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開心心買個新房,開發商說周圍是千畝濕地!誰知掏了錢以後才發現,不是“濕地”,是“屍地”!
玩無人機發現周圍是墓地
幾個月前,江西南昌的一些消費者,購買了位于南昌縣彙仁大道上一個樓盤的房子。

買之前樓盤方面宣傳說,房子周邊是千畝濕地,聽着挺不錯。
誰知最近,一位業主在玩無人機航拍時,發現了驚悚的一幕:樓盤周圍一格一格的,這是一個墓地啊!
購房者稱開發商并未告知
11月19日,記者和幾位消費者來到了這家樓盤。走進裡面往南望,眼前出現了一大片墓地。購房者稱,這就是所謂“濕地公園”的位置。
“開發商說千畝濕地公園建設中,可現在就是大型的墓地。”購房者熊先生說。
“換了一個詞,成了‘屍地’公園,真的成了屍地啊,肯定心裡瘆得慌。”購房者張先生說。
熊先生說,自己在今年4月購買了這裡的房子,5月簽訂了購房合同。在整個購房的過程中,開發商并沒有告知過自己,這裡是一塊墓地。而當初他在樓盤營銷中心看房的時候,這塊墓地也被圍擋和土堆給擋住了,根本就看不到。
直到近日,熊先生才得知這個情況。
兩份告知單内容有異
在這家樓盤的營銷中心,記者注意到,樓盤區位圖上顯示,南面的這塊墓地确實被标注為“千畝濕地公園”。
有從業人員表示,銷售中心已經張貼了一份“紅線外不利因素”告知單,上面标明樓盤的南邊為濕地公園,但屬于規劃中,目前暫為墳墓地貌。而且在消費者買房的時候,他們也會明确告知。
↑2019年10月20日開始釋出的告知單
記者注意到,這份“紅線外不利因素告知單”的釋出時間是2019年10月20日,這個時間點在熊先生等消費者買房之後。
而在營銷中心裡,記者發現了另一份“紅線外不利因素告知單”,釋出時間為2019年1月份,這份告知單的内容和10月20号釋出的相比,内容恰恰少了“墳墓地貌”這一條内容。
↑2019年1月的告知單
對于這個差異,這位從業人員說自己不清楚。
此外,這位從業人員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南昌市12345政府服務平台給出的回複材料。上面顯示,這塊土地規劃為“公園綠地”,并沒有被明确規劃為濕地公園。
“該地塊是東新鄉河下村的墓地,具體搬遷計劃,要由當地鄉鎮進行安排。”樓盤營銷中心人員說。
律師:開發商或侵犯購房者的知情權
有律師認為,在購房過程中,如果開發商沒有明确告知、提示購房者樓盤邊上有墓地這個重要因素,購房者也很難發現,那麼就可能存在侵犯購房者的知情權,簽訂使購房者存在重大誤解的合同。
律師 鄒志斌: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講,是基于重大誤解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法律上因為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屬于可撤銷的合同 。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基于重大誤解産生的合同,撤銷期限隻有三個月,從消費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可撤銷行為時間算起。
雖然以後或被改造重新規劃,但在消費者買房時卻不主動告知墳地的存在,這一點你能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