撣邦北部消息,被軍警安保部隊成員抓捕拘留了近7個月的木姐德昂青年麥蘭登烏,12月22日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監禁。

據了解,麥蘭登烏被根據诽謗國家罪(505)條例判處2年有期徒刑監禁,根據勾結恐怖組織罪(17/1)條例,判處2年有期徒刑監禁,根據進出口罪相關條例判處1年有期徒刑監禁,共判處5年有期徒刑監禁。
麥蘭登烏的家人表示,他被判了5年,已經很長了。他是家裡的頂梁柱,沒有他,家裡非常的困難。據了解,此案件是由木姐的一個法官到臘戌監獄内審理的。
據了解,麥蘭登烏是于5月25日在木姐市内的MPL手機店内,被軍警安保部隊逮捕,截至目前,已經有近7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