人資訊處理行為,不得因使用者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資訊,而拒絕使用者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應用程式提供者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履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各項義務,嚴格落實未成年使用者賬号實名注冊和登入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使用者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産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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