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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記》:那森森厲厲的白牙,就是吃人的家夥

作者:他大舅他二舅都是木頭
《狂人日記》:那森森厲厲的白牙,就是吃人的家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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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8月,魯迅應錢玄同之邀,答應其為《新青年》寫文章,并在1918年4月完成《狂人日記》的創作,這是《呐喊》的首篇,也是作者此後全部創作的“總序言”。

但是這部作品是不推薦學生閱讀的,不僅不推薦學生閱讀,讓我說,成年人也不要讀的為好。

“魯迅先生是以對于《呐喊》再版遲遲不準許的原因,最重要的一個是他聽說有幾個中學堂的教師,竟在那兒用《呐喊》做課本,甚至有給高國小生讀的。這是他所極不願意的。“ ——摘自孫伏園《五四運動和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

《狂人日記》是在當時對社會的大聲疾呼,作中“狂人”頗有一種屈大夫舉世皆醉我獨醒的感覺,而即便時至今日社會,依然隻有一部分人是清醒的,其餘的不是在裝睡,就是真沒醒。

對于中學生,這部書顯得過于晦澀,這種晦澀首先是語言上的,因為它不是文言,也和我們今天的白文不同,是以造成學生對魯迅作品的反感;另一種是時代差異,一味去讓學生記背“暗喻着吃人的舊社會”實在差勁,毫無裨益。

這就如同很多學生不能了解《百萬英鎊》《變色龍》反應的社會問題一樣。

但我還是想說說這部《狂人日記》,因為“吃人”這事,從未停止。

《狂人日記》:那森森厲厲的白牙,就是吃人的家夥

先說趙家的狗。

狗不是一類人,隻是用來做一個對比,狗是畜生,是以就算吃人也不為過。可惜的是一大批人像狗一樣活着,做着吃人的勾當,甚至吃人連骨頭渣都不吐。

然後是背地裡“吃人”的人,陳老五、何先生、還有那些孩子的娘和爹。

書中提到“祖師李時珍做的‘本草什麼’上,明明寫着人肉可以煎吃”,也寫到了“人血饅頭”事件(即後來的《藥》中華老栓買人血饅頭救治小栓)。這些人滿是“仁義道德”卻幹着“吃人”的勾當。這便是一種病态的社會,因為有太多麻木不仁的病人。

“我”為什麼害怕。

書中寫到“吃惡人的心肝可以壯膽”。

“他們會吃人,就未必不會吃我。”“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我了!”

為什麼要“吃”我呢?

因為“隻廿年以前,我把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腳”。

“流水賬子"是封建利益制度,我“踹”則是對制度的反抗,這是比惡人更“惡”的事。

這時,“我”面臨一個兩難的抉擇:

繼續反抗,然後被“吃”;

加入他們,一起“吃人”。

“我”有沒有被“吃”。

故事到最後留下了一個開放式的結尾,

文末說“救救孩子”。

誰來救?自然不能靠那些滿口仁義道德卻幹着吃人勾當的人來救,需要清醒的人來救,

而"我"就是那個清醒者。

是以“我”不能被“吃”,“我”要加入他們,成為一名潛伏者。

我們發現,

狂人實際上是一個站在時代前列的反封建禮教、反封建制度的啟蒙者。

同時他還肩負着拯救新生代的重任,是以他會繼續忍辱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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