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縣城西大橋鄉孔家村,由大孫、孔家、南孫三個自然村組成,該村是明代鄉賢,一代廉吏孫春故裡。根據明嘉靖《尉氏縣志》記載:“孫春墓,在縣西一十裡柏岡之原”。即位于該村東北部的土崗之上,後因人為取土夷為平地。
孫春官至應天府府尹。明代的應天府即今天的南京,明朝建國時為首都,自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後,作為留都。是以,應天府府尹的職位特别顯赫,品級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級。孫春為官清廉,勤政愛民,時任戶部左侍郎侯觀撰寫的《孫春墓志銘》中贊譽他“仁愛如廉範,勸課如龔遂,撫字如陽城,清直如包拯”。
本村人世世代代念念不忘這位光耀梓裡的鄉賢,老輩人指着孫春墓遺址不忘告訴兒孫,那裡就是先祖和鄉賢“孫府尹”歸葬之地。十多年前,孫春墓出土的孫春墓志石(含買地券)被古玩收藏愛好者拉走,自此下落不明。
去年12月12日,王水旺、王根義兩人曾到尉氏縣方志館查閱尉氏先賢、明代廉吏孫春的有關資料。尉氏縣史志辦主任李建強熱情的接待了兩位來訪客人,史志工作者王小秋、李文建、暢國良、王廣成、馬現鋒等參加了此次座談會。

為了傳承弘揚優秀鄉土文化,發揮文化資源優勢,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工程,孔家村于2019年籌備編寫村志。明朝廉吏應天府府尹孫春成為村志編寫繞不開的話題,而尋找孫春墓志成為當務之急,更加迫切。經多方打聽,他們得知孫春墓志幾經流轉,被中牟人士收藏。通過各種管道探尋聯系,經過三年多的不懈努力,終于找到了具體收藏人。孔家村鄉賢理事會研究後,決定把這位老鄉賢的墓志迎請回到他的故裡孔家村。為回報收藏人,孔家村新先賢捐助現金5000元表示答謝。
2021年12月18日,孔家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水旺、村新先賢理事會會長王根義、副會長孫明憲一行三人與聯絡人一起,驅車趕往中牟縣,将孫春墓志請回了家鄉安頓。22日下午,開封市地方史志學會尉氏分會史志工作者李文建、王廣成、馬現鋒、暢國良、李超等受邀到孔家村對孫春墓志進行實地辨識和價值評估。大家一緻認為,與孫春墓志志蓋一起回歸尉氏故裡的孫春墓買地券,文史、學術研究價值很高。買地券的源頭起源于漢代,書寫、制作與使用,主要是由在民間負責營葬的陰陽先生(風水先生)掌握的,很少見于文人的記載和官方文獻中,是以,孫春墓買地券的發現更顯得彌足珍貴。
據了解,孔家村準備在進一步收集整理孫春史料文字的同時,建造展示場所,将孫春墓志銘與村裡其他曆史文物一起布展,勵志後人,激發廣大村民熱愛家鄉,造福桑梓的熱情。
附錄1:孫春簡介
孫春(1444—1517),字一進制,河南開封府尉氏縣高村保(今尉氏縣大橋鄉孔家村)人。生于明正統九年(1444)三月四日,成化元年(1465)舉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戶部主事,曆員外郎、郎中,出任陝西鞏昌府知府。後擢貴州右參政,廣西左右布政使。正德五年(1510)升任應天府府尹,正德七年(1512)緻仕。正德十二年(1517)九月二十日卒,享年七十四歲。
附錄2:回歸的孫春墓志志蓋
明嘉議大夫應天府尹孫公合葬志銘
附錄3:回歸的孫春墓買地券釋文(馬現鋒整理)
正德十四年歲次己卯三月甲午朔初四日丁酉,河南開封府‖尉氏縣高村保人氏,見在本縣大街路西居住,奉(下空)‖神立劵。孝子、太學生孫繩祖伏緣顯考嘉議大夫、應天府尹孫公‖諱春,字一進制;妣诰封宜人任氏,二位尊靈,奄逝日久,未蔔茔域,‖夙夜憂思,不遑所厝。遂令日者擇此高原,其山勢自乾山發龍(壟),艮宮過脈,落頭平正,耴子中為壬午,向為首水,出庚字,來去朝‖迎,地占襲吉,地屬本縣柏堽保,地囗起鳳崗黃楝凹,正照本縣‖庚字之原,堪為宅兆。梯已出備錢綵,九萬九千九百貫文,買到‖墳地一方,南北長三十九步半,東西闊三十一步半,計地五畝‖一分。東至青龍,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陳,分擘‖四域,丘丞墓伯,封步界畔,道路将軍,齊整阡陌,緻使千年萬載,‖永無殃咎。若有幹犯,并令将軍亭長,縛付河伯。今備牲牢酒脯,‖百味香新,共為信契,财地交相,各已分付。令工匠修茔,安厝已‖後,永保休吉。‖知見人:歲主神後之神、月主天堽之神。代保人:今日直符功曹‖之神。故氣邪精不得幹(忓)恡。先有居者永避萬裡,若違此約,地府‖主吏自當其禍。助葬主裡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下空)‖五帝使者(下空)‖女青律令!劵立二本:一本奉(下空)‖後土陰君,一本奉付墓内。令亡考孫公諱春、宜人任氏二位之靈‖收把,準備付身,永遠照用。今分劵背上書合同二字。令故氣伏‖屍,不得侵争。須至劵者:
立劵孝子:太學生孫繩祖
東裡董忠鐫
附錄4:明嘉靖《尉氏縣志》卷五收錄《孫春墓志》
大明嘉議大夫、應天府尹孫公合葬志銘
侯觀(古雄人,戶部左侍郎)
正德丁醜九月二十日,緻仕應天府尹孫公卒。訃聞,天子遣官祭,敕有司營圹。其子繩祖抵京師請予銘,将葬公于尉氏柏崗之原,舉公配宜人任氏合葬焉。繩祖持狀茕然蹐門,予讀之哀。嗚呼!予與公同年舉進士,及今四十餘年,諸同年淪落殆盡,而公複已矣,可哀也!
夫孫氏為尉氏望族,曾大父諱恩,不仕。大父諱貞,為兩淮運判。父諱瑛,以公貴,封戶部主事,贈署郎中事員外郎。母馬氏再贈宜人。
公諱春,字一進制。生有異質,為諸生、開封郡庠。性剛直寡合,獨嗜學不倦。成化乙酉領鄉薦,戊戌舉進士。拜戶部主事,曆署郎中事員外郎。丁外艱。服阕,實授郎中,尋升知鞏昌府。鞏昌地鄰番族,職無不舉。副使王雲鳳、禦史王凱,奏公“仁愛如廉範,勸課如龔遂,撫字如陽城,清直如包拯。”巡撫都禦史周公季麟、督節都禦史李公繸,各奏公“政績偉異”。給白金、綵币以旌。任将滿,升貴州左參政。奉敕提督糧儲三載,升廣西右布政使,尋轉左布政使。禦史陶煦言公“事體練達,才識老成”。複将三載,升應天府尹。歲餘,言官誤劾公“嘗媚大臣,市楠木”。公具疏白事始末,遂懇乞緻仕。時年已六十九矣。
徑還汴,治城南草堂,集諸耆英,日巾車觞詠,間課二孫為樂。其精明剛大之氣,老益不滅雲。平生不蓄姬妾,止一子即繩武,為宜人任氏出。自宜人卒,遂鳏居十餘年以終,蓋宜人于公有相知之道焉。任氏,祥符族也。公生于正統甲子三月四日,壽七十有四。宜人生于正統丁卯三月十一日,卒于正德丙寅二月十四日,壽六十。子繩武娶李氏,繼娶徐氏。孫男二:長蘭,娶和氏;次芷,聘谷氏。孫女一,适宣武衛指揮王寶。曾孫男二,玄住、玄保尚幼。
合葬以嘉靖癸未四月一日。銘曰:
賦直而清,履素而貞。
宦久而亨,卒完厥名。
維國之桢,郁哉佳城。
附錄5:《大明應天府尹孫春行略碑》暢國良撰文
大明應天府尹孫春行略碑
孫春(一四四四年——一五一七年),字一進制,大橋鄉孔家村人,世居尉氏縣街之北。成化十四年進士及第,拜戶部主事,曆署郎中事員外郎、郎中,出任陝西鞏昌知府,後擢進貴州右參政,廣西左右布政使。正德五年九月升遷直隸應天府尹,故裡榮之,遂尊之“孫府尹”。歲餘遭人誤劾,正德七年上疏辭官歸隐。正德十二年丁醜九月二十日卒,享年七十四歲。皇帝聞之,遣官員祭奠,敕有司營造墳墓,歸葬桑梓。
孫公為官清廉,勤政愛民,素有“仁愛如廉範,勸課如龔遂,撫字如陽城,清直如包拯”之嘉譽。今樹貞珉,彪炳後世;旌其偉烈,昭示來裔。
撰文:暢國良;镌刻:史亞輝;刊立:劉恺鴿
公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錄6:明嘉靖《尉氏縣志》卷三《孫春傳》
孫春,字一進制,高村保人。父瑛。春性剛直寡合,獨嗜學不倦。充開封府儒學生員,中成化元年鄉舉,十四年進士第。授戶部主事,曆署郎中事員外郎。丁父憂,起複授郎中。廉謹素著,升陝西鞏昌府知府。鞏昌地鄰番族,牧之有道,當道以其仁愛清直,政績上聞,蒙白金彩币之賜,升貴州左參政,奉敕提督糧儲三載。升廣西右布政使,尋轉本司左布政使。甫及三載,升直隸應天府府尹,緻仕,時年六十九。家居五年,乃卒。平生謙下,徒步鄉裡間,有執守,絕迹公門。人不敢以幹托事為請,清貞之譽,至今不泯。
附錄7:明嘉靖《尉氏縣志》卷四《大明孫春宅》
大明孫春宅,在縣街之北,孫氏世居乎此。春為開封府學生時,汴城有一宅。既入仕,日益拓大。晚年家居,常愛遊城南草堂,故其子孫進而居之。然尉氏宅與京兆坊巋然并峙,歲惟一房歸省丘壟,督耕課焉。
附錄8:明嘉靖《尉氏縣志》卷四《孫春墓》
孫春墓,在縣西一十裡柏岡之原。侯觀《志》。欽賜葬祭。
附錄9:明嘉靖《尉氏縣志》卷五孫春《城南山莊》詩二首
《城南山莊》二首:
孫春
流水高山一曲琴,興來何處是知音?
杳無賓客論興廢,剩有漁樵話古今。
東作西成聊适意,南來北往不關心。
逢人欲問功名事,天外浮雲渡遠岑。
幾年不見洛陽花,夢裡懸懸憶小車。
着屐看山過野寺,杖藜沽酒到鄰家。
九天捧日心逾壯,七袠歸田鬓已華。
回首西風問消息,半生清苦是生涯。
供稿:尉氏縣志
作者:王廣成 馬現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