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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頻發 買意外險及理賠需要注意什麼?

作者:投資快報

12月7日,據廣州警方披露,近日在廣州市南沙區榄核鎮榄靈路發生一起小型轎車與普通二輪機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機車駕駛人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交通意外事故已逐漸成為人們非正常死亡的一大“殺手”。

屢屢發生的交通意外事故,給很多經常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帶來了很大的警示作用,人們不由得更多關注保險保障,隻是該如何選擇交通意外險來提供保障呢?

事實上,9月以來,國内還發生了好些起較嚴重的交通意外事故。比如11月25日上午,遼甯省丹東市振興區湯池鎮集賢工業園附近發生一起車禍,一輛SUV與一輛滿載啤酒的大貨車相撞,SUV上兩人不幸當場遇難,另外1人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10月11日,河北省石家莊市發生一起道路運輸業重大事故,造成14人死亡、7人受傷。9月18日,貴州省六盤水市發生一起重大客輪側翻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失蹤。

“為了防止意外改變我們的生活,購買充足的保險産品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12月8日,珠江人壽保險專家向《投資快報》記者表示,即便足不出戶,也有可能遇到墜落、中毒、割傷、燙傷、起火等意外安全事故,消費者适當配置意外險能抵禦随時存在的風險。

“意外險中能起到醫療費用補償作用的是意外醫療保險,顧名思義意外醫療保險保障的是因意外傷害導緻的醫療保險責任,如果隻是普通的意外險,保障的是由意外傷害導緻的身故、傷殘或者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事故。需要注意的是,有的意外險會包括意外醫療部分,有的意外醫療險部分是作為意外險的附加險。”上述保險行業專家如是說。

此外,還有觀察人士認為除了經常外勤、出差的人士以外,上班族也是有必要購買一款适合自己的意外險的,即便是朝九晚五的生活模式上下班也都是需要出門。上班族在仔細閱讀交通工具意外險保險條款之後為自己挑選一款适合自己的意外險是很明智的決定,能讓自己每天都處在安全的保障之中。有的朋友可能會說,上班族都是有醫保的不需要買額外的商業保險,但是你不知道的是醫保不保第三方責任的,這樣的情況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時候就有理沒地說了,在公共汽車事故就有很多這樣的情況發生。

再者為什麼要在購買的時候仔細看好交通工具意外險保險條款?原因就是現在市面上的公共交通意外險的種類是比較多的,有的公共交通意外險是不一定包括意外醫療,這就需要在購買的時候仔細閱讀條款才能不至于在購買之後吃虧,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目前,針對不同的意外,各家保險公司也推出不同的意外保險産品進行保障,可供市民選擇的交通意外險種越來越多。對于經常出行的消費者而言,不妨購買覆寫面廣、不僅保障航空意外還可以涵蓋其他各種交通工具的意外保障。

以某總部在廣州市的壽險公司推出的保駕護航白金版兩全保險為例,就是一款可保障意外風險的兩全保險産品,目前産品經過全面更新後,新增電梯意外、網約車等保障。

以30歲蘇先生為例,他收入穩定,定期繳納社保。上下班以開車為主,偶爾搭乘網約車,外出旅行也會乘坐各種交通工具,考慮自己的出行安全,蘇先生選擇為自己購買一份保駕護航白金版兩全保險,交費期間10年,保障期間30年,每年交費2,814.9元,基本保險金額30萬元。具體的意外身故或全殘保障包括:300萬元航空意外保障/180萬元私家車意外保障/90萬元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90萬元網約車意外保障/60萬元電梯意外保障/30萬元一般意外保障+累計已交保險費×給付比例系數。蘇先生平安至滿期,可獲得已交保費118%的滿期保險金,即33,215.82元。

此外,壽險專家提醒,消費者在添置意外險時,要根據各自工作以及自身需求進行購買。如果出險的話,要注意收集醫療單據、意外事故證明等材料以便提供給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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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 這些情況不能“私了”

什麼是“私了”?不經過司法途徑而私下了結事件。在交通事故中,“私了 ”一般指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通過私下協商或者交警協調的方式以解決問題。

對于一些輕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是允許雙方私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争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複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以在法律層面,自行協商(私了)處理事故是合法有效的。

哪些情況下不能“私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以下這些情況不能私了,應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處理

1、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比較複雜,當事車主很難判斷具體責任情況。首先需要做的是報警及時對傷者急救。

2、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有争議。發生财産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争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争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定的。

3、與手續不全車輛發生事故。機動車牌照、車輛檢驗合格标志、車輛保險标志,與缺乏這三種任何一種或以上的車輛發生事故不能私了。

4、 與載運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指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5、損壞了公共設施的事故。事故造成了公共設施和建築物的破壞,不能隻顧私事,忘了公事。

6、無證駕駛或司機不能出示駕駛證。駕駛證過期、失效或者沒有駕駛證開車上路,這肯定不能私了,需要交警判定具體是無證駕駛還是忘帶駕駛證。

7、當事司機酒駕或藥駕。事故當事司機有飲酒、服用藥品(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和吸毒駕駛行為的不能私了。

8、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9、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或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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