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普法小課堂|“典”在身邊:胎兒繼承權,呵護生命從腹中起

民法典是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的“保镖”,更是民事行為的指揮官,是我們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伴我身邊,做個守法好公民,尊老愛幼,為家護航,今天我就帶大家簡單了解一下關于胎兒的繼承權。

案例“說”

劉某與張某結婚後不久,丈夫張某意外事故不幸身亡。而此時妻子劉某已經懷有4個月身孕。之後,劉某因為丈夫遺産分割的問題,與公婆發生沖突。那劉某腹中的胎兒有繼承權嗎?答案是肯定的。

普法小課堂|“典”在身邊:胎兒繼承權,呵護生命從腹中起

民法典“說”

《民法典》第十六條規定,涉及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規定,遺産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條文解析

民法典的規定将腹中胎兒的權利明确的用法律條文闡釋出來,民法典為胎兒(俗稱遺腹子)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預設法定權利,有利于胎兒活體出生後獲得精神撫慰、成長中獲得物質保障,,但值得注意的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伴我們每個人左右,

它,呵護我們每個人。

它,呵護生命從腹中起。

審 核 白小毛

作 者 薛 婧

編 輯 李 靜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