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釋出《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向使用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便捷的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
按照《規定》,應用算法推薦技術,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排程決策類等算法技術向使用者提供資訊。
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定》明确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資訊服務規範。
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積極傳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傳播違法資訊,應當采取措施防範和抵制傳播不良資訊;
建立健全使用者注冊、資訊釋出稽核、資料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定期稽核、評估、驗證算法機制機理、模型、資料和應用結果等;
建立健全用于識别違法和不良資訊的特征庫,發現違法和不良資訊的,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加強使用者模型和使用者标簽管理,完善記入使用者模型的興趣點規則和使用者标簽管理規則;
加強算法推薦服務版面頁面生态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幹預和使用者自主選擇機制,在重點環節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資訊;
規範開展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資訊或者傳播非國家規定範圍内的機關釋出的新聞資訊;
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争行為。
同時,針對群衆普遍關心的使用者權益保護問題,《規定》明确了對于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使用者權益保護要求。
一是算法知情權,要求告知使用者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并公示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作機制等。
二是算法選擇權,要求向使用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便捷的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使用者選擇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相關服務。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向使用者提供選擇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薦服務的針對其個人特征的使用者标簽的功能。
三是針對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消費者等主體提供服務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作出具體規範。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應當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薦服務,應當建立完善平台訂單配置設定、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相關算法,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來源:人民網
編輯:張琦琪
稽核:王小龍
終審:劉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