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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五刑”之一,對女子來說是莫大的羞辱,受刑後大多不願再活

古代等級森嚴,法律嚴苛,從上古時期就有刑法的存在。為了懲罰罪犯,統治者發明了各種各樣的刑法,其中最早的就是上古五刑,自夏朝開始就有記載,後來雖有變化,但都是以五刑為主。五刑中處罰最輕的就是墨刑,也叫做黥刑,說墨刑處罰最輕,那是相對于其他四刑而言的。墨刑,簡單來說就是在罪犯身體上用工具刻出圖案或文字,再塗上墨水,來作為懲罰罪犯的一種印記,而且墨刑擦洗不掉,會跟随罪犯一輩子。這對注重美貌的女子來說,是不可忍受的,但是如今已經成為了一種流行文化,大街小巷都可以看見。

古代“五刑”之一,對女子來說是莫大的羞辱,受刑後大多不願再活

墨刑最開始出現在周朝,屬于五刑之一,最開始就是用刀在罪犯皮膚上刻字,然後塗上墨水或墨粉,傷口結痂以後,墨水就會嵌在皮膚裡,無法擦洗,罪犯就會一生都帶着這個恥辱。一般刻字都是在面部皮膚,而面部皮膚神經分布較多,比較敏感,是以許多犯人疼痛難忍。而且古代也沒有消毒措施,許多受刑的罪犯最後會因為面部感染而死去。同時,由于一生都會帶着罪犯的标記,對罪犯的心理也會産生很大影響。

古代“五刑”之一,對女子來說是莫大的羞辱,受刑後大多不願再活

在古代,墨刑是使用最普遍,時間最長的一種刑法。在周朝有"墨刑五百",就是說要被處以墨刑的罪名有五百條之多,平常百姓如果犯了一點小錯,都會被處以墨刑。據記載,漢朝初期,被封為淮南王的英布,在秦末時期觸犯了秦朝律法,就被處以墨刑,後來的記載中就被稱為黥布,如史記中的《黥布列傳》。而墨刑曆史發展極為漫長,沿用了兩千多年,直到清朝末期才修改了律法,将墨刑廢止。在漢文帝時期,雖然将五刑廢除了,但是墨刑等其他刑法卻一直被用作私刑而存在,是以墨刑的曆史發展比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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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朝,罪犯被處以墨刑後,往往都會被罰做苦役或者充當貴族的守門人。因為這些罪犯臉上刻有印記,無論到了哪裡,平常百姓都不敢收留,那些罪犯在全國範圍内也無處可逃了。在秦朝時期,許多處以墨刑的罪犯都會做苦役,修長城。在秦朝時期就有"黥為城旦"的說法,就是說黥刑的人早上要去修長城,在秦朝末期,起義的主力軍大多都是受到墨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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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刑在後來的發展中,逐漸從刀刻改為針刺。到了北宋,墨刑全部改為針刺,而且根據罪名不同,墨刑的部位和印記也不盡相同。例如偷盜者,就會在耳朵後面處以墨刑;遭到流放的罪犯就會在額角等顯眼的位置将所刺的字排成方塊;而如果是杖罪,就會将所刺的字排成圓形。這樣根據墨刑部位和印記就知道所犯之罪,便于管理。

古代“五刑”之一,對女子來說是莫大的羞辱,受刑後大多不願再活

墨刑是對容貌的一種破壞,是以古代許多女子都無法忍受墨刑,甚至因為受了墨刑而尋死的。當然凡事都有例外,唐代的上官婉兒雖然受了墨刑,卻是以創造了一種妝容。當初上官婉兒深得武則天的喜愛,隻是在東宮事件中,得罪了武則天,被處以墨刑。就是在上官婉兒的額頭處刻字,這肯定影響了美觀。但是上官婉兒蕙質蘭心,就在刻字的地方畫了一朵盛開的梅花,不僅遮擋了刻字的地方,而且還增添了幾許風韻,顯得尤為好看。其他女子也紛紛模仿這個妝容,竟成了當時一種流行的妝容。當然,更多被處以墨刑的女子都沒有什麼好的下場,終其一生都會帶着罪犯的印記,走到哪裡都會被别人排斥。

古代“五刑”之一,對女子來說是莫大的羞辱,受刑後大多不願再活

墨刑雖然廢除了,但是到了現代卻成為一種流行文化,那就是紋身,又叫刺青。紋身幾乎和墨刑的曆史一樣久遠,人們在身上紋上各種圖案或文字,來表達自己的各種希望、寄托或者警示,例如嶽母刺字的故事。古代的刑法讓人對紋身産生了一種負面看法,但是在許多文化之中紋身都是一種身份的象征。如今,紋身已經被大衆認可,成為一種潮流文化,而街邊也有許多紋身店。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紋身,一定要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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