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婧
很多人都知道,從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花縣建縣,在長達263年的時間裡,花縣的縣址在花山鎮的花城,1950年4月28日,花縣人民政府遷到了花山鎮洛場村。1955年9月,才遷到新華市(今新華街)。當年為什麼會把縣址遷到洛場村呢?讓我們一起看看到底這條村子有什麼魅力呢?

花山洛場村,是花縣著名的僑鄉。近代的中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自鴉片戰争後,成千上萬的花縣人遠渡重洋,赴海外打工謀生。根據《花縣志》的記載,這些華僑或是以“賣豬仔”的方式、或是作為契約華工、或是以家庭移民的方式渡洋。在花山的洛場村,很多人背井離鄉不怕千辛萬苦遠渡重洋,到異國他鄉謀生。
清政府倒台後,許多華僑都想回到自己的家鄉,參與建設。當時的花縣山匪猖獗,富貴的華僑自然成了他們眼中的“肥豬肉”,可是能成功的華僑自然也是聰明人,為了抵禦山匪,就把自己的宅子建成防禦性高的住宅。有書記載:“富家用鐵枝、石子、士敏土(水泥)建三四層樓以自衛。其艱于資者,集合多家而成一樓”。這便成了現在的碉樓。這些碉樓在洛場村為縣址的時候曾經作為辦公場所存在。
據《洛城村村志》記載,現存碉樓有45座。
花城村作為縣址的時候,遭遇日軍多次轟炸花城村,日本戰敗後,國民政府遷回花城。解放戰争,國民政府根本騰不出手修葺花城村。1948年7月,花縣縣政府才遷回花城籌建縣城,暫借附近的西潭村張建若書院(俗稱張氏宗祠)辦公。但是此時國民政府節節敗退,别說修葺縣址,自身都難保。1949年10月13日,國民黨敗退,花縣解放。1949年10月22日,花縣人民政府成立,謝光任花縣第一任縣長,縣政府設在花城西壇村張家祠。可是此時的花城辦公條件落後。使得政府考慮遷縣址的事情。
終于在1950年4月18日,花縣第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決議把縣址遷移到洛場村。因為當時洛場村作為僑鄉,發展屬于領先地位,而且空置的碉樓适合用作辦公場所,位置在花山鎮東部,交通友善,更重要的是洛場村離花城村較近,遷移的話不會太麻煩。
現今的洛場村雖然已經不是縣址了,現在走進洛場村仍然可以見到縣政府舊址。現在政府所在地位于迎賓大道的花都廣場上,辦公環境,早已經今非昔比。但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初,建國不久,百廢待興,一切都是因陋就簡,一座普通的兩層民房,就是政府辦公的地方。2013年,由縣政府組織,将已經殘損的舊址翻新,希望所有人都能記住洛場村作為縣址存在的記憶。
直到1955年9月,縣政府出于考慮和辦公需求,就将縣址遷到新華至今。
現在的洛場村有着獨特的碉樓,悠久的僑鄉文化,依然吸引着許多人。曆史曾經帶給它創傷,但也帶給它不一樣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