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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33年前的“英雄少年”賴甯嗎?其事迹和照片已被教科書删除

賴甯(1973年10月20日—1988年3月13日),原名賴麟,四川雅安市石棉縣人,生前石棉中學國中二年級學生。1988年3月13日,為了撲滅突發山火,挽救山村,保護電視與地面衛星接收站的安全,主動加入了撲火隊伍,在烈火中奮戰四五個小時後遇難,年僅15歲。1988年5月,共青團中央,國家教委授予賴甯“英雄少年”的光榮稱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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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13日下午3點半左右, 賴甯寫完作業,和生病卧床休息的媽媽說了聲:"我下樓走一走。"媽媽特意囑咐:"外面風大,别走遠了!" 下了樓,賴甯一眼便瞧見了沖天的火焰。他連告訴媽媽一聲都來不及,就飛快地直奔火場。 賴甯跑到山上,揮動松枝奮力滅火。高達二三十米的火焰,狂燒猛竄,賴甯和他的夥伴奮不顧身,一次次地沖向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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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終于撲滅了,3500餘畝森林保住了,衛星電視轉播台和石油公司都平安無事了。14日上午,人們在海子山南坡的過火林帶中,發現了賴甯的遺體。他的右臂緊緊挽着一棵小松樹,額頭靠着山坡,眼鏡丢失了,左手撐着地,右腿還保持着向上攀登的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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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因撲山火而不幸遇難的小英雄賴甯的英勇事迹,卻從教科書中删除了,這是為何呢? 賴甯,1973年10月20日出生于四川雅安石棉縣的一個普通家庭。 賴甯跟其他所有的小孩兒一樣,聰明可愛,活潑好動,對世界充滿了好奇,腦子裡總是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喜歡用自己的方式探索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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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國小開始,他年年被評為三好學生,是名副其實的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也是父母的驕傲。 他願意鑽研和探索,不僅學業優秀,在其他的興趣愛好上也是佼佼者。

不管是書法,還是繪畫,他都非常出色。 他有孩子的純真,也有學者的淵博;他喜歡讀書看報,也喜歡背着個榔頭去山上敲敲打打,找各種石頭,認識各種花草。

國小畢業就獲得保送中學的機會,但是賴甯卻拒絕了,他還是決定參加統一考試。 于是在全縣5000多名國小生中,他以全縣第一的成績順利考上了當地重點中學。

賴甯曾在上世紀90年代作為整個中國學生學習“見義勇為”精神的榜樣。然而進入21世紀後,賴甯已被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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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甯成為一種精神力量的一個載體,如果我們忽視或隐去他的少年——未成年人身份,我們也依然會被他感動。可見,我們看重的是賴甯身上所展現出來的利衆精神,我們絕不倡導少年兒童用犧牲生命作代價去見義勇為,但我們也要鼓勵孩子們從小培養起見義勇為的高尚品德,鼓勵他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内見義勇為。這是一種具有普适性的永恒的價值追求。從這個層面上看,賴甯這個精神符号永不過時,任何時候都有其存在和弘揚的巨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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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賴甯已經犧牲33年,但他已經從教科書上删除,相應的照片也被撤走。有關學者認為,賴甯精神可嘉,但随着時代的進步,社會的發展,我們生活的環境愈加和平、安定,在遇到危險時,我們應該告訴孩子,保證自身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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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提下,再打電話讓更專業的人救險, 而且他們更專業,裝置更先進,救援效率更高。 孩子們發現險情要及時撥打救援電話,而不是以身試險,冒着生命的危險,去充當個人英雄主義。 我們應該教會孩子以更有效更安全的方法去解決問題,這與保護自己其實并不沖突,也不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