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的危險人人皆知,喝酒後意識便不能受自己控制,在這樣的情況下駕車危險極大。近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就依法審查起訴了這樣一個不能控制自己的司機,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2021年1月30日下午3點左右,民警在日常巡邏中,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停在北京二環主路的應急車道上,司機在車裡睡覺。

經呼吸酒精檢測,司機血液每百毫升酒精含量107mg。駕照資訊顯示,司機姓潘,56歲,就在民警要求潘某下車接受處理時,潘某竟然一腳油門,駕車逃離了現場。
當晚,在潘某住處,民警将其抓獲。
潘某說,案發當天中午,他和三個朋友喝了四兩白酒,事後開車回家,途中困得不行,就把車停在路邊,睡着了。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檢測後,潘某怕被處罰,駕車逃離了現場。逃離現場後,潘某沒有回家,而是酒後駕車,奔赴下一場酒局了。
不管家人和民警如何勸說,處在醉酒狀态的潘某始終不配合民警工作。直到第二天上午,潘某醒過酒來,才認識到自己是醉駕,已經違法了。
檢察官嚴岩說,潘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符合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件。執法記錄儀顯示,事發時,民警就站在潘某的車前,潘某卻在醉酒狀态下,毫無顧忌的一腳油門開了出去,其行為不僅置自身安全于不顧,且對辦案民警和公共安全都造成了威脅。
按照法律規定,交管部門吊銷了潘某的駕照,責令5年内不得重新擷取駕駛證。2021年 2月8日,東城檢察院以潘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月20日東城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被告人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4000元。
記者:樊夢 攝像:劉航
來源: 法治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