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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作者:一老沈一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中國的先民,一定相當早的時候,就開始關注頭頂上的“天”。

更早先民的這種關注,現在的人,已經無法确切知道其究竟。

好在,萬年以前的岩畫、壁畫這一類“物質文化遺産”,寥可使對當時人們關于對天地的認知,了解一二。

是以,文字就尤顯重要。

即便是幾千年前的文字,所記錄的,或許包含着更久遠之前人們的“文化”。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比如“天”。

《說文》曰:“天,颠也。至高無上。從一、大。”

《爾雅.釋言》:“颠,頂也。”

段玉裁說,凡物之“頂”皆言“颠”。如“山頂”即“山巅”。

而“天”作為“頂”,如許慎所雲,是“至高無上”之“頂”。

“颠”的本義,是人的頭蓋骨,是以有“頭頂”一詞,又稱“天靈蓋”。

許慎收入《說文》的小篆“天”字,一定來源于甲骨文,盡管他本人并無緣見到此源頭。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甲骨蔔辭中的“天”,或為表示“人形”的“大”之上,加一“短橫”;或在“大”上加一“口”字——“頭頂”之上皆為“天”,或者,人之“顱頂”即“天靈蓋”。

不論甲骨文還是小篆,“天”,都是“會意”。是以,“從一、大”。

“從一”,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之意,後面會講到。

“從大”,則指“天似穹廬,籠蓋四野”,沒有比“天大”之“更大”。

這是古人對“天”最原始最直覺的認知。

可知,先民最初是從“空間”角度為“天”下“定義”的。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爆發“農業革命”的三個原發地之一。于是,大約在距今一萬年前後,那時中國的先民,應該已經開始從“時空統一”的角度來觀察和定義“天”了。

《爾雅.釋天》雲:“春為蒼天,夏為昊天,秋為旻天,冬為上天。”另有一說是“春為昊天”“夏為蒼天”。

郭璞《注》曰:蒼天“萬物蒼蒼然生。”昊天“言氣皓旰。”旻天“旻猶愍(憫)也,愍萬物雕落。”上天“言時無事,在上臨下而已。”

北宋邢昺《疏》:“言上所陳是四時天之名也。”

“蒼天、昊天、旻天、上天”,是“四時”即“四季”的“天之名”。

“天”,不僅是“空間”概念,也是“時間”概念,是“時空” 的統一。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冬天為“上天”,因為“言時無事,在上臨下而已。”顯然,這與冬天是農閑季節有關;但是,“在上臨下”,已經将“天”人格化,或曰開始“神化”了。

《詩.王風.束離》雲:“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為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人何哉!”

平王東遷,鎬京荒廢,遍地禾黍。此詩因之感歎道——“高高在上老天爺,這是何人在施咒!”

這個“蒼天”,已不是春季之“天”,也不是夏季之“天”,而是高高在上的“神靈”了。

古人對于非人力可控的事物、事件,大多也歸于了“天”,如“天産”“天災”等等,或曰“天意”這也增加了“天”的神秘色彩。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有意思的是,甲骨蔔辭中,“天”有“颠頂”之義、“廣大”之義、兼作人名、地名、方國名,至目前,未見直接代指“神靈”之義。“帝”或“上帝”是“天上”的最高神;包括成為“神”的先祖先公,也居于“天”。但是,“天”,隻是“神”之居所。

至周初,“天”,則成了有意志的神,而且是萬物的主宰。至少從周初流傳下來的典籍中是如此。

《尚書.多方》曰:“洪惟圖天之命,弗永寅念于祀。惟帝降格于夏。”

這是說,夏商末代君主敗壞上天之命,又不敬念于祀禮。于是“天帝降災異以譴告他們”。

顧颉剛和劉起釪先生的《尚書校釋譯論》中說,“殷人言帝,周人言天”。

當然,殷商蔔辭中,并不乏懼畏“天譴”的思想,隻是,皆以“帝”或“上帝”不高興或怪罪表述之,與周人用語的确不同。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這是一個“重大差別”。

《詩.周頌.昊天有成命》,是周王祭祀成王的樂歌。其曰:“昊天有成命,二後受之。”

此言,“昊天”之神,降大命于文武二王。這與前述“蒼天”不獨指“春”一樣,“昊天”亦不獨指“夏”而亦為“神”。

《尚書.堯典》說,帝堯“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如月星辰”。或因《堯典》成文于周,同上理。

另,《尚書》之《甘誓》中的“今予惟恭行天之罰”;《湯誓》中的“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盤庚》中的“予迓續乃命于天”,都應該是依周人語言所記錄之。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可見,周初,具有“國家色彩”的“政.治觀”,已完全成熟并形成體系。其有兩個“核心”要素——一曰“君權天授”;二曰“奉天承運”,後世稱為“天命觀”。

《詩.大雅.大眀》,是周族重要史詩,集中表達了上述思想。

其詩雲:“天監在下,有命既集。”

是說,上天監察人間世,天命已然歸周邦。

又雲:“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

是說,天帝有命從天降,運命降給周文王,建都周京興周邦。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這樣的“政.治觀”,滋生了“皇天”一詞。

僞孔傳古文《尚書.大禹谟》曰:“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

許慎所著《五經異義》引《尚書說》:“天有五号:尊而君之,則曰皇天;元氣廣大,則曰昊天;仁覆憫下,則稱旻天;自上監下,則稱上天;據遠視之蒼蒼然,則稱蒼天。”這是古文經學的代表性觀點。

古代中國最早的“國家”,大約形成于距今6000年前後。從考古成果來看,紅山文化時期已具有了國家雛形。

這隻能說是“大約”,或許随着新的考古發現,這個時間還會提前。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插上一句,越來越多的中國考古界和史學界學者,将“國家”、宗教的産生和“城市”的形成,作為評判“文明”的新标準。國際上,也逐漸有越來越多的學者認可這一标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遺産委員會,将良渚遺址認定為“典型的城市文明”,是最好的例證。

上述的“政.治觀”,一定是伴随“國家”的形成而産生的。然而,其又不可能憑空突然産生。

實際上,在這之前,上古先民已經更早開始了對“天”的觀測,并根據想象,形成了對“天”,包括天上的“日月星辰”的崇拜。

是以,前述“政.治觀”産生的前提,第一是更早的先民對“天”之觀測;第二是基于想象,由對“天”的崇拜而形成的“原始宗.教”。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西水坡古墓圖檔

關于先民對“天”之觀測,距今6500年的河南濮陽西水坡古墓,是最好的考古實證。

其45号墓,顯然是依據“觀象授時”,按照“正北正南”的“子午線”和“正東正西”的“卯酉線”精心設計的。墓中擺放的“髀骨”和用蚌殼擺成的“北鬥星宿”圖案,說明當時的古人,已經掌握了“髀表測影”和“北鬥定時”的方法,并将二者巧妙地結合在了一起。以蚌殼擺成的龍、虎圖形,無疑是“東宮蒼龍”和“西宮白虎”的象征,鳥和鹿的圖形,極可能是後來的“南宮朱雀”和“北宮玄武”的最初展現。這表明,當時古人,已對太陽視運動軌道之“黃道”周邊的星群星宿,有了足夠詳細的觀測。

關于古人基于想象的對“天”之崇拜,最好的實證,同樣是西水坡古墓。

墓中,發掘出三組蚌殼圖案,展示了目前已知最早關于人死後靈魂升天的“理想路徑”——死者頭南足北,居北;南面有人騎龍圖案,這與古人所認知的地于北、天于南一緻。而龍、虎、鹿、鳥等,皆為“四靈”,即負人之靈魂飛升至天的“工具”,稱之為“靈蹻”。這所表達的,應該就是古人“以祖配天”的古老理念。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紅山文化遺址中,将死者頭下枕墊中空的禮玉枕;馬王堆漢墓“非衣”上的升天圖;以及衆多大型古墓皆以南向墓道為長,等等,都應該是這種觀念的展現。

《周髀算經》雲:“知地者智,知天者聖”。“聖人”,是古代最早對掌握王權者的代稱。

西水坡古墓距今6500年,當時是否已經形成了雛形的“國家”尚難定論。但是,45号墓主的入藏實景揭示了一個無法否認的史實——在那個時候,貧富和社會地位的差距已然形成,死後“有資格”靈魂升天的,不是“國家”的君主,也必定是部族的首領。

還有一點更重,即當時的“天文”知識及其觀測,一定掌握在少數“巫觋”手裡。這些人,本就處在社會各階層的頂端。通過“觀象授時”,則更使他們找到了論證自己“識天”“通天”“受命于天”的根據。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前面引述了《尚書.堯典》的記述:帝堯“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論語.堯曰》又雲:“‘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舜亦以命禹。”

“觀天授時”和制定曆法,是一種“特權”,并且是“君權天授”之“天命論”的政.治基礎。

如前述及,這就不僅有了“皇天”一詞,也有了“天子”“皇帝”等代表權力的稱謂,并形成了最初的“天人合一”哲學。

《禮記.曲禮下》曰:“君天下曰天子。”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說到“哲學”,“天”,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原初”概念。

《周易.系辭上》雲:“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日月運作,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天”是“陽”,“地”是“陰”;“天”是“乾”,“地”是“坤”;“天”是“一”,“地”是“二”……。這就是中國古代的“陰陽易變轉圜”哲學。

《周易.系辭上》又雲:“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還雲:“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道”“天道”“天理”,無疑都是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理念。這些理念後來的“衍化”不算。

古人“眼中”和“心中”之“天”

古代,對“天”之觀測和曆法制定的“專業化”,應于周代始。

《周禮》記載了周王室官職,設“天官”位。當為後世“禮部”之淵薮。

周代,也有了“專業化”的天文著作,《周髀算經》為其代表,其中,記述了更早先民的天文和數學成就。

先秦諸多天文成就中,以數學方法對“天”之測量堪稱驚豔,後世稱之為“勾股定理”。

《國語.楚語下》曰:“是知天咫,安知民則。”《注》雲:“咫,言少也,此言少知天道耳,何知治民之法。”

可知,春秋戰國時,天文已普及到與治諸侯之國緊密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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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時期,與諸子百家争鳴相吻合,人們對“天”的探讨愈漸活躍。代表性的,是《楚辭》中的《天問》。《天問》,即是“問天”,詢問了與“天”有關的一連串問題。“天有九重”,亦是最早的文字記載。

《荀子》也發表了自己的著名見解:“天無實形,地之上至虛者,皆天也。”

然而總體上,此時的“宇宙觀”,即“天圓地方”的“蓋天說”。這在《周髀算經》中,已經清晰表述過了。其“以方出圓”和“七衡六間圖”,絕對是先秦時期領先世界的“科學”建立。

而這個理論已知最早的原型,至少可前推至距今6000年前後的紅山文化的圜丘和方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