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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文化:他們為什麼想把别人灌醉?

#如何看待職場酒文化# 清華大學教授劉東在《中國飲酒文化》一文中介紹了酒桌的禮儀、罰酒的來曆:

把别人灌醉的目的是什麼?前提是大家都知道酒會讓人失去自我控制能力,“既然對酒的誘惑和危害保持節制和警惕是文明的标志,那麼,強迫一個人過量地飲濃酒,使之在行為舉止上野蠻地逾越中庸的尺度,就是一種羞辱性的懲處。在酒場上,受罰導緻的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苦痛,跟别人其樂融融地小杯品酒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中國人之是以養成了勸酒、派酒的習慣,是因為禮儀要求人們對酒保持節制,是以“他們偏又要彼此太過殷勤,甚至軟硬兼施地勸酒,看看究竟有誰被打破了防線,因不勝酒力而出乖露醜。這種勸酒之風經常會演成不可開交、大傷和氣的灌酒、鬧酒、鬥酒,而流為一種中國特有的陋俗。”

本文作者@貝小戎 °酒桌文化:他們為什麼想把别人灌醉?

阿裡巴巴公布“女員工被侵犯”處理決定,同時宣稱“仍旗幟鮮明地反對醜陋的酒桌文化,這不分性别,無論是客戶或主管提出這樣的要求,我們的員工都可以明确拒絕。”

酒桌文化容易出問題,是因為酒桌是一個多種社會關系重合的地方,一起工作時人分上下級,下級要服從上級,一起吃飯、喝酒的時候,上司還是平時的上司,但又隻是一起就餐的人。如果上司讓你喝酒你不喝,這也算違背有權者的意願,但跟工作無關,這屬于權力的僭越。上司不知某位員工的酒量如何,不知對方身體條件如何、心情如何,隻要他不喝,就一股腦兒地當作他不願意喝。

酒桌文化:他們為什麼想把别人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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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男子主義的心态會讓一些男性無視女性的拒絕态度,你憑什麼拒絕我?你怎麼會不答應我?英國劍橋大學教授瑪麗·比爾德在《女性與權力》一書中說:“與僅僅十年前相比——更不要說與五十年前相比了—今天,有更多的女性占據了人們公認有權力的位置,無論是政客、議員、警察廳廳長、經理、首席執行官、法官,還是别的什麼。但我們關于一個有權力者該是什麼樣子的心理和文化範本仍然無可動搖地屬于男性。女性的位置仍然被視作在權力之外。”

到底有沒有酒桌文化這種東西呢?我老家在皖北的蕭縣,老鄉們都會自豪地說:“大江南北,喝不過安徽;長江兩岸,喝不過蕭縣。”家裡來了客人,一般會湊滿一桌,找幾個酒量好又會勸酒的來陪酒,因為不清楚新結的親戚或朋友的酒量,既要讓對方喝得盡興,又不能喝得太醉,是以能把酒陪好算是一門藝術了,往往喝到深夜,菜都涼了,客人也不知身在何處了。

清華大學教授劉東在《中國飲酒文化》一文中介紹了酒桌的禮儀、罰酒的來曆。把别人灌醉的目的是什麼?前提是大家都知道酒會讓人失去自我控制能力,“既然對酒的誘惑和危害保持節制和警惕是文明的标志,那麼,強迫一個人過量地飲濃酒,使之在行為舉止上野蠻地逾越中庸的尺度,就是一種羞辱性的懲處。在酒場上,受罰導緻的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苦痛,跟别人其樂融融地小杯品酒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酒桌文化:他們為什麼想把别人灌醉?

喝酒本來是為了助興,大家各取所需,随意飲用,“它并不能改變人們原有的心态,隻能通過對神經中樞系統的刺激來增強這種心态。欣喜的時候會覺得,白日放歌須縱酒,郁悶的時候,又會覺得舉杯消愁愁更愁,發奮的時候,可以漢書下酒,頹廢的時候,又可以像陶淵明那樣挂印酒隐。李時珍說,“酒,天下美祿也。面曲之酒,少飲則和血行氣,壯身禦寒,消然遣興,痛飲則傷神耗血,損胃亡精,生疾動火。”

劉教授說,酒一經形成,就對華夏民族的性格産生了巨大影響。文化人類學家本尼迪克特在《文化模式》中把原始文明分為兩類,酒神型的和日神型的。在酒神型的文明中,喝醉酒能把朦胧的夢幻和明察洞鑒混而為一。華夏文明的最初階段也是一種酒神階段。張光直說,酒一方面供祖先神享用,一方面也可能是供巫師飲用,以幫助巫師達到通神的精神狀态。周朝人更少執迷于需要狂熱體驗的宗教境界,更關切需要去冷靜處理的人事。周公制禮作樂,以禮蘊含的理性、規範、節制去統攝樂,樂蘊含的感性歡悅便不再意味着放縱、陶醉和沉迷于自由狂想,而是意味着調諧、中和、從心所欲不逾矩。

酒桌文化:他們為什麼想把别人灌醉?

《未生》劇照

如果執行周王的酒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酒禮分六個階段,迎賓之後,賓主互相敬酒,奏樂、按尊卑秩序依次相酬、不斷飲酒作樂,醉而後止,盡歡乃罷。最後送賓、日後的拜謝。孔子說,酒禮的要點,一是能明确貴賤、弟長之類的等級秩序,二是能使人和樂而不流。酒本身被賦予了新的價值内涵,以執行新的文化功能。到比較理性的時代,酒所造成的形神相分的欣快幻覺,不再被用來謀求人與神的相通,而轉過來被用于化解人與人的隔膜和差别。盡管等級是森嚴的,禮法是刻闆的,但隻要循規蹈矩,人們畢竟可以相安無事地飲酒作樂,盡歡而散。适度的酒精仍足以給人帶來快樂,但變成了一種理性限度之内的快樂。

酒桌文化:他們為什麼想把别人灌醉?

《周禮》中規定,失禮者會被罰酒。表示尊敬時,必上玄酒(兌了水的酒),鄉野人才喝醇酒。敬酒時用較小的爵,罰酒時用較大的觥。

國外比較多的是自己酗酒的人。英國作家奧利維亞·萊恩在《回聲泉之旅》一書中說,“在最早的宗教神話傳說中,酒甚至是神的禮物之一。酒神就是天神宙斯的兒子。《聖經》裡也并未對醉酒的行為多加責難。喝醉酒是上帝的福佑,這種觀念根深蒂固。有時候,酗酒而死被看作是優雅而自然的死亡。幾個朋友告訴我,他們的人生大事都辦妥了,孩子們都結婚了,财務狀況也不錯,他們準備恣意暢飲,喝酒到死。其中一個就是喝威士忌的時候噎死的。還有一個從懸崖上跳了下去。一個點了把火,把房子、自己和孩子們都燒了。”

作家契弗說:“酒精帶來的興奮和幻想帶來的興奮實在太相似了。”兩種興奮感似乎都能夠帶他脫離現實,就像撐杆跳,一躍而過那不堪回首,令人沮喪的過去;也躍過越來越混亂,令他身陷囹圄的現在。

但過量飲酒會導緻我們沒有足夠的智力來處理更複雜、更長期的問題;我們被酒精帶來的意想不到的快樂分散了注意力;我們的神經系統的防範報警器被關閉了。總之,酒後的我們變成了另一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