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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梁文化|当代尉氏这帮新乡贤 将“老乡贤”墓志迎请故里

尉氏县城西大桥乡孔家村,由大孙、孔家、南孙三个自然村组成,该村是明代乡贤,一代廉吏孙春故里。根据明嘉靖《尉氏县志》记载:“孙春墓,在县西一十里柏冈之原”。即位于该村东北部的土岗之上,后因人为取土夷为平地。

孙春官至应天府府尹。明代的应天府即今天的南京,明朝建国时为首都,自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作为留都。所以,应天府府尹的职位特别显赫,品级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级。孙春为官清廉,勤政爱民,时任户部左侍郎侯观撰写的《孙春墓志铭》中赞誉他“仁爱如廉范,劝课如龚遂,抚字如阳城,清直如包拯”。

本村人世世代代念念不忘这位光耀梓里的乡贤,老辈人指着孙春墓遗址不忘告诉儿孙,那里就是先祖和乡贤“孙府尹”归葬之地。十多年前,孙春墓出土的孙春墓志石(含买地券)被古玩收藏爱好者拉走,自此下落不明。

去年12月12日,王水旺、王根义两人曾到尉氏县方志馆查阅尉氏先贤、明代廉吏孙春的有关资料。尉氏县史志办主任李建强热情的接待了两位来访客人,史志工作者王小秋、李文建、畅国良、王广成、马现锋等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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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传承弘扬优秀乡土文化,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孔家村于2019年筹备编写村志。明朝廉吏应天府府尹孙春成为村志编写绕不开的话题,而寻找孙春墓志成为当务之急,更加迫切。经多方打听,他们得知孙春墓志几经流转,被中牟人士收藏。通过各种渠道探寻联系,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具体收藏人。孔家村乡贤理事会研究后,决定把这位老乡贤的墓志迎请回到他的故里孔家村。为回报收藏人,孔家村新先贤捐助现金5000元表示答谢。

2021年12月18日,孔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水旺、村新先贤理事会会长王根义、副会长孙明宪一行三人与联络人一起,驱车赶往中牟县,将孙春墓志请回了家乡安顿。22日下午,开封市地方史志学会尉氏分会史志工作者李文建、王广成、马现锋、畅国良、李超等受邀到孔家村对孙春墓志进行实地辨识和价值评估。大家一致认为,与孙春墓志志盖一起回归尉氏故里的孙春墓买地券,文史、学术研究价值很高。买地券的源头起源于汉代,书写、制作与使用,主要是由在民间负责营葬的阴阳先生(风水先生)掌握的,很少见于文人的记载和官方文献中,所以,孙春墓买地券的发现更显得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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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孔家村准备在进一步收集整理孙春史料文字的同时,建造展示场所,将孙春墓志铭与村里其他历史文物一起布展,励志后人,激发广大村民热爱家乡,造福桑梓的热情。

附录1:孙春简介

孙春(1444—1517),字一元,河南开封府尉氏县高村保(今尉氏县大桥乡孔家村)人。生于明正统九年(1444)三月四日,成化元年(1465)举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出任陕西巩昌府知府。后擢贵州右参政,广西左右布政使。正德五年(1510)升任应天府府尹,正德七年(1512)致仕。正德十二年(1517)九月二十日卒,享年七十四岁。

附录2:回归的孙春墓志志盖

明嘉议大夫应天府尹孙公合葬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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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回归的孙春墓买地券释文(马现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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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岁次己卯三月甲午朔初四日丁酉,河南开封府‖尉氏县高村保人氏,见在本县大街路西居住,奉(下空)‖神立劵。孝子、太学生孙绳祖伏缘显考嘉议大夫、应天府尹孙公‖讳春,字一元;妣诰封宜人任氏,二位尊灵,奄逝日久,未卜茔域,‖夙夜忧思,不遑所厝。遂令日者择此高原,其山势自乾山发龙(垄),艮宫过脉,落头平正,耴子中为壬午,向为首水,出庚字,来去朝‖迎,地占袭吉,地属本县柏堽保,地囗起凤岗黄楝凹,正照本县‖庚字之原,堪为宅兆。梯已出备钱綵,九万九千九百贯文,买到‖坟地一方,南北长三十九步半,东西阔三十一步半,计地五亩‖一分。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陈,分擘‖四域,丘丞墓伯,封步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致使千年万载,‖永无殃咎。若有干犯,并令将军亭长,缚付河伯。今备牲牢酒脯,‖百味香新,共为信契,财地交相,各已分付。令工匠修茔,安厝已‖后,永保休吉。‖知见人:岁主神后之神、月主天堽之神。代保人:今日直符功曹‖之神。故气邪精不得干(忓)恡。先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助葬主里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下空)‖五帝使者(下空)‖女青律令!劵立二本:一本奉(下空)‖后土阴君,一本奉付墓内。令亡考孙公讳春、宜人任氏二位之灵‖收把,准备付身,永远照用。今分劵背上书合同二字。令故气伏‖尸,不得侵争。须至劵者:

立劵孝子:太学生孙绳祖

东里董忠鐫

附录4:明嘉靖《尉氏县志》卷五收录《孙春墓志》

大明嘉议大夫、应天府尹孙公合葬志铭

侯观(古雄人,户部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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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丁丑九月二十日,致仕应天府尹孙公卒。讣闻,天子遣官祭,敕有司营圹。其子绳祖抵京师请予铭,将葬公于尉氏柏岗之原,举公配宜人任氏合葬焉。绳祖持状茕然蹐门,予读之哀。呜呼!予与公同年举进士,及今四十余年,诸同年沦落殆尽,而公复已矣,可哀也!

夫孙氏为尉氏望族,曾大父讳恩,不仕。大父讳贞,为两淮运判。父讳瑛,以公贵,封户部主事,赠署郎中事员外郎。母马氏再赠宜人。

公讳春,字一元。生有异质,为诸生、开封郡庠。性刚直寡合,独嗜学不倦。成化乙酉领乡荐,戊戌举进士。拜户部主事,历署郎中事员外郎。丁外艰。服阕,实授郎中,寻升知巩昌府。巩昌地邻番族,职无不举。副使王云凤、御史王凯,奏公“仁爱如廉范,劝课如龚遂,抚字如阳城,清直如包拯。”巡抚都御史周公季麟、督节都御史李公繸,各奏公“政绩伟异”。给白金、綵币以旌。任将满,升贵州左参政。奉敕提督粮储三载,升广西右布政使,寻转左布政使。御史陶煦言公“事体练达,才识老成”。复将三载,升应天府尹。岁余,言官误劾公“尝媚大臣,市楠木”。公具疏白事始末,遂恳乞致仕。时年已六十九矣。

径还汴,治城南草堂,集诸耆英,日巾车觞咏,间课二孙为乐。其精明刚大之气,老益不灭云。平生不蓄姬妾,止一子即绳武,为宜人任氏出。自宜人卒,遂鳏居十余年以终,盖宜人于公有相知之道焉。任氏,祥符族也。公生于正统甲子三月四日,寿七十有四。宜人生于正统丁卯三月十一日,卒于正德丙寅二月十四日,寿六十。子绳武娶李氏,继娶徐氏。孙男二:长兰,娶和氏;次芷,聘谷氏。孙女一,适宣武卫指挥王宝。曾孙男二,玄住、玄保尚幼。

合葬以嘉靖癸未四月一日。铭曰:

赋直而清,履素而贞。

宦久而亨,卒完厥名。

维国之桢,郁哉佳城。

附录5:《大明应天府尹孙春行略碑》畅国良撰文

大明应天府尹孙春行略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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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一四四四年——一五一七年),字一元,大桥乡孔家村人,世居尉氏县街之北。成化十四年进士及第,拜户部主事,历署郎中事员外郎、郎中,出任陕西巩昌知府,后擢进贵州右参政,广西左右布政使。正德五年九月升迁直隶应天府尹,故里荣之,遂尊之“孙府尹”。岁余遭人误劾,正德七年上疏辞官归隐。正德十二年丁丑九月二十日卒,享年七十四岁。皇帝闻之,遣官员祭奠,敕有司营造坟墓,归葬桑梓。

孙公为官清廉,勤政爱民,素有“仁爱如廉范,劝课如龚遂,抚字如阳城,清直如包拯”之嘉誉。今树贞珉,彪炳后世;旌其伟烈,昭示来裔。

撰文:畅国良;镌刻:史亚辉;刊立:刘恺鸽

公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录6:明嘉靖《尉氏县志》卷三《孙春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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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字一元,高村保人。父瑛。春性刚直寡合,独嗜学不倦。充开封府儒学生员,中成化元年乡举,十四年进士第。授户部主事,历署郎中事员外郎。丁父忧,起复授郎中。廉谨素著,升陕西巩昌府知府。巩昌地邻番族,牧之有道,当道以其仁爱清直,政绩上闻,蒙白金彩币之赐,升贵州左参政,奉敕提督粮储三载。升广西右布政使,寻转本司左布政使。甫及三载,升直隶应天府府尹,致仕,时年六十九。家居五年,乃卒。平生谦下,徒步乡里间,有执守,绝迹公门。人不敢以干托事为请,清贞之誉,至今不泯。

附录7:明嘉靖《尉氏县志》卷四《大明孙春宅》

大明孙春宅,在县街之北,孙氏世居乎此。春为开封府学生时,汴城有一宅。既入仕,日益拓大。晚年家居,常爱遊城南草堂,故其子孙从而居之。然尉氏宅与京兆坊岿然并峙,岁惟一房归省丘垄,督耕课焉。

附录8:明嘉靖《尉氏县志》卷四《孙春墓》

孙春墓,在县西一十里柏冈之原。侯观《志》。钦赐葬祭。

附录9:明嘉靖《尉氏县志》卷五孙春《城南山庄》诗二首

《城南山庄》二首:

孙春

流水高山一曲琴,兴来何处是知音?

杳无宾客论兴废,剩有渔樵话古今。

东作西成聊适意,南来北往不关心。

逢人欲问功名事,天外浮云渡远岑。

几年不见洛阳花,梦里悬悬忆小车。

着屐看山过野寺,杖藜沽酒到邻家。

九天捧日心逾壮,七袠归田鬓已华。

回首西风问消息,半生清苦是生涯。

供稿:尉氏县志

作者:王广成 马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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