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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太監不允許識字,為什麼又能宣讀聖旨?

宦官不得幹政!宦官不得識字!宦官無權宣讀聖旨!

我們在電視劇中常常會看到這樣的一個情節,皇帝大喊一聲:“拟旨!”然後身邊的大臣或宦官就拿出一張空白聖旨,皇上一邊說大臣或宦官一邊寫聖旨,寫好後遞給皇帝看一眼,覺得沒問題直接蓋印就直接給太監去宣讀。

何等的兒戲!其實這些都是沒文化的導演和編劇意淫瞎編的!是以才會出現這種邏輯無法自恰的情況。

古代太監不允許識字,為什麼又能宣讀聖旨?

實際情況是古代皇帝是沒有權利拟聖旨的!

您沒有看錯!中國古代從很早開始,拟旨的權利就已經被從皇權中剝離出來了,秦漢時期由丞相代替,正因為丞相有此權利,是以一度對皇權構成威脅,如趙高聯合丞相李斯假傳遺诏。

是以西漢後期,丞相制度就已經被實際取消了,改有尚書令代替。再到隋朝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分化了丞相的權利,其基本結構一直延續到了清朝。

古代太監不允許識字,為什麼又能宣讀聖旨?

以唐朝為例,首先需要由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們針對某事拟出聖旨初稿,然後交由中書令選擇并将以修改潤色,完成後上交皇帝。

如果皇帝覺得滿意,就會加蓋印章,如果不同意就會用紅筆在空白處留下意見駁回中書省,在繼續進行修改,重複以上步驟。

對于蓋章同意的聖旨,會下發到門下省,稽核蓋章,如果門下省覺得内容不行就會被駁回,就算皇帝同意了也沒用。沒有門下省的蓋章,這就是非法聖旨。是以此時的聖旨開頭都是“門下”二字,明朝才出現“奉天承運皇帝,昭曰”。

對于通過的聖旨門下省就會安排下發頒布給尚書省,由尚書省根據内容上司六部安排實際執行。

古代太監不允許識字,為什麼又能宣讀聖旨?

如果有要外出宣讀的聖旨,也絕不會找太監,古代翰林院有一個官職叫“翰林承旨”就是專門做這份工作的。且宣讀過程也有一套嚴格的程式,會提前通知到接旨人,選擇吉時高搭彩棚,焚香沐浴,擺下香案迎接聖旨。

且實際聖旨最短的也有2米,聖旨還有5米長的,不是一個人可以宣讀的,一般需要好幾個人在前面打開,宣讀人站在後面讀旨。絕不會出現影視劇中一個太監拿着手裡讀的情況。

古代太監不允許識字,為什麼又能宣讀聖旨?

當然也許會有鋼筋說,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比如明朝太監的權利就非常的大,讀聖旨也是有可能的。的确明朝的時候宦官地位得到了提升,朱瞻基甚至還設立學堂供宦官讀書。

但是明朝的太監的權利終究還是來自于皇帝,主要是皇帝的駁回和蓋章之權,是以明朝太監地位最高的是司禮監掌印太監掌握蓋章權,其次是秉筆太監,就是代替皇帝批紅拟寫意見。但如果涉及到拟旨和頒旨就是内閣的勢力範圍,是以馮保需要和張居正聯合才能把持朝政,如果敢直接去宣讀聖旨,會被勇猛的文官們直接撕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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