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财經 作者:陳彥宇
12月14日,時代财經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網上看到,《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以下簡稱“專屬條款”)正式釋出。據悉,與傳統車險條款相比,專屬條款不僅更契合新能源車特點,其保險責任也大幅擴容,其中涵蓋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充電設施、自燃等問題。
據公安部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9月,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678萬輛,占汽車總量的2.28%。其中純電動汽車保有量552萬輛,占新能源汽車總量的81.53%。從新注冊登記情況看,2021年前三季度,全國新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187.1萬輛,同比增加119.9萬輛,增長178.49%。
“新能源汽車在内部構造、使用習慣、配套設施甚至事故類型等方面,均與傳統燃油車存在不小差別,但此前隻能與後者使用同一保險條款,也衍生了不少理賠難題,諸如今年河南水泡車、電池自燃等方面。”12月14日,有保險從業人員對時代财經稱,專屬條款的出爐,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新能源車主後顧之憂。
據悉,本次釋出的專屬條款分為主險、附加險,其中主險包括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新能源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新能源汽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共三個獨立的險種。另有包括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附加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附加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在内的17項附加險。
對于新能源汽車概念,專屬條款做出明确規定,指的是采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
專屬條款稱,保險期間内,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下列裝置的直接損失,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換言之,無論是今年河南水災,還是近兩年時有發生的電池爆燃、起火事故,均在保障範圍内。
相比傳統車險條款,此次專屬條款最大的變化,在于将新能源汽車的核心三電系統納入保險責任,其中包括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等。同時,使用過程包括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
在附加險中,專屬條款将充電樁等車外輔助裝置納入了承保範圍。專屬條款稱,因外部電網故障導緻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的直接損失、符合規定的自用充電樁自身損失,以及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财産損失等情況,隻要購買相關附加險并符合預先約定,也可獲得賠償。
不過,備受熱議的電池衰減問題,并沒出現在此次專屬條款的承保範圍之内。在免除責任部分,明确規定因為自然磨損、電池衰減、朽蝕、腐蝕、故障、本身品質缺陷造成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同時在附加險中也未見對電池衰減的特殊規定。
據相關報告顯示,一般搭載在純電動汽車上的動力電池,在使用5年左右時間就會衰減至80%左右,此時續航裡程會出現較為明顯的波動,當衰減持續到70%以下時,或給日常使用帶來影響。

圖檔來源:車企官網
對于此次專屬條款的實施時間,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稱,按照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費率切換時間,所有新保和續保的新能源汽車,但不包括機車、拖拉機、特種車,統一适用《新能源汽車示範條款(試行)》承保,不再适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
值得關注的是,該專屬條款出爐後,後續保費會否下調也備受關注。12月14日,某車險銷售人士對時代财經表示,在未出台專屬規定前,新能源汽車保費要普遍高于同級别燃油車,專屬規定實施後的保費變化還要看具體情況。
在業界看來,專屬車險厘清新能源車保障範圍,将為接下來新能源汽車市場高速發展奠定基礎。今年以來,新能源汽車呈高速發展之勢。據乘聯會最新資料顯示,11月,我國新能源乘用車零售銷量為37.8萬輛,同比增長122.3%,零售滲透率攀升至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